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人企业的房屋所有权证被作废的共计1025。1平方米,尚未得到依法合理拆迁安置补偿。现依据法院的判决,提出补偿要求,有法可依。
  3。上访人企业《大洼县田家镇富豪酒家》是一个大中型酒店,有服务人员40多人,依法经营手续齐备,仅装修费用就花费了160多万元,空调设备就有60多台,而拆迁实施人,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只按几户普通住宅对我企业进行安置补偿,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违反了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我们酒店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为“商住”,属商业网点性质,而今只按普通民宅进行拆迁补偿,明显不合理,不公正。
  拆迁中,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拆迁中的一些做法,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我们曾多次上访被支来拖去,现只好向上级领导诉冤,请求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同情与关注。盼望能在上级领导的督促下,使上访人的诉求早日得到合理的解决。电话13998770202关注楼主收藏转发至微博微博添加到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