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梁新鹏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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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黄燕,2019年7月13日中午在合肥滨湖区被一个送外卖的骑手闯红灯撞昏迷,玉手镯撞碎,交警大队认定肇事者负主要责任,但非常恶劣不愿调解,后我起诉至包河区法院,我认为事实非常清楚我就没有请律师代理,结果包河区法院仅判赔偿2900元连医药费都不够。我上诉至合肥中院,梁新鹏审理法官对我所提供的新证据(玉手镯发票和收入证明等)不予采信,从头到尾都是站在对方立场上,多次跟我讲你看对方请了两个律师你又没请律师,我当时还以为他这是理解我作受害者势单力薄,是个弱者,结果判决下来他居然判个维持原判。这不禁让我想到他说的那句话,我没请律师。难道就这么黑?我提交的新证据法院就可以这样视而不见吗?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