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吴小平在担任丽水市执法局局长期间执法犯法,带头在丽水市区的“和家园”小区搭建违法建筑。该违法建筑位于“和家园”小区七幢的501和601。2013年3月14日,丽水市执法局在吴小平担任丽水市建设局局长的时候就向吴小平家发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限吴小平于2013年3月18日之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吴小平搭建该违法建筑最严重的程度是在墙外立柱内进行浇筑,用钢板作为楼板,把小区里的公共空间侵占为己有,属于中度违章。吴小平一边抵制“三改一拆”政策,一边腐蚀地方领导干部。至今,吴小平已经抗法了七年之久。被吴小平污染和腐蚀后的丽水市执法局对吴小平家的违法建筑不作为,到2015年的时候,浙江省原省长李强对吴小平家的违法建筑作了批示进行督办,丽水市执法局才避重就轻的对吴小平家的违法建筑进行了罚款。正因为丽水市执法局执法不公、徇情枉法,对吴小平家违法建筑的处罚畸轻,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2018年浙江省巡视组对吴小平家的违法建筑进行了重新督办,丽水市区领导干部违法建筑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于2019年1月给吴小平家发送了《按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和《按期拆除违法建筑承诺书》。如今,吴小平家的违法还是没有拆除,做贼心虚的吴小平还是用影响市容市貌的油布把他家的违法建筑包在那里。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在对吴小平家的违法建筑进行包庇。丽水市纪委也失职渎职不作为。
  吴小平把一个公平公正执法的执法局污染和腐蚀成为徇情枉法、执法不公,甚至是与违建户狼狈为奸,帮助违建户抵制和对抗“三改一拆”政策的执法局,其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远远的超过了执法局局长带头搭建违法建筑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对吴小平这种严重危害国家法治和廉政建设的大毒瘤必须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