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维权人徐洪福,亿霖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文哲公司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车辆和资金62万余元,目前为止,经过经侦大队民警核实的有八万多元。怀来县检察院不予批捕,表示:你们是叔侄关系,无法判断。检察院不予批捕的背后仅仅是因为叔侄关系吗?理由过于牵强。

  徐文哲侵占公司车辆,百般抵赖
  2012年3月份,因业务需要,公司出资购1台价值约12万元的长城SUV车,能让车辆早日使用,用徐文哲个人名义上牌照,考虑是叔侄关系打消了顾虑。因徐文哲与钱杰诈骗案事发,徐文哲开车潜逃,期间,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8万元被徐文哲私自侵占,至今未上交公司。

  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晰,不容徐文泽胡搅蛮缠 强词夺理:
  首先,车款有公司支付,有转账记录为证;
  其次,公司财务固定资产科目,车辆税费及日常维修保养费用票据,有证据;
  再次,公司车队长孙然能证明长城SUV车辆隶属公司,购买时单纯为了简化上牌流程,早日投入业务需要,不得已用徐文哲私人 ;
  最后,SUV车辆不是送给徐文哲父亲的。第一,公司是股份制,20股份是政府控股,不经过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即使董事长也没有权利赠送或者销公司车辆;第二,案发前我曾赠送徐父1台价值30万元的车,那时徐父处于脑血栓状态,无法使用车辆,基于这情况,送给他父亲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徐文哲屡次侵占公司资金高达50余万元
  第一,徐文哲从公司财务代领外聘工程师1年工资14万元,未发放给当事人,也未上交公司,已构成侵占公司财物。
  第二,许文哲与工程师侵占公司28万元,工程师称徐文哲许诺50万年薪,徐文哲未经公司批示和同意承诺,造成公司有28万被侵占。
  第三,长城SUV车事故赔偿款8万,许文哲未上交公司私自占用。
  

  批捕科推三阻四,最后“因叔侄关系,无法判断”不批捕
  徐文哲侵占公司车辆价值12万元,怀来县公安经侦处核实后一致认为:徐文哲侵占公司车辆和材料和证据真实有效,申请批捕徐文哲。批捕科推三阻四,最后“因叔侄关系,无法判断”不予批捕。

  

  至此,作为一名受害者,公司财物被侵占,已经感觉十分不幸。有证据不理会,怀来县监察局批捕科这是在干什么?难道后面还有什么猫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