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总理批示都没有解决的事情,一个让百姓绝望的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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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星电讯塑料管材厂是大石桥市一家经济效益较好的民营企业。2002年初,在抚顺市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吸引下,泳星塑料管材厂
多次到抚顺市考察合作投资项目。当年9月23日,泳星厂与抚顺市城建投资公司签订了《关于组建抚顺市地下综合弱电管网建设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协议约定:泳星厂以现金和实物投资入股,占股本总量的49,抚顺城投公司以抚顺市区地下资源独家使用
权投资入股,占股本总量的51。经营期限至20年。协议还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赔偿全部损失。
在2002年9月到2005年12月的经营期间,市政下发《关于抚顺市地下弱电管网集成建设工作办公会议纪要》,对地下弱电管网建
设给予极大支持。到2005年末,弱电管网公司(实际上是泳星投资)共投资5400万元,集成建设弱电管道80沟公里,形成了857孔公
里的使用能力。企业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过去市区“公路拉练”的问题得到根治,达到了市政招商引资,多元投入建设
城市的目的。
天有不测风云,2006年初,正当弱电管网公司大展宏图之时,抚顺市调整了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新上任的副市长奚克路违法
行政,置《协议》和《市政府工作纪要》及投资商的利益于不顾,令抚顺市城投公司单方撕毁合同,另起炉灶,独立建设经营弱电管
网工程。为了争取公道,泳星厂向时任市长的刘强提交申诉。为了稳定泳星厂,2008年12月,副市长奚克路代表市政府做出极不公平
的决定,由泳星厂投资施工的剩余600孔公里管道按每孔5万元的价格由市政府收购,市政府向泳星方支付3000万元收购费用。万般无
奈,泳星厂只好接受了权力作用下的规定,但从2008年12月至今,抚顺市政府也没有兑现以上支付收购款的诺言。
奚克路副市长的决策也与时为市长,现在抚顺市委书记刘强同志的批文精神相悖:刘强书记在泳星塑管厂的上访报告上批示:“
市政府要恪守诚信,提高效率,请绍华同志协调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关于独家经营问题,请按双赢原则解决,调动各方积
极性。”
2009年9月14日,抚顺市长王阳同志做出的“依法清算、依法拍卖、依法分割”的决议,使抚顺市政府在违法行政的路上越走越
远。
面对一个地级政权违法行政,大石桥市泳星塑料管材厂资金链断裂,债台高筑,企业瘫痪,厂里100多员工下岗,拖欠工资没有
着落;在抚顺经营期间欠购买材料款、欠多个施工队伍的民工工资没能力支付,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管。
2006年8月,由于抚顺市政府违法行政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引起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视,指示解决拖欠农民工程款和农民
工工资。为落实温总理的指示,由建设部、劳动及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信访局共同组织调查组到抚顺督办。但抚顺市阳奉阴违,向调查
组汇报已经落实了总理批示,但实际上只支付农民工工资29。74万元,300万元工程款分文没付。
2007年9月,泳星厂通过全国人大代表王守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了抚顺市政府违法行政,至民营企业倒闭、员工下岗、农
民工工资没着落等问题。全国人大办公厅将王守彬反映的情况交由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又将王守彬反映的情况转给辽宁信访部门
。但抚顺市政府无视中央的要求,仍我行我素,致使泳星厂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