2019年2月22日,江西省南昌县公安局以“伪造公司印章罪”把我跨省抓捕至南昌县,并被判刑一年。而这完全是王永平、颜昌武等人利用权势对我实施的诬告陷害的犯罪行为。以此堵我的嘴掩盖他们违法违纪的斑斑劣迹。以下是事情的真实经过。

  一、2018年3月10号(星期六)下午,业主重庆烟草发函要求我暂停树苗采购工作。为促使对方完整履行合同需紧急回函。正遇周末就向润邦重庆分公司经理吴良取得口头同意后,刻制了润邦公司一个公章。据此3月12日上午及时向业主回了函。内容给吴良作了通报。(我与润邦公司之间为自负盈亏的挂靠关系)。

  二、4月25日,吴良微信说总公司晓得私刻公章的事了。让我把相关几个函的内容给他转至总公司审核。我当即微信给了他,包括烟草公司刚发来的律师函。吴良让我写好“回律师函”的内容后,发给他让总公司审核。4月26日,我把写好的“回律师函”内容微信给吴良。28日早上打其电话,他说内容公司已通过,让我在回函上就盖那枚私刻章。当天下午,我将盖章之后的“回律师函”及所有函件再次微信给他。他电话通知说可以,让我递交。

  三、8月底,王永平等人让润邦出面,以到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报案胁迫我时,我主动到重庆市公安江北区分局经侦支队和辖区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并就此事于8月29日微信了吴良。

  以上充分证明润邦重庆分公司经理吴良无论事前事后,都清楚这枚私刻公章的事实。而润邦总公司2018年4月25号之后,也完全清楚此枚印章并审核通过了已印发、及将要印发的所有函件内容。特别4月28号,吴良再次让我把这枚印章用于“回律师函”上。即对此枚印章及印发函件内容进行了效力追认。

  因此8月29号之后,王永平、颜昌武等人只好策划炮制新的证据材料。因我微信保存的有力证据,江西警察必须要绕开在重庆询问我的程序。只要能先带离重庆,后面就好处置了。因“伪造公司印章”属行为犯罪,行为人自身供词最重要。所以仅过了几天,王永平等人就指使吴少华以同意让我仲裁为诱饵,诱迫我于9月9号在其拟好的“承诺书”上签字。通过“承诺书”,他们想达到的目的是:将润邦认可的事又变成我的私自行为。但只要公安机关正常办案、正常采纳证据的话,这份“承诺书”就没有用。然而,对方利用这份“承诺书”直接顶替了南昌县警察对我应有的“问询笔录”,成为绕开“在重庆问询”、直接抓捕我的最大“支撑”,也是作为致我一年冤狱的主要“证据”。

  “承诺书”是润邦公司吴少华与烟草公司王永平、颜昌武等人恶意合谋,通过诬陷我私刻公章等等罪行来达到巧取豪夺我1600万元工程投资款及后续施工利润的非法目的。王永平、颜昌武等人同时含有:在对我巧取豪夺过程中,达到阻止制约我继续抗争和揭发他们在工程发包、管理过程中违法乱纪、索贿受贿等恶行,从而保护他们的政治生命和继续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而润邦公司积极配合伪证王永平等人以烟草公司名义告发我的行为,达到趁我蒙冤坐牢之时侵吞我巨额投资款及抢夺后续施工利润,再待工程款结算时与王永平、颜昌武等人瓜分的犯罪目的。

  以下列表就是对这个过程的还原:

  四、2018年9月9日,吴少华诱迫到“承诺书”后,王永平、颜昌武等人对我更是明目张胆地侵害和强逼我退场。但没想到我忍无可忍后,就他们的恶行会迅速反映至江北区和重庆市两级政府。他们为此惊慌失措了一段时间,没敢对我立即下手。但又不甘心放弃对我的侵占和掠夺,所以在江北区政府协调期间,颜昌武仍然诡计多端地压榨我实际工程量。

  五、2018年12月下旬,气愤之下我向王永平、刘伟举报了颜昌武索贿一事。但至19年1月下旬一个多月内,王仅对颜昌武作了暂停职务的处理。于是我告知对方再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将实名举报至重庆市纪委。此话一出,南昌县警察就突然赶赴重庆调查公章的事。但仅简单询问了我几个员工,也没打过我电话又回去了。我清楚对方在警告和恐吓我,但我更清楚自己没有犯法。2019年1月30日,毅然向重庆市纪委递交了对颜昌武的实名举报信。对方不晓得我已递交,还想彻底恐吓住我。因此南昌县警察年更夜前一天(2月2号),给已询问过的王军又打来电话。不过主要内容是问候我。

  六、我没有停止揭发。19年2月5号在微博社区上开始揭露颜昌武、张炼等人的劣迹。并声明已实名举报。到2月12日刚写到王永平管理失职的问题。13日,微博没作任何通知说明,就删除了我所有帖子并封号一年。

  七、2019年2月16日左右,王永平怕我继续告发暴露他的违法行为。春假一结束,即以重庆烟草公司名义向重庆市江北区政府,诬告陷害我多达5、6条罪名。江北区区委李维超书记亲自召集司法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逐条进行会商一整天。后认定:包括“私刻公章”在内的所有罪名都不成立。因为江北区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不肯配合王永平的诬告陷害行为。因此,2019年2月20日左右,南昌县警察再次紧急赴渝而来。

  八、重庆市纪委春假上班后,把我的举报信就转至江北区纪委办理。2019年2月21日,江北区纪委干部向我进行了初步询问。次日中午12点不到,就接到让我签收“快递”的电话,约几个地点都错过,最后让对方“送”到江北区政府大楼。下午三点半,纪委同志二次询问刚刚开始,就让“快递”公安骗出拉至菜园坝火车站派出所。而南昌县警察早已等候在派出所楼上。纪委干部见我一去不返,开始不停打我电话。我向牟(音)所长说明了情况,他才允许我接了电话。并向刚抓捕我的民警说,我们还不能让江西方面带走他。民警上网查看发现上午11点过才挂网。他看着电脑屏幕说:伪造公司印章?还是民营的?这哪够格上部网哦?

  九、江北区纪委领导赶来、正协调带我回去作笔录时,牟所长到门外接了个电话,转身进来要走了我手机。纪委领导发现后,追出去才把手机截了回来。因王永平清楚我手机里存有许多、证明自己无罪和指证他们恶行的证据。所以才通过其下属关系吩咐牟所长取走我手机。不是纪委领导及时截回扣押,我手机里保存的证据就将不复存在。

  同时从南昌县来人的行为中,也能看出王永平和他们之间精心的谋划。南昌县担心为此小事直接跨省抓捕,让动机暴露得过于明显。还担心因管辖权争议遭重庆市警方干预。只是纪委已经在展开调查了、时间紧迫。所以一边协调挂部追逃网、这边安排南昌来人提前到他们势力范围内等候。只待成功上网,即刻安排铁路公安出面抓捕、再由南昌快速带离重庆。为让我的罪名达到立案标准及成功挂上部追逃网,王永平还以烟草公司名义,向南昌办案单位出具有“损失8000多万元”的虚假告发。

  十、我的手机扣押至江北区纪委处,纪委干部从中取证后,3月初对颜昌武采取了双规措施。颜昌武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个月。在颜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的情况下,二审居然改判成了缓刑。王永平一直在死保颜昌武。因为颜捏住了他致命把柄。2018年7月1号的会议上,我和烟草公司的分歧本来已全部达成一致,分管局长还当众调整了颜的管理权限。这就是一夜之间全部决议为什么会被推翻,颜还官升一级负责全面工作的原因。

  十一、2019年3月上旬,我被非法关押江西期间。王永平怕我出来继续告发他们,打算让我在监狱呆到死。所以,就2月份江北区政府已否定的那些罪名,再次诬告至重庆市政府,同时还诬告不肯配合他作恶的江北区政府包庇纵容我。江北区由此回避后,另抽调渝中、九龙坡、沙坪坝等四个区一百多名干警组成专案组,对我彻查两个多月。最终结论:所有罪名都不成立!

  十二、在江西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向我出示过王永平那份“造成重庆烟草公司损失8000多万元”的虚假告发。但在法庭上却没有作为证据出示。判决书上显示“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向润邦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润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的虚假告发,并以此判我私刻公章的罪行成立。 暂且不论实际谁给谁造成损失的问题。今天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我坐完冤狱释放已过半年,工地也已经竣工验收了。但润邦公司与烟草公司的合同并未解除,违约责任、损失赔偿更是无影的事。反而由润邦公司出面抢走我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所有权益和权力:我入狱前从近30个家庭借来投入工地的1600万元垫资工程款、以及后续工程的施工利润。

  通过以上按时间排序的事实 ,充分证明了重庆烟草王永平、颜昌武等人作为主谋、润邦公司吴少华为帮凶,合谋对我犯下诬告陷害的罪行。并造成我含冤入狱一年、及向30个家庭借来的1600多万元被侵害等严重后果!

  上述人等诬告陷害我的事实清楚、目的明确、后果严重。目的既有王永平、颜昌武等人想逃避纪律或法律惩罚的政治目的、也有伙同吴少华攥取非法利益的经济目的。他们在对我实施不法侵害和掠夺时,我一旦有抗争检举行为,即以捏造的“犯罪”事实及虚假告发的手段诬陷我进牢狱。例如2019年3月份,王永平等人为成功达到诬告陷害的目的,在2月份向江北区告发“罪行”的基础上,捏造我更多“犯罪”事实向重庆市政府作虚假告发。否则,公安机关不可能立得了案、更不可能成立100多人的庞大专案组,造成国家大量警力资源浪费的不良后果。

  同时,以上事实也凸显出南昌县方面一些异常现象。仅仅管辖权就存有很大问题:我的户籍、案发、项目及与润邦重庆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所在地全都在重庆市。润邦总公司经营场地也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仅公司注册地在南昌县。而办案单位却是南昌县公安局小蓝派出所。退一万步说,就算真涉罪也该由重庆市管辖。如果管辖权毫无异议、程序也合法的话,第二次既然都提前到了重庆,怎么宁可坐等也不理直气壮的直接抓捕?如果属于正常办案的目的,为什么一再回避和我在重庆接触?抓捕当晚我要求即刻对我询问调查,为什么宁肯干坐一夜也避而不问?在南昌县,对我有利证据为什么不记录、不采集?

  所以,恳请各级领导彻查王永平、颜昌武、吴少华等人诬告陷害我含冤入狱的事实!我作为重庆市一个曾当过10年人大代表的公民,多年来奉公守法。坚持诚信原则坚守道德底线,可以卖尽所有房产还债、也没欠过任何工地任何人的工薪。我用20年建立起来的高度诚信,因此才得到周边人的信任与倾囊相助。却被他们掠夺陷害一步步逼至绝路,如今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还连累近30个家庭陷入困苦之中!王永平和颜昌武等人上下沆瀣一气、对施工单位任意掠夺侵害。18年底几家施工单位包括三建都在上访维权,工地派出所几年来的出警记录也高得吓人。难道但凡央企就可以胡作非为、扰乱所在地方政府的稳定局面?就可任由他们伙同江西润邦公司在重庆糟蹋法制、肆意作恶?任由他们跨省把一个守法公民非法关押一年?任由他们趁机强占工地掠夺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任由他们得逞后逍遥法外、从而让“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成为社会主流?我一介草民无权无势没有任何背景,几个月下来也已举报过多次。我保存的短信微信可以还原整个对我侵害掠夺的过程,但至今无人来问无人来看。我不知道最终会不会有青天老爷出来主持公道?但我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走可退!出狱不久的4月底,在红旗河沟的立交桥下面。润邦公司晏总约我见面时转告我说,我想要怎么样,对方要报复我儿子。我当即回他“请便”。实在是欺人太甚!欺人太甚!就是狗逼急了都会咬人,难道我连一条狗都不如?所以我也铁下了心!在微博网上留下誓言,如果我讨不回公道、坏人们得不到应有惩罚!就以自己生命向他们讨回!政府领导们已是我最后的希望!恳请领导一定给予高度重视!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