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窈窕村一违法建筑两年之久无人敢诉只因背后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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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五星商业街新恒华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朱志强,于2014年4月与邻居签定住宅地租赁合同,合同协议清楚注明使用范围只是种植蔬菜或停放家庭小轿车,但朱志强在签定合同后,未经邻居同意,便擅自在土地上建筑房屋及铺盖水泥钢根、混凝土,并在土地上挖土建造鱼池。当邻居发现朱的违约行为时,试图劝阻,但朱并未接受劝阻,只口头承诺,只要邻居需要使用土地,随时可清拆所有上盖物。但当邻居在2106年1月告知朱需收回土地使用时,朱要求邻居把土地转让给他。但当邻居在2016年4月再次联系朱时,朱均不理会。其老婆还用信息恐吓邻居,说要把邻居埋了,还说开发区建设局去了几次都无人敢拆他的违法建筑。周违群众都质疑,这样的违法建筑物,为何存在两年之久却无人处理,有人说,因为朱志强是江西省莲花县的人大代表,势力大,而且背后还有人撑腰,所以无人敢拆他的违建物。如果真的是这样,社会公理何在?正义何在?法理何在????????????????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