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邵县的“扶贫”、“反贪”、“扫黑除恶录!系列奇闻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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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曾经有题为:《贵州独山400亿巨债背后的官场塌方式腐败:县委书记和县长同一年被查》 的报道,揭露贵州省独山县400亿巨债背后,是官场塌方式腐败!
无独有偶,在曾经同为“国家级贫困县”的湖南省新邵县,也有超280亿巨债(有该县财政局官员的录音为证)。
而造成这种情况,也是官场的塌方式腐败,且涉及县、镇、村三级党委的众多一把手!
导致当地各种信访层出不穷。
这里至少例举了该县县委书记阳晓华、纪委书记邹功树、坪上镇党委书记周玉光涉及的部分详细证据。
他们不但对其到任后该镇发生的所有官员违纪违法案件负有领导责任,而且直接贪腐、甘于被黑恶势力围猎、出于自身政治利益考虑而包庇黑恶势力!
另外,阳晓华、周玉光等官员,利用国家扶贫的钱,以“扶贫”的名义,公然资助黑恶势力!公开和中央强调的“打黑除恶”、“保护耕地”两大指示唱反调,抹黑中央的“扶贫”政策!!
具体案例及证据如下:
一、 坪上镇庙山村原秘书张贻鑫实名举报该村原村支书余志恒贪腐,有余志恒伪造“今领到”字样以及余志恒本人亲笔签名的领据、盖有公章的“总账余额表”原始票据等书面实证(如附件所示),证明了这根本不只是“应付款”,而是已经实际被领取了的款项!但张贻鑫自从2017年以来,连续4年实名举报,周玉光等新邵县官员都刻意包庇和压制,导致余志恒至今没有得到依法查处,张贻鑫将不得不再次进京举报;
周玉光等官员的包庇和压制,体现在:
1。 不准张贻鑫对银行流水和原始单据进行拍照,但又无视“今领到”和“余志恒”签名等证明款项已被领取的书面实证。
举报人张贻鑫已经给出了完整有力的书面证据,新邵县官员要想否认这些书面证据,就必须用相应的书面证据才能否认。
但新邵县的这些官员却对该村那期间每笔银行流水无法提供有书面证明的完整、合理解释,而是耍赖不承认37。4万元已经付出去的事实(新邵县官员还不允许举报人张贻鑫对银行流水和原始账单进行拍照留底仔细核查。众所周知,37。4万元在银行流水上可能分成多笔支出,因此银行流水的解释,得由官方通过书面证据进行解释,不可能由举报人在没有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去找解释);
2。 而且即使能对银行流水做解释,也依然无法否认37。4万元款项被贪污的事实。因为庙山村的资金,除了银行流水,还有现金!(新邵县副县长李繁荣、县纪委常委朱洪凌等人的谈话录音中,有官员就承认,在“村村响”项目中的8507元,就是村里通过现金付款的;而且在后来的录音中,也有官员承认了村里存在现金支付的事实:“大同福地”项目部李金雄应给该村的征地款106278元,但当时只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村里转了56278元,却开了106278元的领据,在张贻鑫对此进行举报后,才又发现李金雄通过现金的方式给了村里5万元,至于为什么明明是一笔106278元的款项,为何通过银行只转56278元,却开了106278元的领据?而且等到举报之后,再去交并补5万元现金的手续?
只要用正常的脑子想想,都知道这也是典型的“贪污未遂”!可新邵县的官员都故意忽略,根本就没有对李金雄做“贪污未遂”的查处!)
3。 欺骗张贻鑫去找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却只将那些被非法涂改后的账目给审计机构,而不允许审计机构对涂改之前的全部原始账目和单据进行审计;
而且坪上镇官方欺负张贻鑫拿不出三万块钱的审计费(即使拿得出,任何人都会心疼自己出审计费,因为无论怎样的审计结果,都不会对他张贻鑫个人带来任何经济上的利益)。坪上镇说愿意出审计费,却只在坪上镇拿到审计结果后才会付款,而不同意将这3万元审计费通过张贻鑫来直接交给审计机构,导致审计机构对张贻鑫谈话时,很明显地暗示:他为了拿到这个审计费,这个审计结果只能是按照新邵县官方的意愿来的,即只审计非法涂改后的账目,既然审计的账目来源就有问题,那审计结果肯定也是有问题的,建议张贻鑫继续向上举报。(有审计机构董事长的录音为证)
4。 由坪上镇监察委送交至湖南世纪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庙山村村级财务帐目中,有《庙颜公路全线加宽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应付款为971900元,实际上该工程款已经全额结清。但余志恒得知政府对村里负债的能够享受政府负责清债的规定后,竟然弄虚作假,自己身为村支部书记,按规定不能承包工程,却违规承包工程,还伪造庙山村村民委员会为甲方,5组村民谢长友为乙方的名义,签订《庙颜公路全线加宽工程承包合同》的假合同,虚构工程款尚欠575900元的应付款虚假事实,记入村财务帐目,企图套取侵占国家资金。事实上,该工程是余志恒自己违规承建的,谢长友既未承包,也未在合同上签字,更没有参与结算。总之,谢长友一概不知情。可见,余志恒的行为足以构成贪污〈未遂〉。在2020年12月新邵县副县长李繁荣、县纪委常委朱洪凌等人的谈话录音中,新邵县的官员们也承认这些,但至今不按“贪污未遂”来处理,已经属于非常刻意的包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3〕167号),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自有,不影响贪污既遂的认定。
5。 张贻鑫举报余志恒于2015年利用自己的一张13068元的工程税务发票,虚假报销,也得到了新邵县官员的认可。
即使是有违规用来冲抵按规定不能保险的烟酒接待费的解释,也改变不了其虚假报销的违法违纪性质,同时也证明虚报、冒领,是余志恒一贯的做法!只是37。4万元的路灯款金额太大,无法自圆其说,涉及的人众多,才被新邵县的官员如此卖力包庇、压盖!
6。 如此严重的官员“贪污”和“贪污未遂”,不但属于党员违法违纪案件,而且属于刑事案件了!
新邵县这些官员一再刻意包庇贪腐,企图强行捂盖子,一方面导致举报人张贻鑫4年来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血汗钱在举报上,另一方面也浪费了大量的政府人力资源,而且在当地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即使在已认可“贪污未遂”的情况下,新邵县纪委仍然不顾举报人张贻鑫和该村多位党员的强烈反对,仅仅于2021年1月17日下午给与余志恒“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而不移交公安局做刑事立案查处,这再次证明这些新邵县官员在蓄意包庇贪腐官员!而且对在余志恒一案中负有极大的责任的前任坪上镇纪委书记李纵(是李纵指示涂改原始财务票据),居然没有公布任何处分结果,而且从乡镇纪委书记,调往县城继续担任纪委书记!这更 说明了新邵县这些官员在包庇贪腐!
(如果公开之后,以后得不到查处,则证明新邵县的窝案,不排除得到了邵阳市纪委书记或更高层的默许!)
二、 2017年12月,周玉光带领坪上镇时任派出所谢葵、镇党委副书记李金雄等去广东深圳,全程由坪上镇最大的黑社会头头张志中全程陪同、招待!(详见附录)
三、 2020月5日年3,湖南省新邵县坪上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坪上镇2019年度这些方面成绩凸显,获县委县政府肯定》。该文章无视事实、虚构政绩单,造假欺骗中央该文在当地引起了民众极大震动!(详见附录)
四、 涉黑、涉恶的邵阳市人大代表、新邵县坪上镇虎寨村村支书李谟志破、坏耕地、非法开发商品房,即使在新邵县官方的答复中,也承认其“签名代收”了销售非法开发商品房的10万元,该商品房“虎踞花园”为破坏耕地13。68亩非法开发而成,但新邵县的这些官员开始认定李谟志参与违法活动,但在收到钱后,则恶意包庇李谟志,不但没有查处,反而继续提名其担任下一任的虎寨村村支书李谟志。(李谟志的详细证据请看附件)
五、 坪上镇东岭村的村支书刘颂超于2020年4月19日殴打该村村民刘国平至轻伤(有受害者的司法鉴定报告),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的标准,导致村民联名上访,但新邵县官员不但不查处,反而准备继续提名打人凶手刘颂超担任该村2021年的新一任新支书!引起当地群众极大愤慨!(详细证据如附件)
六、 2019年4月该镇时荣桥村上百村民,联名举报镇党委书记周玉光为黑恶势力头头张志坚的姐姐以”贫困户”建安置房, 非法侵占他村土地。(附件中有录音,显示周玉光在电话中对村民嚣张地说法“土地是我们政府的,…不需要给什么处理,开个会通报一下就行了”)
七、 周玉光等官员作风粗暴,不维护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只为权贵攫取利益:
罔顾法律证据和法律文书,不依法处理该镇虎寨村七十岁老太太唐锦桃房屋被占、合法重建危房被敲诈阻工的案件。受害者在2017年5月31日被打之前,请求镇政府人员,到现场阻止可能的暴力案件,周玉光以不能介入为由拒绝,可在随后的一天,即:2017年6月1日,却组织新邵县的280多名干部、警察、职工,非法强行征收坪上镇刘氏家族祖坟古墓200多座,并扬言要抓捕反对的百姓,动用公安干警进行非警务的强迁活动,不惜一切代价来完成祖坟拆迁工作,被记者描述为:
(1) 借假挂牌:为原籍坪上镇的商人钟某,假借“三一重机”之名挂牌,骗得征用土地;
(2) 谎报征地:呈批文和省国土厅批文中根本无古坟墓地;少批多占;未征收却《通告》为“已征收”;
(3) 涉及到与当地的黑道勾结、称兄道弟、官商勾结、谋取暴利,是坪上镇当地人民家喻户晓的事情,不作为、乱作为、贪污腐败,已经在人民心中留下了恶劣的印象,希望上级政府领导能贯彻执行党中央的为国为民政策,为地方除害!
后来由于该刘氏家族中的后人、在省国土厅担任处长的刘五一的原因,周玉光等人慑于国土厅官员的权势, 又半路终止了这一行动!从2019年刘五一回乡时,周玉光接待时的献媚式笑容中也可以窥见一斑(详情请看附件)
八、 阳晓华、周玉光等官员,抹黑中央首长推行的“扶贫”!
他们在新邵县坪上镇不是扶贫,而是扶“黑”,利用国家扶贫的钱,以“扶贫”的名义,公然资助黑恶势力!公开和中央强调的“打黑除恶”、“保护耕地”两大指示唱反调 。
2018年10月17日阳晓华在新邵县搞扶贫募捐大会,以“扶贫捐款”的名义,对县内各机关职工和企业搞“强捐”;
2019年国庆期间,阳晓华、周玉光安排人在北京对唐运华等村民非法截访,事后并挪用国家“扶贫款”作为截访费用!
坪上镇的“扶贫”工作管理混乱,随意性很大!
”农村D级危房改造”的资格审批和取消,成为一项人情筹码:坪上镇黄珠村村民周中义,是经过了书面申请——村里评议——张榜公示——坪上镇审核,新邵县审定的危房改造户,而且时任片长周魁还曾带领现场技术员康工、建筑队于2016年9月16日至10月18日为周中义在原地重建新房。但在周中义的堂兄周玉清(也是坪上镇在该村的驻村干部)得罪了周魁后,周魁随便伪造事实,找经不起驳斥的借口取消了周中义的”危房改造“资格,引起周中义的极大愤慨!不断上访!2017年11月27日,周中义委托同胞姐姐周小华(因周中义欠姐8万元),到达坪上镇原政府找周魁询问危房改造补助金的情况时,还被周魁打伤,经司法鉴定构成轻微伤;案情发生后,坪上镇原政府多次弄虚作假,伪造周中义签名,不但没有处理周魁,反而提升其为副镇长!
(2021年1月20日举报人去湖南省监察委提交该举报材料后,新邵县官方即指派公安局刑侦队的警官去找举报人谈话,他们不是想解决举报的案件,而是试图解决举报人!举报人慑于压力,被迫签字,但下面这个举报人亲笔写的,才是举报人的心声!)
更多的证据和细节请看下面的附件:
附件1: 有“今领到”及余志恒签名的领据
附件2: 被涂改的记账凭证:
附件3:盖有公章的2017年1 3月总账余额表(其中有37万4千元的记录)
附件4:新邵县副县长李繁荣、县纪委常委朱洪凌等人的谈话录音,明确承认了余志恒、李金雄等人每人贪污金额都超过5万元(未遂)的事实!:
https :pan。baidu。coms1b2zfp4uO1prvVHlXIXtiw 提取码:wlv3 :
附件5:2014年余志恒伪造公路合同、贪污未遂的证据:
附件6:《湖南省新邵县坪上镇发布政绩单造假欺骗中央》详情请访问网页: http :t。cnA6ytbZDj
附件7:坪上镇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部分情况 《“猎豹突击队”对付讨薪民工背后 湖南邵阳这里,市、县两级政法委书记是黑保护伞》 详情请访问网页: http :t。cnA6yV2dy7
附件8: 应被查处的人大代表李谟志
湖南省邵阳市这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问题真大 是当地政治腐败的窝案!:http :t。cnA65SPoQ7
更多详细证据,请点击他人已经在网上公布头条文章(点击量已经超过1万多!):http :t。cnA6ytUwlx
附件9: 坪上镇东岭村的村支书刘颂超殴打该村村民刘国平致轻伤!
刘颂超,男,(又名刘百顺)初中文化。2020年,由于在疫情中捐款叁仟元而又得以一路飙升,现兼任代理村支书。其光环照耀之下,刘颂超其品行、作风如何?透过照妖镜,请看以下真相之二、三事:
2020年4月19日下午,本村19组村民刘国平因女儿开学需村委会开具证明,便早早来到村活动中心,等待村干部上班时刻的到来,眼见的一幕,只见村委会干部及帮派数人桌摆佳肴,把酒临风,相互交酹,好一派沾沾自喜,其洋洋者尽在不言中!竞个中缘由,因当天上午引诱了该村10组一名早在2012年经医院诊断因经常嗜酒而诊断为严重中毒,伤及大脑神经的一罗姓村民,因刘支书的早埋下伏笔,使其就范而签署了开发商早看好的一块地皮的协议书上签了字的大功告成。
下午2时许,老实憨厚的村民刘国平傻乎乎的等待村支书宴会的结束,于是求刘支书为其女儿开具上学证明,刘知晓该村民没有交纳2020年医疗保险而一口拒绝不予办理,在争辩过程中,村支书老羞成怒,加上酒精的喷透,于是乎大打出手,致使该村民脑部血流如注,送往医院治疗,脑皮缝口数针,左脚跖骨被打断。
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但该案至今没有得到任何查处!导致村民联名上访!
附件10:2019年4月该镇时荣桥村上百村民,联名举报镇党委书记周玉光为黑恶势力头头张志坚的姐姐以”贫困户”建安置房, 非法侵占他村土地。
周玉光的电话录音,请访问: https :v。youku。comvshowidXNDMzOTQ0ODAyNA等于等于。html
村民签名如下:
附件11: 阳晓华任新邵县委书记以来,新邵县的债务超过了280亿。而且网上已经流传出很多证据,证明其贪腐、甘于被黑恶势力围猎、包庇黑恶势力:
举报阳晓华的相关证据:
未完,待续。。。。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