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2018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第七次会议通过以来,得到了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但有部分基层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仍不认真履行甚至知法犯法,下面反映的是登河北省霸州市南孟镇马坊村村民举报霸州市南孟人民政府以及马坊村村委员不及时依法公开账目问题。

  霸州市南孟镇马坊村干部张振东、吴振忠担任书记村长期间贪污集体财产,未能及时依法公开村里街账目,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23、24条的规定,于2018年12月29日给马坊村村委会送达了要求公开账目的函。直到2019年1月12日,村民账目仍未公开。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31条有关规定,我们于2019年1月13日又给霸州市南孟镇人民政府送达责令马坊村村委会公布有关账目的要求函,直至今日依然没有公开。那么问题来了,南孟镇马坊村村干部胆子如此明目张胆违法,不予公开账目,问题何在 ?我们认为一是因为南孟镇人民政府的庇护,村委会领导的胆子才大起来,才能任意妄为 ;二是本来账目混乱,掩盖真相。三是基层政府领导法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南孟镇政府不予责令公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我们强烈要求省、市人民政府担当起督促职责,严厉查处以上违法行为,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人民利益、惩办贪官的利剑,也希望各大媒体一起来报道此事件。

  附:1、给马坊村村委的要求账目公开函

  2、马坊村村民要求给南孟镇政府责令马坊村村委会公开账目的函

  3、马坊村村民举报张振东、吴振忠贪污财务的举报信

  霸州市南孟镇马坊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