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出任重庆烟草公司法人总经理期间,不仅只对我罔顾事实的任意妄行。但凡当事方请不来能和他说上话的关系,或者私下勾通不到位的,就甭想王局长能够正常支付款项。比如重庆大学下属一家名叫林欧的监理公司,涉及未付款项1000多万元。多次和重庆烟草公司交涉均无果。因其公司内部工资拖欠过久,员工群情激愤要到重庆烟草公司去维权。林欧公司负责人张某只得一边按捺员工,一边找重庆烟草公司协商。表示只要能立即支付,宁可自认倒霉减少数百万、只要900多万元以解燃眉之急。就是这种态度这种情况下,王永平局长仍然不予理睬。林欧公司最后不得不诉诸于法律。经过一审、二审近两年的时间过去,前段时间终审裁定的结果下达:重庆烟草公司支付林欧公司1500多万元。900多万元本就可以协商解决的事,只因王永平局长的任性妄为,最终多支付出去近600万元的国有资产。不仅如此,特别还造成重庆烟草公司的企业诚信度严重受损。这是万金都难买回的企业内在价值。

  在法律裁决未下达或内幕曝光之前,王永平局长还会为自己这些行径披上好看的外衣,美其名曰“保护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对他们这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在2018年底政府组织的一次协调会上,我曾向与会的刘伟副局长质问过:“请问刘局,工地纠纷不断、辖区所出警多达数十次。项目长期停滞不前、久拖不决。针对这些问题和工地现状,仅仅我个人都向王局刘局两位领导汇报过多少次?你们如何面对和进行相关调查处理的?那时候,在置国有资产于何地?
  其二,王局为一己之私,不仅自己违背中央领导“依法守信”的要求,还阻止对方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时候,又置国有资产于何地?
  其三,你们长达8个月不支付一分钱,仅仅为逼我主动认亏离场,宁可让国家投资5个多亿的项目原地踏步。为避免双方无谓的消耗,特别我更是耗不起也不想耗。因此早在9月初,就发信息主动提出退场或继续两个方案,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但你们的行为出于何种目的?是如何对待的?那时候,又置国有资产于何地?
  其三,目前不仅我包括重庆三建在内的施工单位,都在向政府反映问题。这些都是颜昌武在项目上胡作非为、一手造成的。他的问题,我们几家单位很早之前就在不断反映和汇报。刘局对此还有过处置。而王局一夜之间改变你会上宣布的决议。明知颜存在诸多问题,他这样做是出于什么目的?请刘局你们扪心自问,到底在置国有资产在哪里?
  质问完了,对方当时都面面相觑、无言以对。其实无论颜昌武还是王永平局长,心里很清楚自身行为见不得光得不到法律支持,因此才会拼命拒绝、阻挠合同约定的第三方评议和提请仲裁两种解决方式。

  所以,林欧公司相比我的遭遇还算万分万分幸运的了。林欧公司幸好不是江西企业,公司在法制度较高的重庆,又是重庆大学的下属公司。因此王永平局长明里暗里势力的手伸不了这么长,阻止和恐吓不住对方行使诉诸法律的权利。而我从2018年7月初直至10月底梦寐以求的、以致被润邦公司下套的就是这个:作为一个公民可以行使诉诸法律的基本权利。

  通过林欧公司的经历再次证明,王局长没有把党和国家授予他的权力,按相关要求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行使。而是沦为满足其个人喜好或目的的工具。不惜损失掉重庆市烟草公司的企业形象。甚至不仅自身再三违反中央依法治国的要求,还阻挠剥夺他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权力。如此违背 精神的恶劣行为,难道就没有监督机构过问吗?

  所以,如何不悲愤交加?王永平局长到底有多大后台?可以肆无忌惮地违背Z席要求?可以违法干涉工程发包而不受追究?可以任意剥夺公民诉诸法律的权力?可以让国家几亿投资闲置以达到其个人不法目的?可以随意将一个守法公民诬告陷害进监狱?可以为掩盖自身不法行为,把一个人逼至毁灭及多个家庭陷入困顿?可以制造事端扰乱所在地的稳定局面后一推了事?

  (我发的这些举报帖,因评论方面被有所限制。贴子将会很快沉底。不知道纪委领导是否得见?但我在“微博杂谈”版块发有完整内容。贴子名称:《黑暗中凝视 我的商海之殇》恳请纪委领导和朋友们关注。谢谢!)

  晚上9点多钟的时候,我正要写和汪总之间关于这个工程的是非曲直。手机突然毫无预兆的连续三次自动关机。开机后屏幕胡乱跳动,完全不受控制。我见势不对当即扯掉了ID连接线。再开机就恢复正常了。我想表达的是:无论是谁出于什么目的?想采取这种方式盗取或者黑掉我手机中相关证据资料,终究会白忙一场!6月底我已找了某公证处,将手机内所有资料全部进行了拷贝和公证。难道我傻到一次次的不吸取教训吗?同时也正告对方:无论准备采取哪种非法手段来打压我的举报揭发,只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嚷孚鲧 : 我建议楼主把这些东西干脆全部放进贴子来,大家都可以保存比公证处还要好
  魏晋风度2019评论 匠薪:嗯,正打听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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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风度2019 9 22

  2017年5月左右,我从一黄姓朋友处得知,汪总正在操作重庆市烟草公司的环境工程。因考虑烟草公司优良的资金状况,不用担心被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所以,通过我和汪总共同认识的某朋友介绍后,双方见面谈妥,开始了前文中提及的那些事……

  但下午听说,汪总日前专门打电话前去责怪某朋友。意思说我不耿直,不该介绍我与他合作什么的。为此,我感觉有些滑稽可笑。事情发展至今天的局面,如果非要胡扯是介绍人的错,那么有资格责怪介绍人的,也应该是我而不是你汪总。理由如下:
  如今,是我从亲朋好友处借来的1600多万元让人给侵害完了;是我,因此遭陷害至监狱一年;是我,让人毁掉了未来生存的保障特别是我重若生命的诚信度;是我,因此无法承担各种应承担的责任;是我,还在为讨回公道而宁可舍弃生命……
  而汪总呢?上述惨烈后果你一条都没有吧?反而进账了400万元。所以就“责怪”而言,我是否比你更具资格?但我不会!因为我同样没有资格。无论结果如何,能具有的除了感谢、还是和只有感谢!包括对告诉我信息的黄姓朋友也是同样态度。道理毋需多说,汪总其实并不是不懂。再说了解内幕并告知我信息的黄某,和我关系的亲密度肯定超过了汪总。但他不愿为我举证,我都可以理解而不生责怪之心。

  另外,汪总为什么要我筹集所有围标的l资金?汪总当时手头还有资金吗?恐怕正急需我这类送上门来的冤大头吧?所以,确定合作的本质原因和某朋友有关系吗?

  再说我耿直与否的事。中标后,我支付汪总400万元转让费时仅差了约2万多元。那时一因资金紧张、二因承担资金利息的数目有点小分歧。因此请陈静向你请示希望能够减免。而回复结果如下(如图)。看完我急忙借钱来给予了清。其后,11月中旬就进场施了工。但因王永平局长揽权怠政,施工合同拖至12月上旬仍未签订。我请汪总出面协调了一次。当夜11点半左右,你电话告知我办妥了。这次确实第二天就办妥了。再就直至次年(2018年)的6月上旬,尽管已遭受另一方势力(颜昌武、张炼等人)四个来月的掠夺和刁难。我也没来麻烦汪总,而是按正规渠道上报等待处理。包括5月19日反映颜昌武的问题,也是采取书面邮寄的方式呈递给王永平和相关领导的。只因颜昌武两三个月不付工程款,才不得不请你协调。这次汪总仍然履行了义务,尽管没有结果。但7月1号以后,汪总就直接回绝了,并说我不是人家对手,让我忍气吞声认亏了事。此次细节部分前文88楼中提及过,就不重复了。

  经过大致陈述之后,我想问的是:汪总到处指责我不耿直的理由从何而来?我实在是不明白。我知道汪总在关注我的贴子,请理直气壮的在评论区留言指教。此刻,容我先表达对汪总的看法。首先要谈到你我双方责任和义务的问题。该我做的我都履行了。就是400万工程转让费仅差的两万多元也补齐了。汪总的义务是如何履行的呢?尽管你也承认我的诉求合理合法,最终却以一句“我协调不了”把我打发。同时劝我忍气吞声认亏了事。如果这番话建立在退返我400万元的基础上,我觉得尚可接受。因为既然没有能力履行义务,就应该退返权益。这个说法是否正确?看贴的朋友们都可以评议一下。但你“劝”我时,却仿佛忘记了这400万元的事。尽管如此,请汪总摸着良心说,直至坐完冤狱在本次举报前,我找你要过一次没有?所以此刻,我就直言不讳地说:汪总不仅相当不耿直,而且不讲丝毫道义和基本诚信!这不是在冤枉和毁谤汪总。很简单的道理,你我心里都清楚。只因我和王永平没有直接关系,围剿我之前或者初期商量时,如汪总心里尚存一丝道义和诚信,只需向王永平、王林海等人说一句:“请不要做过头了,不然我以后怎么为人?”仅此而已!对方岂敢再对我肆无忌惮的侵害?而汪总如何应对的呢?事实和结果现在就摆在眼前。汪总反而拍着胸脯保证让线索在你处掐断。由此对方7月份以后才敢放开手脚围剿我!也许是出于被动,但汪总实际上也参与了对我的迫害!但凡事情像这样一摊开,旁观者即刻明白谁是谁非。对此,汪总无法自圆其说也无法否认。还用不着当面对质或跪在神明面前起誓了。更别说还有了解内幕的人了。比如黄某心里不明白吗?还有……。剩余知情人就不多提了。汪总心里其实很清楚自身行为经不起评判,因此才要逢人就说我不耿直。我猜汪总是否以此自我催眠、自我洗刷以摆脱内心的负罪感吗?果真如此,让我对汪总还能存一丝好感。毕竟最少还知是非廉耻。

  最后再问汪总,2018年12月13日下午,在北滨一路某茶楼。我对这400万元是如何表态的?我的话不仅你清楚,在场的黄某、何某、易某等人都听得清楚。此后双方再未见面,我也没有让你不悦的行为吧?那为何两个月后,竟然眼睁睁的任由他们把我迫害至监狱?古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毕竟还汪总拿了对方400万元的血汗钱啊!而且消这个灾并不需要汪总牺牲什么,仅仅,就一句话的事!

  恳请纪委领导和朋友们关注完整内容:微博杂谈版块;《黑暗中凝视 我的商海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