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依法制止蓝山县土市镇高陆村村支部书记高本旋以权乱作为制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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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依法制止蓝山县土市镇高陆村村支部书记高本旋以权乱作为,蓄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和非法侵害村民合法权益行为的 报 告 2003 年前,我村群众饮水大部分是手压井水,由于手压井水易受到地表水污染,有危害村民身心健康的隐患,2003年在上级人民政府及县水利局领导的关怀下,我村筹资20余万元到李子树脚兴建饮水工程(其中大部分资金是上级财政补助的),从而告别了手压水井的历史,然而每遇干旱年份,村民生活用水依然短缺,有时连续几天都没有水,尤其是每年的下半年,村民用水更为艰难。为此,村民们建议到矿下洞抽井水应急(矿下洞有两口井,水质非常好也很充足,一年四季,都有源源不断的井水溢出流经池子再下沟直至流向河内)。无数次强烈请求村委解决村民的生活用水问题,迫于压力,村支书高本旋才敷衍应付村民。于2010年高本旋不听村民建议,不经考察、论证,随便到本村没有水源的石灰头岭(此地只有春雨时节,靠下雨才有点水),砌了一个水池,用挖机挖了一个坑作蓄水库,完工后,未经过任何处理就供水至村民作生活用水饮用,结果只用了一上午,村民就强烈要求停用,原因是此水脏、浑浊近似于阴沟水,此举白白地浪费了国家下拔的15000元,村集体15000元,共30000元就这样糟蹋了,这股水至今停用,可谓是劳民伤财。这样年复一年村民缺水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解决。怎么办呢?靠村委是无望了,万般无奈之下,村民高纯健、高智勇、高昌吉于2017年下半年经村委同意,到本村南岭山上——牛鼻形岭水冲上自费投资8万多元兴建了一个仅能满足三户人之内使用的饮水工程以解决三户人家的生活用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水资源是国家所有,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村民或者公民在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公民生活或生产用水。所以我们自费修建的饮水工程设施,作为村民自己生活用水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是今年村支书高本旋借村支两委的名义,打着解决村民用水的幌子,扬言要强拆我们三家所建的水利设施且未对我们打半句招呼,更不用说经我们同意了,分别于9月24日,11月18日两次授意他人强行在我们的水工程设施——拦水坝上面筑拦水坝,阻水、截水。筑拦水坝流下来的水泥浆,导致高纯健家池中的鱼死亡(黄骨鱼7。5斤×35元≈262。5元,河鲤鱼5。2斤×20元≈104元)直接损失共366。5元,更痛心的是我79岁的老母亲饮水后当即头晕、呕吐,(对身心健康的摧残用金钱是无法估量的),此行为严重污染了水质,摧残了我们的身心健康和我们的正常生活用水。为此,高纯健、高昌吉两人被迫采取自力救助的办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这种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即正义行为却被高本旋恶人先告状且颠倒黑白,捏造事实,诬告我们破坏公共财产,还说我们是村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56条规定: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行政区域交界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水(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第76条规定:当方面引水、截水、(蓄水)、排水、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更令人痛心的是今年,高本旋又以村支两委的名义,以解决村民生活用水为借口,不经充分论证又到牛鼻形岭水冲没有水源的地方(原2010年造成3万元损失建水池的上方)建了两个大水塔,已造成既成事实(此工程未经任何招投标程序就以12万元的价格发包给村民高智庭建设,对此很多村民有意见但都是敢怒不敢言),还骗村民说建成后村民就有足够的水可用,结果呢,其水源只有供几只青蛙的滴水之源,有图片和视频为证(分别于10月6日、11月22日、11月26日、11月28日、12月1日、12月5日、12月8日拍的,其中11月22日上午是村民高和喜、高智勇与原县水利局局长高凡生亲自到现场拍的),高局长看罢当天下午就对高本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高本旋针对自己的错误做法不是知错就改,之前还说什么:“这没关系,把高纯健等三人之前在牛鼻形岭开发的那股水夺过来就有了。”其目的,很明显——就是想借高纯健等三家人的那股水冒名顶替来欺上瞒下,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下拨,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试想一下仅供3户之内用的水源能解决全村200多户人的用水吗?只要脑子没问题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想而知,高本旋这是畜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的行为。更有甚者,近段时间,因干旱严重,很多村民及村委其他干部都建议买水泵到矿下洞抽井水应急,但高本旋却坚决反对并多次阻拦。这是漠视群众利益极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行为。综上所述:一、高本旋以权乱作为,随心所欲,任性妄为,糟蹋国家、集体资金。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听村民意见,不经考察论证,擅自决定到没有水资源的地方立项,已造成了得不偿失,劳民伤财的严重结果。二、高本旋作为村支书本应依法行政并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实事、谋福利,但他却借口为全村解决用水问题两次非法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强行阻水、截水,导致村民池中鱼死亡,严重污染水质和影响村民的身心健康。三、高本旋针对自己的错误做法不是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妥善解决村民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合理诉求,而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甚至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蛊惑民众,蓄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人民政府及政法机关依法制止高本旋以权乱作为和非法侵权的行为,及时妥善调处因此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并及时解决我们全体村民饮水困难的问题。恳请上级委派专人及水利专业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确保国家项目资金真正落到实处,钢真正用在刀刃上,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防止个别少数人套取、骗取、糟蹋国家项目资金。 村民:高纯健、高智勇、高昌吉2019年12月10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