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桐柏县交通警察胡成玉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违法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的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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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袁长海,男,汉族,1968年3月12日生,住桐柏县城郊乡邵庄村邱岗24号,身份证号 :412932196803122737。 电话:15565753782
被控告人:胡成玉、男,成年人,桐柏县交通警察。
第三人:彭玉东,男,1974年10月15日生,汉族,中共党员,桐柏县自然资源局公务员,住桐柏县城关镇金凤小区53号,身份证号 :412932197410150571
控告请求:追究被控告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违法犯罪违规处理事故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7年11月5日14时许,控告人驾驶装有水泥砂浆的豫R69653小型农用车,在第三人承包的桐柏县月河镇赵庄至彭坎村村通道路施工路段(施工现场铺水泥路面两头均封闭,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见证据1),控告人自南向北持续稳定缓慢直线倒车(已倒车约30余米),离已铺设水泥路面还有约10米处,与醉醺醺窜到正在持续稳定缓慢倒车的车尾盲区,和只顾着打电话的第三人发生碰撞,造成第三人受伤。第三人若不是醉酒状态是正常状态的人,就能听到汽车发动机响声就会主动避让根本不会有这样后果发生。(因为司机在车尾没有长眼)。
事故发生后,第三人涉嫌贿赂交通警察胡成玉,胡成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拒不在现场收集目击证人证据;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醉酒状况进行检验 ,又拒不接受现场施工人员出具证实现场原告醉酒状态的证言。
交通警察胡成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方。” 本案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辖的调整范围,因案件发生地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也就是说本案不属于交通事故,不应按交通事故处理,而是健康权纠纷。
交通警察胡成玉又挖空心思鸡蛋里面挑骨头找出控告人机动车没有灯光,违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极为荒唐可笑的理由。(众所周知,下午两点不需要灯光,更何况倒车时都自带灯光)。
交通警察胡成玉更违反《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滥用职权认定控告人负全责,而醉酒窜到正在持续稳定缓慢倒车的车尾盲区被撞车的人却无责任。交通警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给控告人说,这只是过个道数,就交给了控告人说你回家吧,没有告知不识字的控告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致使控告人失去了复核的机会。
交通警察即使参照交通法规认定事故责任,也违反了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 第三条第二项“被动型行为是指处于持续稳定运动或者静止状态,对方能够采取措施避让的一般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及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被动型过错行为的,负次要责任。”的规定。
当时控告人人明显属于持续稳定缓慢倒车的被动型行为。众所周知,根据日常实践经验,当一个装满有水泥砂浆的小型农用车,在施工现场的路坯上缓慢倒车卸车,根本不可能超过人的步行速度,当时控告人驾驶装满水泥砂浆的重车已持续缓慢直线倒车约30余米,离已铺设水泥路面处约10米(见证据2),才与醉酒只顾着打电话窜到车尾盲区的原告发生碰撞,第三人若不是醉酒状态是正常状态的人听到汽车发动机轰响就会主动避让,根本不会有这样后果发生。而桐柏交通警察胡成玉违反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规定,违法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控告人承担全部责任,而醉酒在持续稳定缓慢倒车的车尾盲区只顾打电话的被撞人却无责任。
交通警察胡成玉滥用职权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公安机关以控告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8年2月对控告人刑事拘留,企图追究控告人刑事责任,检察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没有批准他们罪恶目的。
桐柏法官以胡成玉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控告人已有相反的11个证据证实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违背事实违背法律,没有证明力,却得到桐柏法官的确认,认定举报人承担全部责任。判决控告人全额赔偿第三人1025503。92元。
以上事故有现场施工人员左涛、梁功勋、陈沿江、周德广、王海成、黄家克、唐震、周发顺的证据证实第三人是醉酒状态。
桐柏县交通警察胡成玉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违法办案,侵犯了公民权力。 应追究胡成玉的违法犯罪法律责任。
特此控告!
控告人:袁长海
2021年2月1日
附:证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有关于 禁止通行的规定。在4。2米宽的路面铺设水泥砂浆,行人都不能通过。
2、事故现场图。证实事故地点位置。当时袁长海靠右直线倒车
3、事故现场六张照片。证实农用车自南向北低速倒车。
4、现场施工人员左涛证言。证实袁长海给彭玉东承包的修路工程在施工路段运送水泥砂浆。
以下证实农用车倒车速度很慢,酒后醉醺醺的彭玉东走路东倒西歪到施工现场货车尾部又只顾打电话反应迟钝被车碰住的事实。
5、2017年11月15日现场施工人员梁功勋证言。
6、2017年11月20日现场施工人员陈沿江证言。
7、2017年11月20日律师调查现场施工人员周德广笔录。
8、2017年11月20日律师调查现场施工人员王治成笔录。
9、2021年01月22日现场施工人员黄家克证言。
10、2021年1月22日现场施工人员唐震证言。
11、2021年1月22日现场施工人员周发顺证言。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