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长的批示竟成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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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长的批示竟成废纸
湖南安仁县宝莲花酒店公共道上的违建台阶岿然不动是谁被藐视?
上图:郴州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下图:湖南郴州市安仁县宝莲花酒店违法占用红线外公共道路的情景。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七一西路至鑫荣花园、幸福一号、福城花园商业街的居民,几十年以来,居住于此的我们万余居民安分守己,享受着安全与畅通的交通出行、和谐融洽的生活环境,然而随着七一西路宝莲花酒店(私营企业)的建设(系拆老房建新房、两栋老房系宅基础,一栋是 162。99 平方米,一栋是 344。29 平方米,见附件),这美好的一切都离我们远去——宝莲花酒店为牟取非分利益,将原规划设计朝北的大门改作商铺出租,而违规在山墙东面另开酒店大门,在大门口处的红线范围外违法修建台阶,侵占公共道路达 4 米之多宽,并且抬高该入口路基,给附近多个小区的万余居民的车辆出入及消防等带来极大隐患,道路出入口已多次发生过车辆刮擦和行人受伤的交通安全事故,成了一条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事故多发路!
安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也曾对宝莲花酒店进行过调查,调查结果令人惊讶:宝莲花酒店竟然只有 507。28 平方米的宅基地办有手续,但实际上却建了1219。4 平方,规划局违法帮助宝莲花酒店多批了 317。12 平方米的集体土地,违法批准使酒店业主非法侵占集体所有土地 317。12 平方米,另宝莲花酒店非法侵占集体所有土地 395 平方米,该酒店共非法侵占集体土地面积 712。12 平方米。
为了排除侵害、消除公共道路上的安全隐患,几年来,我们当地百姓多次向安仁县委、县政府、建设、规划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投诉反映,强烈要求拆除宝莲花违法建设的台阶,郴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作出指示,但遭遇安仁县委主要领导的阻遏与推诿。尤其可恨的是,2018 年 7 月 13 日上午 11 点,郴州电视台来宝莲花酒店违规占道现场拍录了违法现场,由于安仁县县委主要领导的干预而未能播报。2019 年 11 月 20 日,我们受害居民委托住长沙的媒体人在湖南红网上发布了投诉材料后不到三天就被删除了!这背后是否存在着非法利益输送或是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任宝莲花酒店在规划红线外占道;任宝莲花酒店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群众利益,宝莲花酒店背后的保护伞是谁?是否“小伞”后面还有“大伞”?为什么郴州市政府领导的多次指示到了安仁却遇到县委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重阻力?为什么万余受害居民举报明摆着的违规违法行为竟然几年都得不到查处?是谁在为宝莲花酒店老板和该酒店的本地“保护伞”撑腰?我们曾到湖南省信访局上访,信访局回复要我们找县委、县政府处理,但县委县政府“按兵不动”,请湖南省信访局告诉我们该如何维权?该找谁伸冤?
我们恳求上级职能部门以民生为重,为我们受害居民作主,严查安仁县相关部门和相关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及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强烈要求依法拆除宝莲花酒店在公共道路上违法建筑的台阶,务必还路于民、还便于民,切实消除埋藏在公共道路上的安全隐患,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和附近居民的安全与便利出行!
举报人:蔡春知 身份证号:432831196502070031
谭昌龙 身份证号:43283119661209005X
刘中青 身份证号:432831197300140018
倪秀林 身份证号:432831195604100022
刘玉奇 身份证号:43283119551005001X
侯小平 身份证号:432831197404013417
龙兴玉 身份证号:432831197811040228
联系电话:181 7551 8725 (蔡春知) 13875579066 (谭昌龙)
(证据材料附后)
2020年 5月 22日
宝莲花酒店的“保护伞”可否出来走两步?
位于湖南郴州安仁县七一西路的宝莲花酒店私占“公”道影响多个小区群众的出行,乃“铁”一般的事实、“钢”一般的证据,安仁县委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于自己眼鼻底下这种损害占用公共资源、损害公共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置若罔闻。显然,既然宝莲花酒店私占“公”道的行为违规违法,受害群众就有要求政府责令宝莲花酒店纠错改错、还路于民的权利,县委县政府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就有责令宝莲花酒店纠错改错、还路于民的责任和义务。然而,掐指一算3个年头了,宝莲花酒店的违规台阶依旧“岿然不动”,受害群众的信访维权仍在继续。籍此一帖,本博主不得不大声呐喊:宝莲花酒店违规占道的问题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近年来,中央高层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整顿机关作风,包括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经过层层深入讨论、贯彻落实、官场生态悄然改变,机关作风为之一新。然而,一段时间过后,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四风”反弹的情况,为此,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中纪委使用大量具体事例为现实生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画了像,比如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具体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等等。然而,中纪委强调的“集中整治”,在某些地方又是重复着先前的“雷声大雨点小”,别看主政者到年终做总结报告时说的天花乱坠、娓娓动听,但实际做的完全是另一副光景。以湖南郴州安仁县为例,或许通过“集中整治”,“治”掉了一些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但从安仁民众的实际感受来看,似乎“整治”远未到位,还留有若干“死角”,表现在还有一批信访积案没有化解,一些老百姓的合理合法诉求没有得到解决。如受害人反映的诉求,无论从哪方面说都是合理合法的,按理说,政府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没有不解决的理由,更不应该无动于衷、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冷硬横推。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就这么一个官方无理可辨、影响公众利益的问题,竟然一拖3个年头,至今是”邮递员送信——原封不动”、“外甥打灯笼——照舅(旧)”,让人不胜唏嘘!
据受害人在投诉帖中透露:受害居民的诉求曾受到郴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注和重视,并有市领导在其投诉材料上作了批示,但到了安仁县就遇到了梗阻,就像一个正常前行的行路人走着走着突然遇到了一个大汉的阻拦,让你的脚步戛然而止。人们不禁要问:这起并不复杂的侵权案为何会演变为旷日持久的复杂信访积案?这起侵权公案究竟“梗”在哪儿、“阻”在何方?对此,公众的心里其实早就有“谱”。面对明显的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人们有理由质疑安仁县个别领导如此纵容姑息宝莲花酒店的不法行为究竟为哪般?宝莲花酒店老板的“关系”究竟到了哪个层面?宝莲花酒店老板及其“保护伞”的“包天”之胆源于何处?宝莲花酒店老板的“保护伞”是否敢出来走两步让公众见识见识?
受害居民认为,如果某个县领导可以包庇袒护宝莲花酒店的违规违法行为,其性质那就不仅仅懒政惰政不作为等官僚主义和形式注意层面问题了,而是有官商勾结、权力寻租的嫌疑,不然,又如何理解一起明显的侵害公共利益的违规违法事件,却得到公权力的包庇和袒护呢?有道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没有“赏赐”,谁愿意充当不规不法行为的保护伞?
本来,由宝莲花酒店的违规违法行为影响附近居民出行的纠纷,用不着书记和县长亲自督办或亲自出马进行协调,但中国传统社会有一句话叫“国权不下县”,意思是说县是国家政权的末梢,中国传统社会治理被赋予县级政权定纷止争、道德教化与社会控制、解决困厄等独特功能。遇事“找县长”、“找书记”,成了民间的思维定势。为此,受害居民寄希望于李小军书记、李建军县长的正义发力,力督国土规划部门纠正国土规划上的违规“关照”,促使宝莲花酒店还路于民。本博主相信了解宝莲花酒店违规违法情形以及该酒店附近居民信访维权历程现任县领导,一定会怀着一种“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的民生情怀,高度重视这起涉及到万余居民切身利益的诉求,亮出体现公正价值的措施,纠正宝莲花酒店的伤民性违规违法行为!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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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