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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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丁振忠,山东省寿光市人。
2008年,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国平),给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长(王琰方)受贿的一套房子洗钱,诈骗我40余万元,我在讨债过程中,发现富氏公司行贿800万元,然后只花了568万元,就获得了寿光市稻田镇,王望三村,价值三千多万元的土地三百亩,又行贿评估公司,评估该地1。2亿元,在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抵押贷款1亿元。我发现富氏一连贯的诈骗后,寿光市委书记孙明亮怕事情闹大,让侯镇党委书记卜庆华提出:政府愿出41万元替富氏还款。2011年10月,侯镇党委只给了20万元,我不同意,我上访。市委书记孙明亮就安排,寿光市公检法,给我制造了一系列假口供,说这20万元,也是我以上访为要挟,敲诈勒索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的钱,将我判刑七年,未遂21万元未加刑。
2019年出狱后,我申诉至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当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收到我的申诉后 发现:20万元支票上盖有,“寿光市侯镇人民政府”的公章,罪名根本不成立,他们为了达到不给我翻案的目的,公然变更判决书罪名,出具鲁检十部控申审通【2020】58号,说我因敲诈勒索41万元未遂,被判刑七年。判决书中被判刑的20万元哪里去了?我已经到手的20万元又算怎么回事?上访反映问题就是敲诈勒索?41万元是从侯镇党委书记卜庆华口中说出的,怎么就成了我敲诈勒索41万元未遂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睁着眼说瞎话!丢尽国家形象!
以上内容若有不实或捏造,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在我有全天下最鲜为人知的:1、七年的冤狱生活。2、六年的申诉之路。以后还不知申诉多久?诚心请新闻记者采访,我的案子,是典型“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再现,涉及腐败官员,要比震惊中外的衡阳贿选案人数还多!您想获取更多信息,欢迎加我的微信。 丁振忠,身份证:370723196410094796 电话:18805362533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