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被侵占,职工未安置,涉事单位联手市信访局编造谎言。投诉至黑龙江省信访局,编造理由“复查期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拒之门外。后申请“信息公开”至今没有收到回复;在省信访局网站投诉被转至第三方。
  我于2020年5月26日到黑龙江省信访局,对哈尔滨市水文站非法侵占集体企业资产、未为集体企业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进行投诉。当时窗口接待人员说:我们需要调查。

  2020年5月28日我接到【黑龙江省网上信访系统】1069055号码的手机短信,内容是:您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告知(复查期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查询码为:7931885681XXX(没有任何信息)(附件一)。

  事实是,我在收到哈尔滨市水文站答复意见后,在指定时间内,按照信访程序到他们上级主管单位哈尔滨市水务局申请“信访复查”,哈尔滨市水务局接到我的“复查申请”后,于2016年10月28日作出“复查意见”(附件二)。黑龙江省信访局的回复完全是捏造事实,编造理由。

  我在2020年6月1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邮寄方式(附件三),请黑龙江省信访局,对本人接到的【黑龙江省网上信访系统】短信,内容为:“复查期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查询码为:7931885681XXX。(附件一)。的依据进行公开。可是过去四个月至今没有收到黑龙江省信访局的公开答复。

  黑龙江省信访局相关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编造“复查期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理由,敷衍信访群众,渎职、侵害信访人利益。
  我于2020年12月2日至今,通过国家信访局网站投诉黑龙江省信访局上述渎职情况,被黑龙江省信访局转至第三方。他们的目的就是规避责任,逃避责任。


  黑龙江省信访局的官老爷们,请您重新编造一个切合实际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