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
  您好!我2015年10月向辽宁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举报海城中小得胜村王振涛肖金华夫妇20年拐买女童案,结果,办理此案的吴晓光和姓尹的警官,把我举报的事透露给肖金华,结果我遭到肖金华的打击报复,而且肖金华害怕警察查出她拐买女童的事实真相,就侮辱诽谤我,她跟她姐姐肖春华托关系不让民警调查此案,结果办案警官不但不相信我举报的事实还包庇偏袒肖金华(因为肖金华找关系了),不让她拐买的女童到刑侦支队询问了解情况,更没有给女童抽血做比对,没输入数据库,此案被鞍山刑侦支队办案警官压下了,没有得到合法正确的结案,没有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其女童亲生父母是海城感王镇石桥村李二麻子小姨子的亲生女儿,前年亲生父母想找回孩子,却被肖金华他们连打带骂的赶走了还威胁恐吓亲生父母)
  我认为我作为公民有义务更有权利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情况,可我不但没受到保护却遭到了打击报复,侮辱诽谤。
  此事我还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至今也没有任何结果。
  因此,我向上级领导投诉举报 :
  1、举报肖金华拐买儿童
  2、举报肖金华对检举人的打击报复, 3、举报投诉肖金华和肖春华对检举人的侮辱诽谤
  4、举报投诉办理此案的吴晓光和姓尹的警官,违反人民警察保密条例,把我举报的信息透露给被检举人
  5、举报投诉办理此案的吴晓光和姓尹的警官渎职,无视法律法规,不按规定办案,不相信检举人的检举事实,更让人无法容忍的还包庇偏袒被检举人
  6、举报投诉辽宁省公安厅不作为,渎职,包庇偏袒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7、举报鞍山市纪检委不作为,渎职,包庇偏袒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恳请各级领导能调查此案,还我一个清白,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