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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进入尾声,金融领域反腐始终未停步。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发现,今年以来共有至少17名中管金融企业党员干部被查处,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可见一斑。

  向15家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随着派驻机构改革的持续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包括各大国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集团、中国人保等共15家中管金融企业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赋予相应监察权。中管金融企业反腐利刃出鞘,改革的制度红利持续释放。

  违纪违法出现新特点

  在中管金融企业反腐力度持续加码的情况下,金融“内鬼”的作案方式趋向迂回隐蔽,违纪违法出现新特点。

  多数作案都采取了掩人耳目、穿上马甲的方式,如通过借款、财务顾问等形式对利益输送行为进行包装,进行多环节、多链条交易隐藏资金真实去向,将“谋利”与“收钱”进行时间上、因果关系上的切割,由他人代持股份、股票、房产等。

  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克鹏认为,“靠行吃行”式敛财、近亲繁殖、涉黑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需要警惕。

  揪出“蛀虫”,护好“玉盘”

  金融领域利益和资源相对集中,金融腐败案件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在揪出“蛀虫”的同时,注重护好“玉盘”,把审查调查工作放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

  派驻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把查处腐败案件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机结合,加强止损控险,维护金融安全。

  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

  已被查处的甘肃省分行投资银行业务部原总经理林燕办理违规业务涉及金额高达79。24亿元,牵涉多家金融机构,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审查调查组指导甘肃省分行全力化解风险,通过协调联动、谈判沟通、法律诉讼、资产处置、专人催收等方式,已回收资金74。41亿元;在查办辽宁省大连市分行体育新城支行公司客户部原经理殷岳晖案件中,办案人员准确区分违规行为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的界限,避免扩大涉案范围,确保干部队伍稳定。

  内容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