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淅川县金河镇千亩移民责任田荒芜为何无人管
  我们原是河南省淅川县金河镇观沟村民,于2010年7月因南水北调背井离乡,舍小家,顾大家,为国家搬迁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岗周村安家,按照国家政策,每个村民一亩责任田,0。05亩自留地,该村民来后,村镇两级政府动员村民将村民责任田出租承包商,具体合同内容村民均未看到,只是村组干部知道具体内容,是村干对村民说承包期是30年不变,每亩每年出租价800元,当时听从政府动员的村民,都发包出去了,只有少数没按政府动员而自己经营,后由于物价上涨,在村民强烈呼吁下,村干部又以每亩1180元付给村民,但时隔不久,于2019年至今,地款迟迟不给,村民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而地方政府已在法院立案理由来推脱无果,后再村民强烈反映之下,于2020年春节,发给每个村民责任田承包款296元,按天计算,每天每个村民只有0。45元,至今杳无音信,地方政府依诉讼法院理由推脱,不管村民死活,是不作为,还是另有猫腻,法院是让承包商发给村民承包费,而不是收回责任田土地,年轻人可以外出打工,维持生活,而我们剩余的年老体弱,残疾人该如何生活呢?现在千亩耕地被承包商达三年荒芜,杂草丛生,一篇狼藉,谁来管呢?
  《土地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耕地荒芜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耕地。
  综上,承包商承包土地是村镇两级政府牵头承包的,他们没有地方政府支持,合同是不会成立的,承包商不给村民承包费,地方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我们村民为了生活,请求有关领导严格关注,早日让农民富起来,把我们的责任田收回自己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