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义马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俊叶、刑事审判庭庭长陈秋敏
  不作为、充当保护伞犯罪事实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各级监察党组您好!

  

  我是赵冬梅,女,1968 年 12 月 10 日出生,汉族,河南省三门峡人,身份证号:411202196812100022,我实名举报义马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俊叶、刑事审判庭庭长陈秋敏、在审理“犯罪嫌疑人邵军非法处置司法机关查封财产罪一案”中不作为、不履行职责,知法犯法,涉嫌渎职,违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充当保护伞的事实情况,望组织依法督查。

  

  

   
  2020年向公安局举报控告反映邵军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等犯罪事实,经三门峡市公安指定管辖义马市公安局办理此案,犯罪嫌疑人邵军于2020 年 4 月 21 日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立案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2021 年 2 月 8 日,义马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义马市检察院【三义检一部刑诉(2020)121号】,公诉人当庭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案件办理至今,犯罪嫌疑人邵军都拒不认罪、悔罪,而在明显有着严重社会危害性等完全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至今仍系“取保候审”真空状态。
   
  针对公诉案件,义马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俊叶和刑庭庭长陈秋敏,推诿扯皮、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一年期限己满,现在属于真空自动解除状态。此案久托不办,超期不判,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8 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目前已严重超期,但是义马人民法院并没有任何正义之举,人为压案、久拖不判,超期不办,而犯罪嫌疑人邵军却在外大肆宣扬其已经把院长、庭长都搞定了,说此案中止了,受害人告到天边也大不了就是被轻判或者是缓刑。
   
  无风不起浪,没有保护伞做背景支撑,犯罪嫌疑人何来的嚣张跋扈?
  结合犯罪嫌疑人邵军嚣张跋扈的情况,此刑事案件被公诉机关依法公诉至今都不能公开公正宣判,原因在何处?
  请义马人民法院院长张俊叶和刑庭庭长陈秋敏,举证有什么理由、知法犯法违反《刑事诉讼法》。
   
  恳请领导您依法监督、批示关注此刑事案件的公正宣判,依法追究背后的保护伞。
   
  附属说明如下:
  一、本案在三门峡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犯罪嫌疑人邵军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一案胆大妄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是三门峡自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特别恶劣的刑事案件,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极其恶劣!!!
   
  二、犯罪嫌疑人邵军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被告人邵军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系典型财产型犯罪,且直至现在仍在利用各种违法手段想方设法的对抗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被害人生效判决案号为(2020)豫 12 民终 733 号民事判决),而且已有恶意指使虚假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转移财产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绝不符合缓刑的法定适用条件。
   
  三、犯罪嫌疑人邵军具有长期滥用诉权,恶意妨害执行、诬告陷害执行人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三门峡裕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邵军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多个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失信人、限高人员。但长期以来,其不仅不积极配合执行,履行还款义务,反而多次滥用诉权,提起虚假案外人执行异议,严重妨碍司法执行,拖延时间,影响人民法院正常执法,更为奇怪的是犯罪嫌疑人邵军涉案被告100多起案件,竟然没有一次被司法拘留,足以可见、其身后的保护伞能力之大、令人汗颜。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特强烈请求领导您能够对反映的情况予以关注,并督促公正宣判,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邵军判处实体刑法,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 致
  情况反映人:赵冬梅
  202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