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教育局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榨取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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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海南区第三我幼儿园法人贾永平,1970年出生,民进会员,曾任乌海市第七届委员会人大代表,连任海南区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委员,被评为海南区“十优青年”,被海南区工商联(总商会)评为“执行委员”。
2011年,我听说海南区要建民办公助幼儿园,我就找到海南区教育局了解情况,说明我的想法: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办一所民办幼儿园。教育局局长刘秀珍同意我的想法后,海南区教育局与我合作创办了海南区第三幼儿园(属公助民办),但万万没有想到,从此,我的人生厄运便开始了。
当幼儿园准备开工建设前,教育局局长刘秀珍口头告知我,要是按照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要求来建设,她有自治区扶持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给我投入,和我合伙建设公助民办幼儿园。超规模建园是违背我建园的初衷和前期建园准备的,但考虑是和教育局合伙办园,政府可以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所以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我就采用刘秀珍提供的施工图纸。2012年4月30日,我与海南区教育局局长刘秀珍签订了《关于创办海南区第三幼儿园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规定:“教育局投入资金形成固定资产资金计入第三幼儿园固定资产数,资产随幼儿园总产值升、贬同步,政府投入部分待政府因政策或合约期满回收第三幼儿园资产时,政府回购或补偿第三幼儿园总资产中应扣除因政府投入所形成的产值。此外,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了甲方教育局保证乙方第三幼儿园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法律地位和相同的优惠政策,还有政府投入资金的合作方式。
正是有了教育局的承诺和协议的保障,2012年5月,幼儿园正式开工建设了,完全按照海南区教育局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纸和要求扩大规模、增加投资来建造。在建造过程中,因教育局专项扶持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曾几度被迫停工。我多次向教育局催促该款项,刘秀珍局长总是说专项资金快下来了,她已向财政部门申报了,让我先自己想办法借资贷款,先行建造。直至幼儿园建成后,这笔专项扶持资金仍无着落。可是,债主看到幼儿园开始招生了,便天天逼债。我多次催促教育局拨付资金以还借资,但教育局局长刘秀珍又让我耐心等待,谁知这一等就是无期限……
被人逼债的日子就是噩梦的开始,这些年来,我过着“非人”的生活,不仅承担偿还借款的重重压力,还承受着精神上的巨大煎熬,真是生不如死!!!
2017年10月9日,我向乌海市纪委反映了这个情况,后来我又多次向纪委反映过,终于在2019年4月8日,海南区纪委书记李艳荣给我答复:海南区教育局答应给我的自治区专项资金,因教育局局长刘秀珍审核不严,用海南二幼与实际建筑面积不符的立项报告书,签字盖章后直接上报到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没有实地查验和评审核实,就将6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款划给了海南二幼(属公助民办私立幼儿园),海南区教育局局长刘秀珍和市财政局相关人员违规违纪,已被纪委部门做了警告处分。至于这笔6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海南区教育局局长刘秀珍是否答应给我,因我当时没有留下口头录音或笔录等证据,所以给我造成的损失他们无法解决。
显而易见,海南区纪委书记李艳荣是在有意包庇海南区教育局局长刘秀珍,海南区教育局和我合伙办园整个过程的事实链条清晰可见,足以证明:1。海南三幼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是教育局成立的,局长刘秀珍担任组长;2。海南三幼的建筑施工图纸是教育局提供的 ;3。海南三幼建筑施工合同是教育局局长刘秀珍签订的。这些“铁证”难道还证明不了海南三幼的建设是教育局局长刘秀珍一手操控的吗???让我提供刘秀珍答应给我专项扶持资金的证据,难道刘秀珍让我扩大规模建园就是拿扶持资金诱惑我、让我准备申报扶持资金的材料等种种行为不是证据吗 ?!难道我们普通百姓找国家政府公职人员办事时都要随身携带录音机、笔纸签字画押吗?这简直是对诚信政府的一种亵渎!!!
国家扶持学前教育建设专项资金是有明文规定,连申报资格都没有,而海南三幼无论是图纸设计建筑规模,还是占地面积,与海南二幼相比,更能达到政府的建园标准,更何况刘秀珍全程参与了海南三幼的建造,为什么刘秀珍要给海南二幼造假呢???
国家扶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00万元,仅凭一个区教育局局长和市财政局相关公职人员,怎能人不知鬼不觉的用一份与海南二幼实际建筑面积不符的立项报告书,就通过层层审批,把国家扶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00万元给了连申报资格都没有的海南二幼?为何海南区教育局长和市财政相关人员都帮助海南二幼造假?骗取巨额扶持专项资金,仅仅才受到一个警告处分的小错误。
六百万元这么大的金额,明明是海南区教育局局长刘秀珍用造假的手续,给海南二幼骗回来的,怎能仅仅用“审核不严”定性呢?给一个警告处分的追责处理是不是太过于“轻描淡写”了?既然骗来六百万元不合规、不合法,为什么不追回被骗的款项呢?
此外,2013年国家给海南几所幼儿园下拨设备补贴款50万元现金,但海南三幼一分现金款也没有拿到,海南教育局直接把三幼的现金补贴50万元给划走了,只给了一堆劣质的教学设备和厨房设备,任何票据或手续都未给三幼。
种种迹象充分证明这背后一定有利益的链条,和相关部门串通一气、官商勾结、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贪污受贿、从中牟利等违法违纪行为,这一定是有强大的“保护伞”在幕后操纵和保护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
我们老百姓用血汗钱养的父母官,用虚假手续瞒天过海的骗了600万元国家学前教育扶持款犯一个“警告处分”的小错误,给老百姓带来的却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众叛亲离的痛苦!!
我从2012年至2013年初为了完成幼儿园建设相继借款本金436。2万元,按2的月息计算,到现在的利息金额我想都不敢想,大部分债主已向法院起诉,即使幼儿园被法院拍卖,也不够还清借款。虽然纪委的同志调查了事情的原委,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受到警告处分,但偿还巨额借款的现实难题一点都没有解决,我已不堪重负,摆在我面前的都是死路,轻生的念头时刻在我眼前回旋,想一了百了,但我来到幼儿园,看到活泼可爱的孩子们,和尽心尽职的老师们,又唤起我对生活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正当我走投无路、深感绝望的时,市纪委办案同志找到了我,他四处调查,掌握真相;同情我的处境,从心里上给我疏导,也曾几次试图帮我解决困难,但毕竟他能力有限,尽管无果,但还是非常感谢,让我有了生的希望。
规模是12个标准班,现有在园人数260个适龄儿童。为了建海南三幼,我已付出了亲人离世的沉痛代价了,亲民爱民的政府官员一定不愿再看到更海南三幼现已处于被海南法院执行、拍卖的境地了,这么多年来,即使我再难再苦,海南三幼仍在发挥应有的社会功效,目前多的人因此事件离开人世的悲惨事件再次发生吧?但因地方政府的不作为,让百姓遭殃。谁又为我们的后果承担责任呢 ?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