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酒吧被诈骗

  我是敦煌市肃州镇武威庙村7组农民王玉玲。

  2017年9月2日,我由朱慧萍介绍承包于建国的酒吧(朗廷酒吧)。双方议定:由甲方于建国更新酒吧音响设备、灯光、沙发、装修等硬件设施,由我(乙方)投资承担监控系统、收银系统、迎宾彩屏。承包期间房租每月30000元,承包费每月10000元,由我每月1日交清。甲方设备更新须紧跟乙方装修步骤,以期尽快装修结束开门营业。

  由于承包时,甲方提供的酒吧装修并未完备,鉴于以后由我经营,甲方建议由我出面进行后续装修,九月份的承包费10000元及房租30000元,让我先交20000元,作为房租,其他算作装修款,先期进行装修,超出部分由我暂垫,待装修结束开业后,从承包费中陆续扣回。

  9月4日,我向于建国按约定先交20000元,由于建国的合伙人陈燕当面点清并打收条。我接手开始装修。

  9月底,我装修接近尾声,但酒吧发包人于建国却迟迟未更新设备。我怕于建国耍滑头,要求尽快签订合同,在我再三要求下。于答应29日最后议定并签订合同。

  29日,我们双方以于建国以前与别人承包时签订的合同为范本(于建国提供),逐条议定通过。其中,合同范本中要求乙方缴纳甲方财产质保金,现由于乙方承担部分设施(指监控系统、收银系统、迎宾彩屏)的更新,不预缴纳;承包费及房租从范本中的50000元调为40000元;范本中装修及设备为原有的,现因老化需要更新及部分装修,删去原有,并补充条款附件:财产明细表,待设备更新完备双方认可后补录入合同;合同违约金由范本中的100000元改为50000元。其他基本未变。于当日双方签订。

  合同签定时,应甲方要求,合同签订当日我向甲方账户打入10月份租金及承包费40000元。

  合同签订后,我多次要求甲方尽快更新设备,但甲方突然翻脸,不承认设备的更新,说他提供的就是原有的设备。而我其时已投入装修近50000元,跟他沟通,打电话不接,发短信迟迟不回,约见面也不出面。经我多方打听才知道,该酒吧以前类似事情已发两次。很明显,我也被骗了。

  10月22日,该酒吧前任承包人李晓红来找我,打听酒吧承包的事。说于建国要现在承包酒吧的人,付她以前的装修等款项。听了她的陈述,更确定了我的想法,于建国伙同陈燕胁迫朱慧萍借酒吧承包为由行诈骗钱财为实。24日我向政府市长信箱投诉,市信访局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去法院起诉。我咨询一自称与于建国很熟的法律援助律师,以期能从中调解解决。得到的结果是合同对我极为不利,而且于建国曾在公安系统工作过,哪怕合同有缺陷,就算酒吧是个空壳,我都只能认栽。无奈找市长贾泰斌反映,贾市长当即在反映资料上批示:请公安局、法院依法办理!(贾泰斌) 后,我去找公安局经侦队,办案人员称不归他们管。我又找市长,市长忙总是找不到。我即向市妇联求助,妇联也说管不了。再找市长,结果连市政府楼都很难上去,被门卫联合公安请出,并提出警告。

  我一小学尚且未毕业的农村妇女,而今多年劳动积累的血汗钱被骗的血本无归,相关部门人员都承认我被骗,但就是管不了。现在我已年近50,为此又负债累累,面临被丈夫清出。我该何去何从,敬请社会各阶层给予关注,相关部门领导给予关注,给我一个解决的办法,帮我摆脱困境,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联系人 :王玉玲

  联系电话:18089362829

  承包酒吧被诈骗

  我是敦煌市七里镇三号桥村五组村民李晓红。

  2017年3月初,朱慧萍介绍我承包敦煌市商业街朗廷酒吧。说每月房租及承包费5万元,并约我去看了酒吧。朱是我以前打工认识的,人挺不错,懂得也多,尤其酒吧管理。她说这个酒吧面积一千多平,设备齐全,装修完备,接手搞搞卫生很快就能开张。看过酒吧半月内,朱一直和我联系,从各方面述说该酒吧的好。我被说动心了。就说约酒吧发包人谈具体承包事宜。朱说她与酒吧发包人于建国、陈燕很熟,再说她也在行,她谈的话价格方面还能低。就由她代我去谈。我同意了。

  过了两天,朱通知我说谈好了,财产保证金5万,房租及承包费5万,10万元就可以营业。要我先交2万元定金给陈燕,然后筹备交完余款签订合同就可以营业了。我四处筹钱照做了。签订合同时约定合同从5月1日开始算时间。签订合同,我如约打款给于建国、陈燕。之后,朱说合同她先拿着,要尽快清理、清点财产,我同意了。

  次日,朱就带着陆洋(承包酒吧时借款给我的朋友的儿子,当时说好要一起经营酒吧)去整理清点财产。由于我当时还在上班,朱说反正我也不太懂,陆洋年轻机灵,暂时就有他们两处理清点财产及卫生,让我到开业时再辞职过来。我想也是就答应了。

  清点财产结束后,朱几次三番给我说陆洋太小、不懂事,不适合干酒吧。在她的纠缠下,我去找了陆洋的父母,说明情况。陆洋父母同意退出酒吧经营,我和朱共同签了借条。

  4月中旬,朱开始找人打扫卫生,准备5 • 1开张。20几号,我去酒吧,朱竟然把酒吧砸了要重新装修。还说于建国说装修不用我们担心,他要投资45万找了一个装修老板装修,到时一起干。再说装修好,酒吧焕然一新,生意会更好。已经如此我也没办法。可清完砸的垃圾后,朱说装修老板携款逃了,没人投资了。她也四处借款装修,也就花个几万元就好了,让我也想办法再弄点钱。都已经投了10万了,总不能放弃吧。无奈,我又四处借钱,凑了6万元给她装修。没几天她又说钱不够了,还得10万就肯定可以开业了。我很气愤,但想想都投了16万了,没法回头了,就只有去贷款了。贷款下来之前,我又东拼西筹几次给朱2万左右进行装修。贷款下来后,我先后三次共计给朱8万,朱说用于6月份房租及承包费、酒吧前期投资等,钱基本够了,7月7日就可以营业了。

  7月初,陈燕问我要7月份房租及承包费,我贷款剩余的的两万已用于清利息了,现在已身无分文,连孩子的生活费学费都垫进去了。他们说我没有实力干不起这么大的酒吧。要不交,就不能装修了,停工、锁门。和他们商量先让装修,等开业了就立即交。他们不同意。一直到7月中旬,陈说反正你的保证金快耗完了,到期合同就要废止。让我再投资个几万元就成,否则,到期就无条件收回。我再无钱投资,他们就每天打电话催促我,与他们解除合同,要不还要我支付10万元的合同违约金。我已负债累累,心里害怕,不敢与他们见面。他们说叫我放心,酒吧就在那儿,以后谁干你投的钱叫谁给你,你的钱都装进酒吧了。我说万一没人干那?于和陈就让朱慧萍给我打个借条,说朱欠他们的钱,这样可以放心了吧。不然就要我恢复原样。我问及5万元的保证金,他们说抵7月份的房租及承包费了。

  9月份,我打电话给陈燕问酒吧的事。陈说已有人接手。朱和一个女的正在装修,你最近千万不要去酒吧,开始营业我告诉你。

  10月11日,我给陈打电话没接,之后回电话给我,她说酒吧已经开始营业了,你先不要去等一切走上正轨我叫朱联系你。

  10月21之后陈给我打电话问农活忙完了吗?说忙完叫我去她饭店上班,我说孩子念书没人照看估计去不了。她说叫我好好考虑一下,和她一起干饭店,她把投资的成本收回就把店给我叫我经营。

  10月28日,陈又打电话问我考虑的如何,我感觉有点问题,怕有猫腻,决定还是不去。就说家里孩子没人管去不了。我顺便问了一下朱慧萍她见过吗?她说没有。我又问酒吧生意如何?她说叫我放心她给朱说了酒吧盈利就给我还钱。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就去酒吧看,结果根本没有开业,于是我开始四处打听承包酒吧的人了解情况。经过几天打听我找到了酒吧承包人王玉玲,问她情况,结果她说她不干了被骗了。我和王玉玲聊了聊我才发现也更加确认我是被陈燕,于建国,朱慧萍误导欺骗,于建国用他超高的智商用文字性和完全不可以成为证据的口头的承诺欺骗了一个又一个几乎是文盲的农村妇女

  我和王玉玲找到市政府、公安局、妇联结果却一一被驳回,说管不了,这是经济纠纷构不成诈骗,叫我们去起诉。可是我们已经没有任何精力和经济支持我们去这么做了,还有就是公安局、法律援助、信访办都说了,以合同为主我们的官司不会赢。

  再说于说了官司随便打法院都是他家的。这个官司我们怎么打。我们找到信访办,公安局都说我们确实被骗了,信访办的领导还说你们这么老实的被他们骗了呢,嘴里说被骗了又不为我们做主,说是经济纠纷,难道就是因为于建国曾经在公安部门任职过我们的政府部门就要这样官官相互吗。

  人民政府不就是应该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办事吗?为什么嘴里说我们被骗了还要叫我们认栽,这个社会难道只是有钱人的天下吗。

  联系人 :李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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