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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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公平正义
被害人是辽宁省沈阳市人,2002年9月被吉林省长春市丛超等一伙黑社会人员骗至吉林省长春市投资,至今本金及利润一分不给,因为这伙黑社会人员有公司收入以商养黑,有社会背景,保护伞是原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现被中纪委双规,【被天津市法院判死刑缓期执行】现其余党都在吉林省各部门执政,丛超的亲哥哥丛连彪是通过米凤君花钱买的原全国人大代表,公安部聘任的警务督察员,长春皓月集团老板,案发后畏罪潜逃国外,因本人向丛超索要被恶意拖欠款,2003年8月7日晚,罪犯丛超有组织有预谋的组织一伙黑社会人员,动用警车吉OA6007和悬挂部队牌照的军车等,雇佣7名杀手,手持专业棒球棒往被害人头部不计后果的击打,造成被害人头部多处骨折,颅内血肿做了开颅手术,现在右耳重度,左耳中度性耳聋,死里逃生,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经国家残联认定为三级伤残,半身不好使,生活不能自理,案发后长春市公安机关五年不给破案,110不给出警,以各种理由包庇,在国家公安部及全国打黑办的督办下,吉林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察队(打黑队)于2008年8月侦破此案,抓捕丛超等八名罪犯,案发后丛氏家族通过腐败的关系网,贿赂吉林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兼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利菲,和吉林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周国田,王宏伟两位处长,操纵吉林省公检法,大搞全权交易,官商勾结,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滥用职权,司法不公,同案不同罪,重伤害只判二年,而且不入监狱服刑,主犯丛超大量余罪,漏罪未被追究,案发后主犯丛超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组织出资帮助其他罪犯逃跑,已构成包庇罪,伪造非法使用部队牌照军车,作为犯罪工具,已构成伪造国家证件罪,法院已认定其犯罪事实,但并未追究法律责任,检察院法院虽然认定罪犯郝成勇有罪(在逃),但并没有转交公安机关抓捕,让其逍遥法外至今,有关人员均已构成渎职犯罪,雇佣的杀手李晓刚系累犯,惯犯,五年内重新因重伤害犯罪,也被从宽处理,只判三年,属于五年内重新犯罪,应当从重处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累犯应按刑法上线判决。
法院开庭不通知被害人,宣判后不给被害人送达判决书,一分钱赔偿也没判,失去法院持有的公平,检察院对被害人提出对主犯丛超余罪漏罪补充侦查的申请,不正面答复,而且帮助罪犯丛超,郝成勇,办理取保候审,对法院徇私枉法判决不给抗诉,失去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公安机关对丛超涉枪,涉黑,合同诈骗犯罪,不呈报检察院,对余罪漏罪不给立案补充侦查,失去了有警必出的承诺。
2010年6月公安部下发的严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量刑规范性文件,最高检察院下发的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推行量刑规范性建议文件,在吉林省公检法却得不到落实,目前被害人状告无门,公检法却不给正面答复,而且不给立案,县法院的判决,成为终审判决,温家宝总理说,让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胡锦涛 说,要创造稳定的和谐社会,在吉林省没有体验出来,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权在吉林省都得不到保障,都被非法剥夺了,同样是公安部督办的涉枪,涉黑案件,在政府官员及司法机关的领导的包庇下,涉枪涉黑案件变为普通的伤害案件,公平正义何在!!!对这种公然违反法律常识的荒唐判决有关部门视而不见,对这种违法的荒唐判决能不能摆到台面上?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给腐败的角落曝曝光,让其显露原形,司法腐败,何谈公平正义!司法腐败,何谈创建稳定的和谐社会!鉴于丛氏家族在吉林省的黑恶势力,请求异地公平公正审理,同罪同判。
希望全国的网友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能给予支持,希望全国新闻媒体的朋友能给予监督报道,盼望早日铲除黑恶势力!如果本人有半句假话,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谢谢!
被害人;张宏
2011年1月16日
联系电话;13940266868
后附保护伞名单
参与包庇人员有;吉林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兼长春是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利菲,吉林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周国田,王宏伟,吉林省农安县法院院长尹彦久,农安县法院刑庭王庭长,主审法官张显春,长春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张丽华,农安县检察院王检察长,公诉科裴福祥科长,助理检察员姚艳玲,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刑警大队长林亚东,长春市公安局预审七大队预审科科长宋强,农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占生,大队长刘立波,农安县副县长胡亚民。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