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东营市广饶县的一位农村妇女,(15965455648),被同学许多立欺骗感情,在此期间他也骗了我亲戚的钱。亲戚报警立案,公安找到我说,找我是为了了解同学许多立的犯罪情况,准备重办他。我说我亲戚的钱呢?他们说,他们只负责刑事案件,我们的钱要不要上来他们管不着。又说,他们根据亲戚提供的证据,可叫许家破人亡,但是骗我亲戚的钱全部泡汤,追不回来。我吓的跪求他们,希望他们能够重视亲戚钱的归还,未果。我觉得执法人员不会胡说八道,他们说到做到,随担了同学所有的错。同学许多立就会不死不被重办,这样就有给亲戚讨要钱的机会。
  走程序去检察院,我说在公安被吓傻了,才说了假话,检察官王永亮生气的说,假如你不认公安口供,一定再送你进去,并警告我,在法院庭审阶段胆敢翻供一定建议重判。
  县法院第一次开庭,亲戚因误会而对我百般陷害,许想顺着公安假供走拼命推卸责任,我拿出与许通话录音结束庭审。二次开庭许顾忌录音,将自己所做的事情全认,并说一切与我无关。庭审结束几天后叫我交罚款。我看到我被判为诈骗犯,我问主审管为什么,主审官王中明说,事虽是许做的,但他们怀疑我是知情的,我说假如我知他骗人,我不会让这一切发生。从我们争执到下判决近一个月的时间,主审管都没有问许骗人时我是否知情。判决书下来后,我自杀在法庭两次。在家受不了编故事一样的判决我又自杀三次。最后割腕后,主审官王中明说,许多立打电话承认我不知情,他知道自己判错,他说我若不服可上诉。所谓的判决书关于我的部分,全部胡说八道!
  终审,法官说许承认我不知情的录音不足为证,法官说只有许的书面证明方可证明我的清白,许写好后交给法院,法院没要,但录了口供。我再去中院,徐法官说,我诈骗罪不成立,并举例说明让我承认认包庇罪。想到公检的恐吓,我情绪激动惹恼了法官,法官维持原判。
  申诉前,我给东营市委李宽端书记写信,并很快过问。公检法找我谈话,在公检,我复述了那些他们恐吓我的那些话,他们都没有否认。申诉期间我提供的证据他们也没说那里有错,只是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回避了申诉再审中对原判中的质疑。许写了我对他骗人不知情的证明,他们说许前后供述不一,有疑虑也没调查,只调查了陷害我的亲戚。他们说我在公安被吓的供述说明我对许诈骗是知情的,在李宽端书记过问期间,我不知情的供述情况说明我在公安没被恐吓。在公安被吓的供述,和李书记过问期间我的供述是截然不同的,申诉结果维持原判。
  我去省纪委,向省纪委说了我的情况,那里的领导让我走程序,让我转述是纪委让东营检察院认真对待我的案子。但是东营检察院只做了简单的办公室问答并让我签字,我看到关于公检法的部分没写,当时我签了,后来我想这样何来法律监督,我写了在公检法的经历,交给了东营检察院。
  我五次自杀也没换醒执法者的责任心。我每次走程序都表示我会原谅所有对我有错的人和事,最后还是逼我走向不归路。两年多身心的摧残已没了活下去的勇气。年迈的姑心疼我说,我这是啥命,一边是骗子,一边是混蛋,现在社会这么好,我的经历怎么跟旧社会一样。在第一次自杀出院后,去县法院跟主审助理赵紫涵说,我在公检被恐吓说假,她说他们跟我开玩笑。公检法是惩恶扬善,满满正能量的地方,他们的行为颠覆了我原来的一切美好的想象。
   
   
  公检法是人民的公检法?还是公检法的公检法?我的案子让我困惑。执法者身负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为民解困,惩恶扬善,我们才有和谐安康的社会大环境。怕担责任,怕影响政绩而枉顾无辜者的清白,乃至生命,背离法理。古人尚云,修明法度,方可让这天下成为光明之所在。
        我呼吁,是因为我坚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没有赋予执法者随性而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