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河南省舞阳县辛安镇康庄村村民郭仲民,向您反映我的合法权益受地方政府侵害一事,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解决问题,本人不胜感激!
  我父母育有三子一女,长子郭一在新疆,次子郭仲民在农村务农,三子郭三在漯河生活。女儿郭桂已出嫁。
  我父亲郭老人,母亲陈老人,系单独户口本,承包土地也是单独地块,我父母单独生活。我父亲去世后,我父母的承包地交给我耕种,我给母亲每年500斤小麦,母亲去世前,我照顾母亲生活的不便。我在照顾母亲期间,母亲说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郭三将我母亲的户口和自己合并一起,我母亲发现后要求派出所把她户口与郭三分开,后经舞阳县公安局特事特办,2014年6月18日,我母亲户口从郭三户口本分开,母亲单独户口,我母亲起诉返还母亲衣物,法庭要求郭三将失效的母亲户口页撕掉,郭三糊弄法官,撕掉了户主页。没有撕掉母亲户口页。2015年12月3日,我母亲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承包土地份额由我继承。2017年底我母亲去世。
  2018年11月份,我所在村土地被征收,涉及我母亲土地,我带上公证遗嘱给村委会主任书记出示,要求按照遗嘱给我征地补偿款,村书记郭伟说,你们弟兄说好了再给补偿,我也同时向辛安镇政府说明情况,镇长王东,付镇长王桥都知道这个情况,当时他们说依法行政,按公证遗嘱发放补偿款,但就是不兑现。我多次向村书记郭伟,村委说明情况,但他们就是不兑现补偿款。2020年12月18日,我一早去找村书记郭伟,要求领取母亲土地征收补偿款,郭伟还在隐瞒我他把补偿款给了郭三,在我的多次追问下,才向我告知补偿款全部给了郭三,我才知道侵犯了我的合法财产,向您反映这个问题。
  舞阳县辛安镇政府在知道我有遗嘱继承我父母承包土地情况下,不依法行政,非法审批向郭三发放征地补偿款,我要求辛安镇政府担责纠错。辛安地方政府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理态度让人气愤,有干部声称就是我告到中央那里也是白搭,最后还是我们村镇处理,不给你你也无法。有种你也学四川师范大学教授庹继光跳楼,一了百了。但我宁可相信中国是个法制国家,有讲理的地方,也不去死,好死不如赖活着。康庄村委会对村支部书记郭伟违法处分我母亲个人财产承担责任,村支部书记郭伟耕种郭三土地土地附属物补偿款归郭伟所有,他们有利益交集,郭伟利用手中的权力,置法律于不顾,欺负人,违法把本应当属于郭仲民的土地补偿款发给郭三,我要求村委会追回违法发放给郭三的补偿款。郭三侵占本属于我的补偿款,应当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我有公证遗嘱,我的合法继承权利应该受法律保护,按照遗嘱我应继承的份额,应给我母亲的土地征收补偿款 79170元。
  我父亲去世后,我父母的承包土地由我耕种,农业补贴应该发放给我,辛安镇政府不给办理,郭三侵占,我要求支付给我农业补贴款 ,今后的父母承包地补贴款发放到我账号,直止国家农业补贴终止。
  我在本村赵中的耕地上种植多年生中药材,康庄村书记郭伟,附属物补偿款一分钱也不给我,多次讨要,一分不给,而他自己耕种别人的土地附属物补偿款他都领取,他是书记,有权就任性。我要求政府还我该附属物补偿款,我要吃饭,我要活着。
  我国正在建设法制国家,依法行政是中央对政府部门的基本要求,中央依法治国口号喊的震天响,到了下面就置若罔闻,把中央的政令当成一纸空文,破坏中央在群众心中建立的良好形象,让群众对中央寒心,对依法治国绝望,现在,村级干部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但有些人利用关系占据这一职务,德不配位,食人民俸禄,不干人事,胡作非为,祸害百姓,民怨沸腾。
  我向您反映的事,对于您来说算是小事,但对于我来说就是大事,出于对您的无比信任,对依法治国抱有希望,才写了这封信,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解决问题,我感激万分!
  盼望早日得到您的回音。
  附:证明材料一份
  河南省舞阳县辛安镇康庄村 郭仲民 电话:17772859869
  2021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