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庭长杨正辉违法炮制鸳鸯裁决书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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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庭长杨正辉违反法官办案纪律、超越职权、违法发函炮制鸳鸯裁决书的违法事实
举报人:邵耀南,男,汉族,1941年12月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张砦南街1号院8号楼61号。
被举报人:杨正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举报事项:
1。请求依法查清郑州中院审监庭在正常司法程序之外,超越职权、暗箱操作,违法发函干涉仲裁案件的事实,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2。依法调查郑州中院《关于牛矿玲信访事项的函》的背后权力交易行为。
3。调查杨正辉和买涛炮制鸳鸯裁决书的真情。
事实与理由:
牛矿玲诉邵耀南、马学军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已由郑州中院在2008年6月30日经向省高院请示后,做出(2006)郑民二初字第123号终审裁定结案,裁定驳回牛矿玲的诉求。
牛矿玲一直不服,但因为正常的司法程序早已走完,其多次进行非法上访,郑州中院审监庭为帮助牛矿玲实现不合理诉求,在2018年11月,杨正辉作为办案人员,在正常案件审理程序之外,违法向郑州仲裁委发送《关于牛矿玲信访事项的函》,要求郑州仲裁委对原仲裁案件重新审理,变相实现牛矿玲的非法诉求。
郑州仲裁委因郑州中院审监庭发函要求,于2018年12月6日复函郑州中院。
2018年12月7日,也就是仲裁委复函的第二天,牛矿玲得知其非法诉求实现后的当天便向郑州中院审监庭手写撤诉申请。
上述事实在当时举报人根本不清楚,法院也没有告知过我们程序,纯属相关办案人员暗箱操作。
2019年1月7日举报人收到郑州仲裁委通知,称仲裁委将依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牛矿玲信访事项的函》的要求对仲裁案件重新审理。
举报人得知后向仲裁委询问并请求其出示重新审理的法律依据及相关司法文书(仲裁委重新审理案件需要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定,但郑州中院未对举报人作出过裁定),郑州仲裁委称是郑州中院发函要求的,对于《关于牛矿玲信访事项的函》,郑州仲裁委不让问,不让看。
举报人到郑州中院信访室询问此事,信访室人员明确表示,《关于牛矿玲信访事项的函》不是信访室发的,谁发的函谁负责。
于是举报人再次到仲裁委核实,仲裁委告知我们是审监庭发的函,但是不能让我们看内容和依据,来开庭就行了。
后仲裁委在郑州中院的要求下,违法组庭,强行重新仲裁,导致目前本案已经产生了两份鸳鸯裁决。
现举报人因为郑州中院审监庭杨正辉违法干涉此案,导致已经终结十几年的程序违法再次启动。原仲裁申请人马学军也因为不满意仲裁结果,将要起诉本人,对家庭造成严重影响。本人已经80岁,现因本案精神压力巨大,后期也会各方的诉讼、纠缠。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如果法院启动了案件审理程序,应当告知双方当事人,并且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陈述辩论的权利。但是杨正辉作为郑州中院的领导干部在办理本案时没有告知过我们相关权利,更没有对我方进行调查询问,却暗箱操作,在正常的审理程序之外以信函的形式干涉案件。其上述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办案纪律,超越了其职权所在,并对举报人家庭造成了严重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追究规定》等相关规定,请求贵部门依法调查此事,并对涉案人员严肃处理。
举报人: 邵耀南
2021年3 月 3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