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国第一个选用最科学不占地安葬后事的人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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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第一个选用最科学不占地安葬后事的人的遗嘱。
我有一位网友,现年85岁了。他在聊天群看到我的网名:我的文章三次上了院校网。他说你的文章都上了院校网。那你的文章一定写得好,谢谢你帮我写个遗嘱,并请你做证人,我再还请一个证人,有两个证人遗嘱就有法律效力。我听了他的遗嘱内容,觉得很有正能量,于是根据他的口述,帮他写了遗嘱。我觉得这个遗嘱宣传出去是个好事。经过他同意。现在发在网上,让更多的人知道。下面是张公恩遗嘱全文: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张公恩,性别:男,出生:1936年3月2月。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属个人隐私。这里不公布)
鉴于立遗嘱此时身体健康,头脑清醒,能自由表达意志,特立以下遗嘱 :
1: 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 我今年85岁了,现郑重留下遗嘱。当我生命走完的时候。我的亲人一定要按我的遗嘱处理后事:不留骨灰,只留下我生前自然脱落的牙齿和牙医拔下的牙齿、指甲、头发这三样东西。按我生前选定的地方,选定的一棵树,将这三样东西安放在大树旁1米深处就行了,不需要立碑。每年清明节我的后人在网上悼念一下就了。
我这种决定的由来是受到宋代叶适的《留耕堂记》里名言: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影响而郑重决定的。
这一古人留下的经典格言,是来自民间流传。最早是谁说的?现在无法查考察。但有文件记载的。第一个把这句格言写在书里是宋代叶适写的《留耕堂记》。
民间流传的这句古老的格言。在我心里20多年始终挥之不去。所以在我85岁生命走向倒计的时候,正式留下遗嘱。
本人认为:通过高温火化。没有留下任何身体的物质,包括DNA所需有价值的物质。埋在树底下的牙齿、指甲、头发可以保存很多年。其实际价值和意义比骨灰好100倍。更重要的是不占用一寸珍贵的土地,现在有了微信,每年清明节在微信里纪念一下就行了!本人在此也倡导今后有更的的人采用这种既科学又环保。又不占土地。又节约,又简单的方式,选用这种方式与己与家人,与民与国都有利。用这种方式还有一个很大的好 :如果是被拐和丢失的儿女在寻找亲人的这个问题上,在继承财产这一问题,如果发生争议,真假难辨,那么留存的这三样东西,是能够证明真相做DNA唯一的证据。
遗嘱人:张公恩
证人:卢桃生
证人:杨正风
2021年1月8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