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园新村的鲜丰水果重庆分公司,于2017年4月份,由其公司行政人员陈某名义并和鲜丰水果东和春天店店长石某经办,在其店所属小区租房給员工做宿舍,租期3年,后由其店长石某办理续租1年,双方均是公平、公正协商一致,并和房东签有《房屋租赁协议》,接房入住时,和房东一起验视房屋、家电、家具等物品完好情况,并结清之前水、电、气、物管等费用。而且在2020年疫情严重期间,该公司告知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房东得知其情况后并为其公司减免了1个月的房租。
  2020年国庆前夕,房东接楼下住户反映,房屋漏水至楼下,在联系石店长时,告知其被公司已调至成都工作,现由张店长负责,并已通知其处理,在房东查看漏水事宜时,发现室内一片狼藉、物品四处乱堆乱放,室内所贴的该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形同虚设,并根据进门上燃气公司所贴的《催费通知》,才知,已欠下3446元气费未支付,房东将此事告知张店长,其答复是石店长走时没有给其交接,不清楚此事,要联系其公司租房管理的行政人员王某,当联系后,答复要核实情况后处理,让房东现将该款垫付,由于房租是公司支付,水电气等费用是使用员工共同分摊,员工工资不高,垫付不起,待一周内收回此款再付给房东,房东也考虑到已合作3年多,期间该公司也没有拖欠房租,就垫付了该项气费。房东也联系了原店长石某,石某也告知这个费用请放心,他会联系公司找员工追收,如果收不完的由公司一起支付。
  时隔1周后房东再联系王某和石某,告知在公司走流程,需要时间,要等到月底,待到次月又联系王某和石某,告知快了,就这样,迟迟没有结果。2020年12月15日东和店的张店长微信给房东转来800元,告知目前只收到这些,剩下的2600多元还在想办法收,16日,其公司王某给房东来电告知此房屋不再租用了,宿舍的员工已搬走,要求尽快过去接房。17日,房东和王某预约办理房屋交接事宜,到达室内查看后,王某让房东清点一下,物品损坏情况,估计价,她好报公司和气费一起解决,说自己有事,把门钥匙交给房东就走啦。
  随后,房东经清理后,发现橱柜柜体、卧室门、衣柜多处损坏,冰箱、燃气灶、电视机、抽油烟机已不能开机使用,橱柜大理石台面、饭厅地砖多处断裂,室内墙壁、电视柜面、冰箱门、茶几台面等多处乱贴不干胶,卧室床两个拆散,发现部件已不齐全,其中有一床面已不在,另水、电、气交费卡和部分卧室门钥匙均已不在了等等,还有未出账的燃气有100多立方约200多元,房东将损坏严重的物品和家电维修费经过到建材市场和维修部门咨询,按照最低价列出明细约3000多元报王某,王某看后,告知费用过高,无法处理,房东也告知王某,希望贵公司能有好协商解决此事,经多次沟通,王某告知自己决定不了,要给领导汇报了来,一周后,该公司没有回复,房东又到期公司找王某,告知是,该公司没有实体店,全部是加盟商,该宿舍涉及3家加盟商,她已多次找了加盟商,都不愿意承担,说是气费欠费为何不停气、房屋本来就有折旧,但房东也就燃气咨询了燃气公司,并将燃气公司的回复告知燃气停气涉及整个小区,无法单独停某一家,并且在欠费时,燃气公司出有《催费通知》贴到住户门上的,该公司员工没有任何人去交,关于房屋折旧问题,房东也承认,但房东所反映的不是折旧的问题,而是该公司管理不善,所出现的人为损坏的维修费和赔偿的问题,何况,关于加盟问题,这是其公司内部问题,出现该类问题,纯属该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后经过多次联系王某协商此事,总是以各种借口或不再会理,时过几个月了,该公司都没有抱有积极态度和房东协商此费用解决事宜。
  通过该案例,希望广大读者从中吸取教训,也希望该公司上级领导们看到该信息后,也能督促此公司核实情况,及时联系房东支付其公司该承担的费用,现在是社会主义新时代,以和为贵,诚信为本,房东也是为了该公司减少支付燃气违约金积极垫付燃气费3446元,而且房东后期维修橱柜、门、衣柜、粉刷墙壁等开支5000元,并且给其维修的人员都说该公司员工做的有点过分,损坏的如此严重。建议贵公司不要为了区区3000多元该承担的燃气费维修费,失去社会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