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4月向湖北省省长信箱及湖北省纪委和国家市场管理总局实名举报黄冈市市场管理局食品生产科科长郭某某、湖北杰浩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成钢食品有限公司等一系列违法乱纪的事,现对黄冈市纪委孙某某(本案调查组组长)和黄冈市市场管理局稽查局局长欧某某在本案调查中欺上瞒下、包庇犯罪分子的不实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如下,看看那些整天挂在嘴边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是何等丑陋。
  本举报内容反映如下四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1、郭某某收钱为湖北杰浩食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2、湖北杰浩食品有限公司在无生产设施无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十万斤红薯淀粉,且全部发霉变质,属于无证生产有毒食品犯罪
  3、上海成钢食品有限公司利用湖北杰浩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在异地制售制假售假
  4、湖北杰浩食品有限公司长期将过期退货返工上市
  以上举报内容在食品安全法上都属严重违法行为,是重点打击对象,本人是该公司时任厂长,知晓以上所有违法行为,并向调查组提供了详实的违法材料,照片、视频和证人,在白纸黑字、证据确凿的铁的事实面前,黄冈市纪委和市场管理局有关调查人员罔顾事实真相,睁眼说白话,采取耍流氓的方式,包庇和纵容犯罪分子,现对他们丑陋的不法行为向全社会公开如下:
  一、黄冈市局发证环节违法行为:
  1,在杰浩公司没有任何生产设施的情况下,给杰浩公司许可鸡精调味料产品,买证卖证
  黄冈市市场管理局调查结果:在给本人回复中完全不提此事,但有关调查人员欧某向我口头表示过虽然核发了该产品但杰浩公司没有进行实质性违法生产,也没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希望我不要进行深究;
  黄冈市纪委调查结果:向黄冈市场管理局调阅了有关发证明细,没有发现核发过鸡精调味料,完全否认我举报中的许可鸡精调味料内容的存在,我举报材料中发证明细(见附图)中明显写着鸡精调味料,但它们纪委那里一概不承认,这里面我解释一下,市场管理局的举报材料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转至湖北省市场管理局再到黄冈市市场管理局,同时对国家公职人员郭某的违法犯罪向湖北省纪委进行了举报,黄冈市市场管理局2019年就进行了调查,但纪委部门的调查直到2020年8月份才进行(时隔一年半后才调查,我也不知道这是否符合调查程序),也就是说黄冈市场管理局应该已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整改,黄冈市纪委调查时看到的就是最新整改后的发证明细,里面当然没有犯罪痕迹,但黄冈市纪委在对比举报材料和调查材料明显如此不同的情况下居然采信市局提供的最新发证明细,黄冈市纪委为了保护郭某竟然这样无耻到耍流氓,黄冈市场管理局郭某某的乱发食品生许证可证行为是严重违反行政许可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犯罪行为,在我如此确切的举报下应是很好查明的,在我质询下黄冈市纪委回复人员高某以一句这是调查组全体意见,你爱咋地咋地,这就是黄冈市纪委干的荒唐事。
  2,黄冈市局郭某一次性许可湖北杰浩公司一百六十多个单品,且所有单品均没有经过试制和发证检验或第三方检测,(单品明细详见发证明细),且不说一次性许可一百多个单品,熟悉食品行业的人都懂,这在全国来讲恐怕也是前无来者后无古人了。
  黄冈市市场管理局调查结果:在给本人的书面回复中完全不提此事;
  黄冈市纪委调查结果:在给本人的口头回复中说湖北省市场管理局有文件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前可以不进行发证检验。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论是在审查细则中还是在许可证核发程序中都有规定对所发的产品先试制再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可由有检测能力的企业自检,没有自检能力的应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请问杰浩公司有没有此检测能力?有没有委托第三方检测?但黄冈市纪委回复中说湖北省现在可以不用进行检测即可发证。国家规定程序:1,企业申请2,申请受理3,企业生产条件现场审查4,产品抽检检验5材料汇总上报6决定7核发许可证,请问黄冈市市场管理局,湖北省什么时候下文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不需要产品抽检检验了,请出示有关文件资料,如果需要检验 你们是怎样玩弄纪委调查的,省去的一百六十多个单品的巨额检测费流向哪里?
  3,大家会问杰浩公司鸡精产品什么生产设施都没有,应该连申请资格都没有,怎么可能发证?这就是我举报的郭某收贿一事,也就是买证,杰浩公司想生产鸡精但担心市场风险不想进行先期投资,于是想到先买证,证办好后再去市场购买散装鸡精进行包装,这样就进可攻退可守,业务没做好就不投资了,做好了再进行生产设施投资,见过大胆的就没见过郭某这么大胆的,连申请材料都不用,在核发其它产品时就临时加上了鸡精调味料,本人在此声明,本人知晓行贿一事,但不在行贿现场,公司行贿后是由本人去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证的,核发现场本人就在现场,但黄冈市市场管理局和纪委在了解到我没现场见证郭某收贿这一事实后,两部门调查结果均对行贿一事予以否认,对此我尊重调查结果但持保留意见,郭某没得到好处怎么会如此胡作非为,难以置信,请问黄冈市纪委、黄冈市场管理局,你们自己相信吗?
  4,为什么黄冈市纪委为何如此胆大包天包庇郭某,因为郭某违法行为一旦查实,黄冈市局分管副局长也是要问责的(这是纪委调查组跟我讲的),为了保护更高层阶的官员,所以黄冈市纪委对明显的违法行为采取耍流氓。
  二、举报杰浩公司无证生产有毒食品犯罪
  黄冈市市场管理局对此举报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所举报的霉烂红薯淀粉不合格属实(市局给予本人的调查回复函中已确认),且杰浩公司也没有办理淀粉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说杰浩公司无证生产有毒的红薯淀粉是事实。但调查组把杰浩公司70多万斤的红薯原料生产的10万多斤的红薯淀粉仅仅查证为1。7万元涉案金额,并以15倍处罚24多万元,公司当时以0。35元斤收购,光收购成本再加上加工费就30多万,就以市局他们定的15倍罚款400多万元罚款就不见了。
  请问黄冈市市场管理局,你们调查过吗?你们的查证依据是什么?本人向调查组提供了大量的图片及文字材料,说明有毒淀粉的数量,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溯源制度,你们不应该把全部的问毒淀粉追回消毁吗?本人2018年全程参与这一团风县扶贫性质的红薯种植深加工项目,种植了多少?收购了多少?加工了多少?为什么霉烂等均知晓,并向调查组进行详细说明但均没被采纳,如果如实调查,那涉案金额应很大,如果仅以1。7万元涉案金额进行处罚,那其它大量的有毒淀粉最终流向何方,请问黄冈市场管理局,在这一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问题上你们不应该给广大群众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法吗?
  三、关于举报杰浩公司和上海成钢食品有限公司制假售假
  杰浩公司老板林某某同上海成钢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林某某是亲兄弟,成钢公司销售的多款标识为杰浩公司的产品(见附图)是杰浩从未生产连包装也未见过的产品,包装是从印刷厂直接发到上海成钢公司的,没经过湖北公司,因此湖北公司没有任何人见过这些包装,这些情况可调查当时的仓管等有关人员,这些产品是成钢公司林某某要求本人给他做虚假出厂报告时发现的,本人举报了有关违法线索,违法产品清单及部份实物图(见下图),但黄冈市场管理局调查组在得到有关问题线索后迟迟不向上海方面发协查函,后在本人多次催促下才发出,而上海方面浦东市场管理局以没发现造假现场否定举报内容,而对本人提供的造假产品线索不予回应,后在本人向市长信箱反映此事后,浦东市场管理局复查后回复本人举报产品为杰浩公司的样品,黄冈市场管理局认定的问题产品发函协查后,浦东市场管理局调查认定却为样品,请问此样品从何而来?上海成钢公司能合法生产杰浩公司样品吗?简单地说就是成钢公司利用杰浩包装在上海当地进行不法生产,这不是造假是什么?请问黄冈市场管理局,你们查过被举报的造假产品的来龙去脉吗?如此简单明了的线索你们为何都不积极调查,是怕因监管失职追责还是追求个人利益?
  四、关于举报杰浩公司长期将过期退货改包装后重新上市一案
  本人举报的有关杰浩公司将过期紫菜、食用菌等产品的退货修改包装后重新上市进行了举报,黄冈市场管理局调查组仅以向公司老板了解后便全盘否定,而没有向生产管理者、仓库管理者、生产统计员、生产员工等接触到此环节的相关人员及客户单位武汉W商超市、西安H润超市等发函调查取证,请问黄冈市场管理局这就是你们该有的办事程序吗?
  五、关于举报信泄密一事
  黄冈市场管理局在受到省局转办的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受理的举报信,是4月29日向本人调查当面取证的,随后的五一假,这三天假期杰浩公司没有放假,而是基本上根据举报信的内容在进行整改,针对此事本人向黄冈市场管理局局长(办公室代转的)反映过此事,后在本人质问下调查组给予本人的解释是杰浩公司知晓本人举报才出现不放假整改,请问黄冈市场管理局,杰浩公司就算知晓本人举报但具体举报内容又从何得知呢,为何在你们见到本人后就立马知晓本人举报呢?有这么巧合吗?
  本人已对黄冈市纪委和黄冈市市场管理局不再有任何信任,因本案涉及到上海有关单位,只能更高层面的调查才能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