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图书业、唱片业、影视业以及游戏业等内容产业来说,“盗版”绝对是一个可怕的“病毒”,在互联网产生以前,“盗版”几乎把中国的内容产业彻底打垮。伴随着互联网改变着世界,互联网在全世界范围内冲击了传统的内容产业,中国的互联网内容产业也无法幸免。虽然过去的10年是所谓互联网发展的黄金十年,但是内容产业的现状却是你辛辛苦苦创造的内容能轻易地被他人未经授权而传播,而搜索引擎却在这种非法传播的过程中作为重要的推手存在。正如21世纪经济报道最近一片文章所指出的,“不尊重版权和不正当竞争是中国互联网的两大弊病”。
  
   最近互联网上出现了一家名为千存科技(www。kbeing。com)的公司,虽然名不见经传,却在网络游戏的盗版行业里掀起了一阵阵巨浪,盗版者甚至公开放话要威胁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这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为什么他们要执著地和盗版做斗争?带着好奇的心理,本文的笔者走近了这个扎根在江苏苏北一个小城市——盐城的创业团队,经过一番沟通,笔者总算理解了这个团队,也深深被他们勇敢的精神所打动,如果互联网产业要做到健康发展,那么衷心祝福这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团队能够取得成功。
  
  引子
   “互联网产业到底是内容为王还是平台为王”,方一见面,笔者就遇到千存科技创始人的下马威,用一个互联网产业界争论不休的话题作为了开场白,从互联网发展的历史来看,似乎做内容或是做平台都有成功的例子。正当笔者思考该从什么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这位年轻的创始人主动打开了话夹:
  
   “其实在我看来,内容和平台是同样重要的,如果缺少内容,那么互联网就会变成无源之水,如果缺少平台,互联网也会变成无本之木,但对一个企业来说,获得成功最重要的可能不是内容或平台的表现形式,而是商业模式的成功。只要商业模式是符合用户需求的,那么不管是做内容还是做平台,都会获得巨大的成功”。
  
   乍听此话,笔者寻思着是否又碰到了一个所谓的空谈口号的“战略家”,毫不犹豫地问道:“我不同意,不拿国际上的企业来说,单纯从国内来看,我认为一定是平台为王,你看现在中国市值最大的三个公司,腾讯、百度和阿里巴巴,哪一个不是靠做平台的?”
  
   看着笔者有意地挑衅,这位创始人微微一笑:“我同意你对事实的描述,在中国确实是平台型公司表现最好,但我们团队一致认为,这是一种由中国特色的发展现状,是一种不平衡的结果,如果按照我们的理解,平台和内容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一个发展了,另外一个不可能不发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完全是因为中国互联网从业者不尊重版权造成的。例如搜索引擎确实是一种符合人们客观需求的平台,竞价排名也确实是一种成功的商业模式,但是中国市场上的竞价排名已经到了完全不顾版权人利益的程度,只要出钱,什么都能帮你排到最前面”。
  
   听到这儿,笔者感觉似乎要上正题了,随即问道:“前面讲的这些和你们团队有什么关系呢?你们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公司?做什么业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