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我是青岛博远智通工贸有限公司的员工,在2020年6月28日,我公司按照合法流程在银行渠道购买了潍坊盛丰面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合法合规,但在后续的协议执行过程中,盛丰面业的管理人和相关法官,故意阻挠我司行驶债权人权利,严重影响了债权人利益。反复沟通无效,特请监管部门协助调查尽快解决。

  
  
  
  
  
  

  举报理由:
  1、 盛丰面业管理人(山东英拓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冯某某、项目负责人李某(女)
  (1)非法认定和虚报债权(无任何凭证);
  (2)剥夺债权人知情权和监督权,拒不提供全部债权明细且不让债权人核查债权关键资料(债务人交接时的电脑系统交接时没有问题,做贼心虚,我们核查时拒不提供说已损坏);
  (3)拒不让债权人核查股东虚假出资资料(已经基本查明存在虚假出资);
  (4)合并拍卖资产不征求担保物权人意见;
  (5)违反法律规定召开二债会并违法制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不认可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不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分配案款
  (7)违反法律规定认滥用公民生存权“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来对投资商“杀富济贫”;
  (8)掠夺投资商合法私人财产;
  (9)未尽到义务申请税收方面减免政策和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项致使缴纳税款数额错误;
  (10)践踏《宪法》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人为将“以物易物的农民就是弱势群体”作为裁判规则;
  (11)管理人法院现场辱骂债权人法官视而不见;
  (12)管理人拖延提供债权人需要的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的必要资料,拒绝提供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资料;
  (13)存货处置不透明;
  (14)保管企业财产期间有失窃行为拒不向债权人会议报告;
  (15)针对拍卖的破产财产提前已与利益人达成内部协议(2020年4、5月份,法官口述)涉嫌存在利益输送;
  (16)屡屡违反法律规定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2、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牟某某、辛某某、赵某某涉嫌渎职、滥用职权,
  (1)在债权人多次要求阅卷时对于管理人消极管理,纵容不给债权人提供必要阅卷内容;
  (2)接到债权人实名举报和反映破产管理人有涉嫌渎职、滥用职权行为时,拒绝对管理人实施监督和管理;
  (3)枉法裁判同时,伙同管理人对债权人故意刁难取证且在债权人取证过程中管理人还未提供债权人异议方面证据时就给管理人下发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民事裁定书;
  (4)违反程序,纵容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时不给债权人提供债权表,不给债权人核查债权的机会,会后债权人要求进行债权核查又纵容管理人不提供核查资料;
  (5)滨海法院三位法官对管理人违反《企业破产法》行为不闻不问,债权人向其举报时又在百般理由为管理人开脱,三位法官涉嫌滥用职权和渎职;
  (6)阻挠债权人获取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的资料;
  (7)针对拍卖破产财产时存在的涉嫌利益输送事宜不监督不调查,管理人说啥是啥,严重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