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法院裁定是销售未遂,处罚却是按销售完成来量刑。
  2018年8月20日,许志强,马新程从厦门运输一车假烟到长沙在福建永安高速路上被查获,价值200多万(等值真烟)。被指控销售伪劣商品未遂。
  以往都是许志强一个人运输,马新程被鼓动是初次随车考察,运输完成运费也不归他,结果没赚钱还罚款一万,刑期7年。
  同一车假烟三人被判刑,累计20年刑期,每个人的刑期高于贪官贪腐200多万的刑期。老百姓很难理解,首先假烟的真实价值不到认定的一半,司机也不是假烟的拥有者,对风险不知情,一念之差,初次参与被查获对囯家经济还没有损害,不曾有收入。而贪官贪腐都是实际所得,跨度数年,知法犯法,对囯家的损害远高于案值。
  法院只关注主观设定的虚高价值。而忽略了被告人对风险的无知,以及初次参与被查获并没有实际损害,也没有实际所得。呼吁法院能深入案情,体恤民情,真实做到公平公正,司法为民。同时亲属跨省申诉能有部门受理。没有差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