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电工程局职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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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电工程局大化分局卖掉大片大片的土地给大化县,用于商品房建设,这里面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罪恶。大化分局物业公司经理江泽兵刚刚上任没多久,就有钱买车买房(大化和南宁都有房子),他(单职工)哪来那么多钱?在大化很多地皮和老房子都是由他来负责拍卖,他把卖房的钱全部归公了吗?并非如此,前段时间他还被大化县公安局抓去几天,工程局因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后由工程局拿巨款赎出来,所谓的花钱洗罪。他的生活还很富有,女儿在南宁某区直属机关学校读书,难道不值得怀疑吗?而相比之下,我们老职工在南宁连一个落脚的地方都那么有限,无工作,低工资,是谁造成的,罪魁祸首就是广西水电工程局的领导们。
今年安吉丽城名堂上是优先照顾工程局职工,可真正得到房子的职工又有几户?工程局领导规定已经报名的客户按预交房款的多少来安排抽签,交全额的优先,其次是分期和首付,首付至少要12万元,交全额房款的客户可选择购买与之金额相匹配的大房子或是比预交金额少的小房子,导致只交首付的客户买不到房子,这样就侵害了我们的利益。还有的局领导、干部和有钱的职工,拿名额进行倒卖,从中牟取暴利(每套少则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不等),请问工程局领导,你们能把得到房子的职工名单向全局公布吗?
我们清楚地记得,像原八处、修配厂,在南宁市安吉路45号购买的25亩地皮,全厂职工多年勒紧裤带未得一分奖金,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未得加班费,每月只发6080的工资,每月从职工的工资中扣下三 年不上交。可这块地却成了工程局某些领导的眼中盯,肉中刺,想霸占这块土地并高价出售给开发商来建商品房谋取暴利,这实际上是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我们坚决不答应。工程局领导在2001年3月把职工从大化县迁入南宁市的过程中,利用职工家属的迫切要求心情(如子女升学、就业和办理其他事项等)均需要南宁户口的情况下,在办理过程中,以2700元每人的高价榨取职工家属的血汗钱,南宁市的规定是100元每人左右,这是腐败问题,一定要退还这些血汗钱。
我们现住大化的公改房是80年代建造的空心预制板房,经过了二十几三十年风吹雨打,现在已经属于危房。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房改政策的规定,1999年12月以前竣工的住房,职工享有房改福利待遇,这样我们在大化居住的房子已经没有任何的安全感,工程局领导应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房改政策的规定,给予居住在大化的职工家属进行房改(在南宁集资建房)。
广西工程局领导非常歧视职工遗孀,规定职工遗孀不得参加南宁第一、三次集资建房,已故职工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甚至献出了生命,难道他们对广西水电建设事业就没有贡献吗?公道何在?在南宁基地的工程局领导多数一人就有几套房子,原来分的福利房拿去出卖或出租给局外人,他们为什么不考虑到这些困难职工?为什么把那么多的地皮拿来建商品房出售,而不建集资房或经济房给我们还没有南宁房子的职工居住呢?天理何在?
南宁玉洞第二批集资房,早在2005年职工就付了款,可是一直拖到2009年才动工,这还是在几十名职工多次组织多部车从大化到南宁基地上访,工程局领导才把安哥拉工程款拨过来才能启动动工的。然而却又拖欠了安哥拉工程职工工资有近一年之久,至今还未补发,如果不把安哥拉工程款拨过来,玉洞建房不知要到何时才能完工?集资建房款交了那么多年,工程却迟迟不能开工,这些集资款拿到哪里去了?
这些年来,广西水电工程局把工程建设业务拓展到了国外,比如:安哥拉、巴基斯坦、缅甸等国的水电工程,按常规应由工程局有关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所需要的人才进行选拔,身强力壮、技术过硬的职工去。可是,有些领导大权在握,拉帮结伙,请客送礼,腐败至极,制造潜规则,哪个去还得交3500元钱(秘密进行),请问局领导,这些钱是交给局财务还是塞到个人腰包了?还有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招出国人员时,不招本局职工,而是招局外的民工、熟人以及他们的亲朋好友,不管他是否有技术,只要领导干部得到利益,就让他们去。安哥拉工程个别局领导莫仁模等态度非常恶劣,经常训斥职工,蛮不讲理,动不动就叫职工滚蛋、下岗等等,在职工当中影响极坏,对他们恨之入骨,被很多职工喊打喊杀。他们已经没有了共产党的领导作风,他们的行为简直是名符其实的土匪恶霸。
我们在工程局艰辛工作了几十年,在广西跑遍了不知多少穷山峻岭,建设了许多大中小型电站,把光明送到中华大地的每一个乡村角落,照亮了千家万户。工程局总部早早就迁入了首府南宁,所有科级干部也迁去了南宁,把福利房都占满。如今我们老了退休了,工程局就不管我们了,把我们抛弃在穷山沟里,住在危房里,还被大化分局领导任意驱赶,没有一个平稳、安定的住处,我们的心都碎了。为此,我们2010年5月18日呈书至广西水电工程局和广西南方电网公司及南方电网总公司(广州),工程局5月28日也派人到大化基地开会,职工代表根本没得发言,一小时后就草草散会,工程局领导根本没有诚意下来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大化基地职工及家属很是恼怒。两年前大化县环保局副局长葛优和县党委一领导曾经跟一职工说,在原工程局职工医院建二十几层的楼房,把工程局大院里的居民全都搬迁到那里,如果是那里,我们坚决不答应,众所周知,那里是工程局医院太平间所在地,是孤魂野鬼出没的地方,那是他们卖不出去的地方,凭良心说话,换到你们领导去住,你们是怎么想的?他们在泯灭良心,毫无人性,居然想出在这种地方让我们搬迁,无语,实在是无语。他们是在忽悠我们,我们的愤怒真的已经达到极致,我们感觉我们的人格受到极大的羞辱和藐视,他们在和谐的社会里制造不和谐的因素,我们的双眼流着抹不尽的泪水,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带着满腔的怒火向各级领导提出诉求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