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及相关领导人不作为,拖欠小企业、农民工工程款,致使小企业倒闭解散并转让、卖车卖设备抵房租和员工工资、如今几十个农民工负债累累,至今不做任何处理,严重侵害了小型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甲方单位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的多条欺骗小企业和不作为:
  1、言而无信:谈好包括签合同条款每进场一个乡镇测量拨款1万元经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一个乡镇的测量经费,协商之后要求我们同时进场10个乡镇的富川瑶族自治县增减挂二期测量,包括另一个项目的耕地提质测量,最后只给了4万元经费,且一直忽悠了事;
  2、不按合同约定办事:合同约定,每上交一个乡镇的测量成果,结该乡镇的60测量工程款,期间按乡镇陆续上交成果,以项目紧急为由没时间核算,欺骗我们先上交完所有乡镇成果再统一核算,该结多少钱结多少钱,还说什么信不过可以叫两个人跟住他们,还说什么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是大国企,这点钱是小钱,最后我们交了所有成果之后,甲方领导人及相关负责人不仅没有给我们核算和结款,期间想找人都找不到,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是说在开会、就是出差、或者忙事情 ,从2020年4朋份拖到了2021年的今天,至今没有给出核算和结款意向;
  3、调难:期间每上交一个乡镇的测量成果,乙方均核算好项目工程量,叫甲方单位核算确认并结款,甲方均以出差、忙住、没时间等为由至今未给乙方确认,故意找各方面理由拖住不结款,甚至想压榨给点辛苦费了事,到了后期8月份开始,还说什么不同意叫我们找律师;
  4、耍赖(有与甲方另一负责人王大卫的谈话录音做为证明):以没有明确工程量为由单位不给出账,却又不肯跟我们对工程量核算并确认;
  5、合同欺诈:2020年4月3日签订好合同之后,以未带公章,未能盖章,需邮寄回总院盖章为由,将合同收回,至到2020年4月30日才将合同返回,后审核合同发现,期间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私自更改合同条款,替换了原合同,还将已签字和盖了章的合同替换成了未盖章乙方公章和双方未签字的合同,有违商业道得并且存在欺诈行为;
  6、欺骗(已电话总院核实过程):原谈的合作合同签订盖章是与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总院以该项目未招投标,未与当地业主政府及自然资源局签订合同为由,后以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重庆分院做为分包盖章,为后期违约做了预备;
  7、忽悠(有微信谈判纪录):前期甲方单位领导人看乙方对接人年轻不懂流程,忽悠乙方可以私人转账,并叫乙方代表留私人账号,且不用公司开票,税务方面甲方单位自行处理,说可以走劳务,不用转对公,到后期甲方派另一个负责人王大卫过来对接,甲方另一负责人王大卫声称甲方单位出账必须转对公,并且开具专用发票;
  8、迟迟不处理理由:甲方负责人一直以地方业主县领导在忙、出差为由不给甲方单位签字确认该项目,并且2020年6月8日声称已上报广西自治区相关部门,叫乙方一直等;
  9、2020年7月9日又有新理由(领导换人关我们做事?):说县里领导班子换了人,原主管常务副县长调平桂,迟迟不给他们单位确认,所认就只能一直拖住我们了;
  10、2020年7月10日变为:叫我们乙方公司告甲方单位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由法院判,做了事不给钱,叫我们告才得钱,做事的时候还号称什么大国企,现在做完事叫结钱,叫我们告才给钱,这都什么大国企;
  11、2020年9月25日:甲方负责人说这件事让国家来说了算,还请爆光让国家介入调查该单位及相关领导办事不利之责,拖欠小企业及农民工工钱,看看是否存在更多像我们这样做了事又以各种理由不给钱的存在;
  12、2020年11月8日:甲方相关负责人和乙方协商了一次,又欺骗乙方不懂事,出了个什么三方协议,说要先解除已经签订的三份原合同,再结款给我们,而且还是只愿意给总工程款的一部分,想打发了事,估计是一开始与他们单位对接的领导换了,后新上任的领导不给他们单位按一开始谈好的批复,所以想着拿我们做事的来开刀,所以从开始到结尾,一步一步的给我们乙方下套,没有能力做到的事情,为什么要乱承诺给我们呢,不仅害了我们这个刚起步的小企业,还让参与工作的五十多位农民工负债累累;
  13、再次调难:出于所有协商都无果,于2020年12月25日无奈坐飞机亲自跑到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南昌市办公地点紫阳大道169号找领导协调,问单位员工了解到分管领导在4楼,到达行政部办公室,行政部帮约见了分管领导曾院长和重庆分院的张院长,谈判了半个小时后,两位院长问我要公司的受权委托书(因2020年初刚经历了三四个月的疫情,刚起步的公司,本身就困难,开年第一个项目就做了他们甲方单位项目,结果交成果之后一直不核算也不结款,倒至公司交不起各方面费用,造成全面解散并不得以转让他人接手,于8月7日我已经转让了公司所有使用权),否则说我无权谈判,并且说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可以不接待。。。谈判中止,把我们公司拖到没有了,没想到还可以这么理直气壮。。。。。。
  14、欺骗:于2020年12月29日,我拿到公司授权委托书后,再次来到总院行政办公室,结果分管的曾院长和张院长都不理我们,推托了,行政部的领导也不奈烦,于是当我面用办公室(4楼行政部)电话打给了负责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李洋,叫李洋对接处理,李洋说他在重庆办公,要求我过重庆分院办公室处理项目结款和核算项目工程量,说会帮我们办好,我信了,于当晚九点多从南昌又坐了飞机前往重庆,结果到了重庆之后,2020年12月30日李洋告知我说他不在重庆,就没有和李洋对接上,重庆分院的办公地址也不发,说办公室装修,所有人员都是居家办公(再次欺骗);
  15、继续拖:2021年1月18日我再次来到了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和三位院里3楼的林队长、陈部长、还有一位姓梁的领导对接,当天谈判,总院领导说会帮处理,叫我回来等结果,说给点时间他们了解情况和协调,结果到今天为止还是没有处理。
  15、无视我们做了工的这批人(想收买精度公司现任法人):2021年1月19日下午三点,我再次来到了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3楼,约见了院里的林队长和陈部长,就昨天上交的资料询问情况,林队长当我面打了电话给负责这个项目的李洋,李洋在电话中说到,不和我们谈,就算我们有公司授权委托书也不理我们,要与现在广西精度测绘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谈,而且之前已经找精度公司的法人谈好过了,并且在电话那头说已经和精度公司的现任法人约好2021年1月20日后过精度公司的办公室谈,说话也不打草槁,后总院林队长向李洋要了精度公司现任法人的电话,并与我给出的核对确认无误后,打了电话过去访问,精度公司法人提出了两点,上次甲方单位相关领导人及负责人过去找他谈的时候,他明确指出关于此项目的问题,该核算核算,结算结算,没有其它可谈,并且此事全权交由我们这边来处理,然后就刚刚说的约了20号之后谈判的事,精度公司法人明确指出,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当着总院几个领导的面前说假话,真是打脸。。。。。。
  二、给我们原精度公司人员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1、造成我们公司全面解散并且因无力支撑、无奈将公司转让了他人;
  2、造成原公司做事的所有车辆4辆抵押后交房租和发工资,最后甲方单位还是没有结款,无奈真正的压给了抵押公司;
  3、造成原公司所有测量设备、办公设备变卖和抵押给了部分员工用于抵工程款;
  4、造成目前原公司大部分2020年的工资无力发放,至今还欠着,包括目前所说的原工作人员的工钱;
  5、造成原公司大部分人员因为做了项目,没有拿到工程款,还不起信用卡,网贷等、现在大部分人经历着天天被催债公司电话催收,甚至惊扰到了家里面的人;
  6、离2021年2月10日这个过年期已经不到半个月,现在多个原工作人员反应,没有钱不敢回家过年。。。。。。
  三、因就我们目前所有人维持都已成困难,无力起诉:
  1、因甲方单位在合同上做过手脚,并且合同上下没有一条关于甲方的违约责任,加上甲方单位的不作为,造成现在公司已经不是我们的了,包括现在我们几十农民工都是负债累累,维持都已经成了大问题,每天都是银行和催债公司的电话,更是无力起诉;我们找过富川瑶族自治县当地国土资源局,也找过劳动局,还有信访局,也打过广西的市长热线,江西省的市长热线,都叫我们走法律程式,可是我们有钱才得啊,所有的一切都因这家单位的行为变成了一无所有,现在只希望通过这编文章,国家能体谅我们创业人员和农民工的不容易,同时希望相关涉及的地区省市机关单位能出面调查处理(并且今后凡是他们单位从事的工程活动,要做到严查监管,以防再次不作为,害了下一批人),所以希望相关劳动部门能够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依法问责决不能姑息手软,充分维护农民工的尊严和价值,充分体现法律的威严与权威。让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还我们几十个农民工用脚用汗水换来的血汉钱,并追责他们单位相关领导人就此事处理行为的责任。

  所欠工程测量项目及工程款:
  1、合同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二期增减挂钩范围线测量:单价100元亩,总面积13308。8亩,总测量工程款1330880。00元(不含税)。
  2、合同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耕地提质改造范围线测量:单价8元亩,总面积9626亩,总测量工程款77008。00元(不含税)。

  
  
  

  投诉人:莫德智及富川瑶族自治县2020年4月份,增减挂二期测量的50多名测量人,(联系电话:1773669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