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农村选举候选人这样弄还有王法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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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是村委会换届选举时节,又到了鸡飞狗跳的时节了。
正如《村委会选举中的候选人条件及资格审查浅析》一文中提到的:资格审查可能给少数村党支部甚至县、乡某些人特别是掌权的领导同志安排亲信、排斥异己创造条件。极少数村,只要是县、乡领导的亲信和村民信任的人同时被提名为主要候选人,即使村民信任的人的票多,也会千方百计把村民信任的候选人审查掉,借口多半是没有按时完成乡、村统筹提留费或几年内甚至10多年内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网上很多有识之士一直也呼吁“在保证选举程序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选择什么样的人充担村民委员会成员应该由选民来决定”
但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辽宁省朝阳市五间房镇关于村委会选举的候选人资格规定新鲜出炉,其他的也不说了,最具杀伤力的是第8条:换届期间正在接受纪检、公安、检察机关调查未有结论的,和第十条:其他按有关法律法规不宜被提名为村“两委”委员的。就是按照这样一个随时可以对任何人动刀的办法来确定候选人了。按第八条,找个什么莫须有的罪名检举揭发一下,只要有相关机构介入调查一下,你的候选资格就被洗白了,实在不行还可以按第十条随便找个“相关”法律法规把你“不宜”一下,你也一样得靠边站!
而且选举委员会开会竟然明确规定:选举结果不得当场公布,要经审查后才可公开,真不知道这法治什么时候能吹到广大农村大地啊!
老百姓很无奈,在农村这么闭塞的环境下,真的什么都不懂,只是知道自己什么也没做错,莫名其妙的就被剥夺了被选举权,关键的是这个权利是明显的被滥用了,想扶植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N胎的不剥夺候选人资格,不想让你参与的经历过一次行政拘留就没被选举权了。
真不知道是该表扬还是恐惧五间房镇政府的办事效率,昨晚用家里孩子的名义(已成年)注册账号发个帖子,今天派出所就把帖子打印出来,放到村委会,通过村上的干部传话家人,让把帖子删了,说否则就犯法了。
我真不是很懂法,不确知未经正式书面授权把镇上关于村民选举办法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公布出来是否违法。但从常理而论,我们国家没有这么专制吧,难道起码的言论自由都没有了吗?允许“您们”通过这样一个可东可西的候选人条件,随意宣布某某人没有候选人资格,就不准“我们小老百姓”把这苦跟大家诉诉吗?我们还是州官可防火,百姓不能点灯的民主状态吗?国家的建设法治社会的大政方针,到了我们小老百姓面前就成了被胁迫的工具,对“您们”就没有一点约束力吗?虽然天高皇帝远,但请也不要做那种愚民的蠢事好吗?
我重发这个帖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源自知识分子的单纯,我相信党的政策,期待民主,也相信国家会坚持依法治国,但也对部分人员的肆无忌惮有所顾忌,真的担心他们会无耻去恐吓孩子,所以我决定把之前以孩子名义发的帖子删了,自己重新注册一个账号来发。我相信党,相信政府不会坐视一些人的胡作非为,肆意用党和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去愚弄、践踏善良的老百姓。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