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长马文杰知法犯法,草民能否告倒大官?【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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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封曾实名投寄到武安市纪委、邯郸市公安局纪委、邯郸市监察局、邯郸市纪委、邯郸市纪委书记刘立著、邯郸市市委书记高宏志、河北省监察厅、河北省纪委、河北省“阳光理政”平台、公安部12389举报网站等多个纪检部门,历时一年多仍没有答复的控告信。我们现在向全社会求助,万望有识之士给予指点和帮助,还我们一个公理!还武安政法界一片晴天!维护国法党纪的神圣尊严!
控告信!
我们实名控告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马文杰违法违纪。
控告人:侯永书,男,汉族,1966年2月5日生,住河北省武安市西土山乡富润庄村, 电话:13930027229
控告人:王学通,男,汉族,1963年4月16日生,住河北省武安市西土山乡西土山村东街,电话:13803201319
被控告人:马文杰,男,汉族,现任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控告请求
一、依法追回我们被马文杰恶意诈骗的1000万元款项。
二、依法追要我们被马文杰借去及索要的共计268万元款项。
三、依法追究马文杰诈骗我们巨额钱款的刑事责任以及马文杰其他违纪违法事实,按党纪给于马文杰党纪处分。
事实及理由
一、被控告人马文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恶意诈骗我们人民币1000万元。
2013年5月初,马文杰找到我们声称他与武安市“明芳钢厂”董事长关系密切,让我们想办法筹措1000万元借给明芳钢厂,他能让我们得到高利息。(前提条件是:我们所得利息的六分之一归马文杰。)基于与马文杰多年的朋友关系,基于对一名党员干部的信任,也基于对武安市知名企业“明芳钢铁有限公司”实力的信任,我们通经过多方筹措,终于筹集到资金1000万元。转款前,我们要求明芳钢厂出具借条,马文杰却说只有以他的名义把钱借给钢厂,利息才高,还方便结算本息。马文杰又说:“以往集资都是我联系好,然后以我外甥媳妇王淑芳名义具体运作,我在幕后操作。因为我是公安局长,不方便出面具体操作,影响不好。所以这次也要把钱转到王淑芳的银行卡上,然后再由王淑芳借给明芳钢厂,让王淑芳给你们打借条。”基于对马文杰的信任,我们把1000万元转到了并不认识的王淑芳的帐户,在马文杰的安排下,王淑芳给我们写下了共计1000万元借条。
转款后开始几个月里,我们还能收到马文杰的利息转账。后来,马文杰就一分钱也不给我们了,我们便多次找马文杰催要借款,马文杰谎称明芳钢厂最近资金紧张,下月就好了,并给我们写下了一张40万元的欠条。事后我们才得知,马文杰并没有把我们那1000万资金借给明芳钢厂,而是以月息5的高额利息借给了别人以获得超高利息,马文杰在转款当天就拿到了多达150万元的回扣。自始至终这根本就是马文杰精心设计的一场恶意侵占、诈骗我们巨额钱财的骗局。
二、马文杰涉嫌诈骗我们1000万元款项的事实依据。
上述事实并不是我们凭空虚构的,而是有真凭实据可以证明的。
1、我们手里有马文杰的代理人王淑芳亲笔写下的借条。若不是与马文杰有交情,若不是信任马文杰,我们怎会把1000万巨款转给并不认识的王淑芳?
2、我们手里有马文杰亲手写下的40万元的欠条。
3、有2015年6月10日上午10点马文杰与侯永书(控告人)在武安宾馆门前侯永书车内的对话录音。录音中马文杰亲口承认自己虚构了明芳钢厂急需资金的事实。
4、我们前几个月收到的利息是从武安市公安局几名工作人员的帐户上转入的,每次转钱都是公安局有关人员给我们打电话,说是马局长让转的。(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为证)
三、我们被马文杰借去及索要共计268万元,但其拒不归还的经过和证据。
王学通早在马文杰担任武安市司法局副书记时便与其相识,两人颇有交情,马文杰于2004年9月17日向王学通借款3万元,2006年2月20日向王学通借款10万元。(至今未还,有马文杰亲手写的借条为证。)
经王学通介绍,侯永书认识了马文杰。两人熟悉之后,马文杰于2005年4月28日向侯永书借款3万元。(至今未还,有马文杰亲手所写借条为证。)
2006年3月马文杰又以带情妇去海南旅游为由向侯永书索要2万元。2013年5月,马文杰找到我们,以其好友范华增急用钱为由,向我们借款周转,答应10天后如数归还借款。出于对马文杰的信任,王学通借给马文杰150万,侯永书借给马文杰100万。(我们有马文杰的代理人王淑芳写的借条为证)。以上马文杰所借及索要的268万元款项,至今拒不归还我们。
被控告人马文杰作为一名公安局领导,知法犯法,利用我们对他的信任,虚构事实,恶意侵占、诈骗我们巨额资金拒不归还,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所筹措的1000万资金中不仅有我俩多年经商所积攒下的全部积蓄,更多则是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一年多来,为了要回血汗钱,我们去邯郸市公安局纪委、武安市政法委、武安市纪委等多部门控告马文杰的恶意诈骗。只因马文杰担任公安局领导多年,在政法系统和武安市关系盘根错节,根深蒂固,武安市各部门都是相互推托,谁也不管,致使我们的血汗钱到如今都没有要回,对于我们的控告,各政府部门甚至没有一句完整的回答!我们蒙受了巨大的损失。马文杰却扬言:“在武安,我马文杰就是法律,谁能管得了我?武安、邯郸,我有的是关系,你们随便告!”直到现在,马文杰仍然逍遥法外。国法何在?天理何存?
以上所述,均属事实,如有虚假,我们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武安,我们控告无门,但是我们始终坚信, 书记领导的共产党的天下一定有为民做主的好干部!我们强烈要求武安市各级机关回避调查!请求邯郸市纪委或省纪委直接彻查被告人马文杰,追究马文杰恶意诈骗的法律责任,追究马文杰违反党纪的相关责任,帮我们追回我们的血汗钱,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国法党纪的尊严!
此致
控告人:侯永书 王学通
2017年7月6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