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大营镇部分人乱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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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李金山,我父亲叫李振魁(电话18101030695)河北省枣强县大营镇李花里村人。我上传了我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和保证书,保证所说一切均实事求是,于法有据,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微博无关,希望微博不要删帖。再次感谢微博提供百姓声音这个版块,让百姓有个说话的地方。
从2019年三月反映问题,河北省枣强县大营镇各单位各部门拖到今天没有依法处理,村单位领导最近挑衅说,你反映到哪里都没有用,权力在我手里。
遭遇问题:
一、全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村里村民耕地除我家之外都已确权,欺负我父亲耳聋,迷糊我父亲,并不给我家耕地确权,全家耕地因反映问题被全部剥夺;我母亲去世后,村委会强行收回我母亲的耕地。
二、村委会克扣我家种粮补贴十几年;夺我妹妹李金阳两个孩子获得耕地的权利;我妹妹李金阳结婚后,户口、人都在本地,我妹妹李金阳的两个孩子出生落户在我妹妹名下。2018年10月分地,村委会因“男女待遇不一样,不平等”,所谓“挂靠户口”,没有给我妹妹李金阳两个孩子分地。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我反映到市、县、乡三级相关部门后,相关部门分别回复如下:
一、大营镇镇单位答复情况:让村单位领导自己调查自己。我反映村委会克扣粮补款、收回耕地、不给分地的问题,大营镇镇单位没有见到我们,没有调查我们的看法,让村单位领导姜志军负责调查、写调查报告(自己调查自己)。干部孔祥运给我们说,你告到哪里也得回这里解决。(有调查报告、视频为证)。
马金温说,“政府不讲法律,讲法律你去法院”“我们管不了村里”(有录音为证)。彭诗雷说“政策我不懂”“你得让村里干部的嘴能闭上”(有视频为证)。姜志军说“男女本来就不平等”“不同意就是你自动放弃耕地”(有视频为证)。
二、枣强县农业农村局答复情况
没有任何书面答复。负责调查的王站长说他不懂政策,让咨询专家许科长。
许科长说应该给分地。王站长蒙圈了(有视频为证)。
此后,王站长依旧说“不懂政策”“不给分地没事儿,别的地方都是这样做的”“不要找我,领导让我调查这事儿,没有让我解决这事儿,你找别人吧”(有通话录音为证)。
负责接待的办公室主任王斌说,“小伙子,你是上学的吧,宪法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强拆的时候不照样拆了?”(有视频为证)。
我两次申请土地仲裁,枣强县农业农村局既不说受理,也不说不受理,石沉大海。
三、衡水市农业农村局答复情况
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后,没有任何书面、口头答复,只说“农业农村局权力小,去找信访局吧”(有通话录音为证)。衡水市信访局、枣强县信访局答复情况大营镇政府让村支书姜志军闭门造车写的“自己调查自己的报告”就是县、市两级信访部门的答复,一模一样。
四、衡水市12345市长热线答复情况。大营镇政府让村支书姜志军闭门造车写的“自己调查自己的报告”就是市长热线的答复。目前,我已绝望。我一个农民,在农村土地确权后,将没有一寸土地。
针对大营镇政府让村支书姜志军闭门造车写出的自己调查自己的报告结果,我答复如下。
一.调查报告说,没有克扣粮补款。这个问题,看我拍的与姜志军、镇政府交涉的视频就很明白了,交涉时姜志军承认没有足额发放种粮补贴,没有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自己制定了土政策。
二.针对调查报告中“去世的人的地应该被收回”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有“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承包期为三十年。。再延长30年”的规定。有“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农户家庭没有消亡,发包方都不得收回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耕种”的规定 。
三.调查报告中“挂靠户口”的问题。
我已咨询市、县公安户籍部门,公安户籍部门认为,孩子户口在其母亲名下,不属于挂靠户口(有通话录音为证);部分村干部认为,我村没有一个挂靠户口(有视频为证)。
四、调查报告中不给两个孩子分地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农村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而镇单位的文件也证明,两个孩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已确认并公示。
因为村干部十几年变本加厉的欺凌,我无奈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又因为反映问题遭到报复,不给确权,土地确权后将没有一寸土地。我反映问题的后果,是不但应该维护的权益没有得到维护,还失去了所有口粮田。所以希望上级单位能够依法对相关单位的推诿问责,还我一个公道!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