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余江区平定乡石艾村委会渡头村小组村民:
  “国无法不立,立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国家立法就是用来治国、治严的,依法行政是国家的国策。
  控告:平定乡党政干部不依法行政,平定派出所干警不依法办案,平定乡党政干部与平定派出所干警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将案情颠倒黑白,合伙报复陷害我们举报人员。
  控告理由与事实:
  乡党政领导的职责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乡派出所干警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刑法:第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百零二条”有明文规定,他们有法不依,偏要维护村干部与乡干部腐败铺路,权钱交易,多次对我们举报人员实施惨无人道的报复陷害。
  2018年3月24日是石艾村选举之日,下午唱完票之后,我们村民才发现多唱出四、五百张选票,张榜公布的是1669个选民,而唱出2071张选票,还有四十多张弃权票,总共是2100张选票,我们才发现乡干部在里边作了弊。
  2018年3月25日是星期天,26日我们几个村小组长及村民十多人将此怪现象举报到余江区两委办、鹰潭市两委办,27日我们村小组理事长吴爱庆(注:三十多年在鹰潭市打流,一个社会混混,多次坐牢)知道我们举报了他们的违法事实,怕我们举报成功,他的侄儿吴晓斌当不了村主任,为打击报复而吓住我们不敢再举报,吴爱庆立即到刘垦场李隆艾家村请来了三个社会混混(艾接太、艾年义、艾平义),而他们三人都是多次坐过牢判过刑。下午3点许,吴爱庆带领他们三人来到我家养猪场,吴爱庆用脚踢了几下铁门,没踢开门,后艾接大用力踢了几下,铁门被踢开了,吴爱庆叫他们三人往死里打就走开了,他们三人手拿角铁、杉木棍,打烂铁门,擅闯民宅,侵犯人权,破坏财产,目的是要打我吴百普,因我们与他们三人互不相认,结果打到我儿子吴发胜,艾接大举起角铁向吴发胜打下来,当场衣服被打烂,背部约十公分被打裂口,在争夺角铁时,吴发胜的头部,手上多处裂口出血,当角铁夺到手时正要反击,另一个艾年义将早已拿在手中的杉木棍将吴发胜打下来,当场吴发胜被打倒在地不能动弹,他们三人以为打死了人,就赶紧骑电瓶车逃跑,等他们逃跑了以后,我老婆叫我,我才知道儿子挨了打,就赶紧打电话报警,当时还打了电话给区两委办主任易长青,还打了电话给乡党委书记,半小时后平定派出所小张和老吴赶到现场,拍照了现场和作了笔录,叫我儿子赶快去住院,事后二十多天派出所没有抓人,我就问所长倪晓斌为什么不抓人,倪晓斌说没有调查清楚就不能抓人。
  吴发胜住院41天,药费6200多元,出院后,我多次请求倪晓斌所长,叫他依法赔偿我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打烂了铁门,倪晓斌说,他们不肯出钱,我没有办法。我又问倪晓斌,你多次到医院叫医师不要乱开药,又到区公安法医鉴定处交待,而作出的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倪晓斌无话可说。事后二十多天以他们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各拘留了十天,我说:你们派出所用法不当,刑法第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百零二条有明文规定,难道你们不懂法吗?
  事已过二年,平定派出所不肯作出处理,2020年3月3日,我将此案件控告到平定法庭,平定法庭马庭长说,你拿不出处罚决定书我们是不能立案的,我就到派出所问孙所长,孙所长说,处罚决定书不能给我,叫法庭过去拿,我又到平定法庭对马庭长说,派出所不肯给,叫你们法庭过去拿。马庭长打电话给孙所长后,叫我到派出所去拿,当我拿到处罚决定书一看,我才知道平定派出所不是依法办案,而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他们四个人都是多次坐过牢、判过刑的,可处罚决定书上写着他们无前科,他们是打烂铁门冲进养猪场打人,可处罚决定书上写着是碰到我儿子就打,派出所对他们作出处罚决定书之后三日内,需送一份处罚决定书给受害人吴发胜,派出所没有送达,这不是明目张胆地为他们推卸罪责吗?这不是徇私枉法吗?
  此事件倪晓斌被我问急了,就打电话叫我和邵武寿到余江区新火车站对面,对我和邵武寿说,叫我们不要告他,此案件对他无关,他已作出刑事拘留,乡党委书记徐国明不同意,因此事我和徐国明大吵了一场,刑事拘留证至今还放在包里,我说:你说此话是想保自己过关,把责任全部推给乡党委书记,法律上那一条明文规定,乡党委书记有权阻碍派出所办案,此事你对局长说了吗?如果局长说,你斗不过乡党委书记,就依他说的办,那就是局长的责任,倪晓斌被我说得哑口无言。
  派出所办案员潘志强被我问急了,也对我说,此案件有乡党委书记参与,所里也有干部参与,我只是一个办案员没有办法,我说,法律上那一条明文规定乡党委书记有权阻碍派出所办案。刑法第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百零二条有明文规定,难道你不懂法吗?我要告你有法不依,你这是徇私枉法、弄虚作假,你这是与乡干部滥用职权,你知道办错案,办假案的后果有多严重吗?潘志强无话可说。
  2020年7月8日上午,在平定法庭开庭时,吴爱庆公然说,他没有进看守所,他没有坐牢,派出所所长倪晓斌给了他两包好香烟,叫他听话,在派出所待上几天就没事。
  当我拿到处罚决定书到平定法庭给马庭长,马庭长一看处罚决定书,就将我推到洪湖法庭立案,我没有办法,就去洪湖法庭立案,洪湖法庭立了案,谁知过了二个月,洪湖法庭又将我踢回平定法庭立案,我又拿着案卷回到平定法庭立案,谁知7月8日平定法庭开了一个糊涂庭,说他们是喝了酒,不需赔偿钱,也不需负刑事责任,并说我证据不足。
  综上都是铁的事实,敬请上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引起高度重视,派员认真调查,依法追究乡、派出所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假公济私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究他们四个打人的刑事责任,还我人格、还我尊严,也是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此致


  诉状人:吴发胜
  身份证号:360622197409053912
  手机:17770179307
  2021年2月27日
  谁能打破这钢筋铁骨的保护伞

  上级各有关部门领导您们好!敬请你们能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是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平定乡石艾村委会几个小组长及村民,“国无法不立,立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国家立法就是用来治国、治恶的,依法行政是国家的国策。
  控告:
  乡党政领导的职责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乡派出所干警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乡派出所干警不是维护村干部与乡干部腐败铺路的,权钱交易,明目胀胆地违法乱纪,不是依法行政,不是依法办案。而乡党政干部与乡派出所干警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我们举报人员多次实行惨无人道的报复陷害,平定乡党政干部与派出所干警何必要利用这下三滥的手段来对我们举报人员报复陷害呢?“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明文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明知自己是身处社会最底层的村民小组长及村民,明知老虎屁股摸不得,很多村民小组长举报了乡、村干部的违法腐败的事实,却遭到了乡、村干部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的报复陷害,我们不敢举报揭发乡霸与村霸明目张胆的腐败行为。自中央到省、市、区四部委联合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下,我们农民以为机会来了,才敢大胆地举报揭发乡霸与村霸的违法腐败的事实。我们上百次上访到区、市、省、中央各有关部门,上访二年多,上访费花掉十多万元,我们在省民政厅亲眼看到省民政厅以我们重访下发了红头文件,责成余江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省信访局多次打电话及批文,责成余江区依法依规严查。中央各有关部门也多次批文到余江区,此事实多次在北京曝光,余江区多次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调查我们的举报属实,而每次都是回假公文到上级各有关部门,骗起上级各有关部门领导,说已处理好了,从来就不肯作出书面答复给我们举报人员,市纪委调查过,省公安厅也调查过,至今也没有给我们作出书面答复,各级调查组都是官官相护,走马观花,听之任之,不了了之。不但平定乡干部没有一人受到依法依规的查处。他们不明明是保护伞吗?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举报未捷身先死,出使英雄泪满襟,我们举报人员却被平定乡干部列上了黑名单,变成了罪人,变成了刁民,说实话,没有贪官就没有刁民,试问:如果我们是捏造事实诬告乡干部,我们早就进了监狱判了刑。
  请看: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报复陷害的事实。
  一、平定乡霸为捞取钱财,权钱交易,直接操纵石艾村第十届村级换届选举,在我们村民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暗中增加500张选票,经我们举报后,上级的批文、平定乡政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于2018年4月15日作出书面答复确认:“经乡选举领导小组临时决定,在3月20日石艾村统计的1757张选票的基础上增加500张选票”的事实,并加盖了公章。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事实。我们强烈要求余江区联合调查组追责、通报,联合调查组不肯追责、通报,这不明明是保护伞吗?
  二、2017年10月份,乡党委副书记吴松发在石艾村驻队,另立项目,“以危房维修”套取国家资金二十多万元,暗中给四十多户不该享受的村民每户3500元危房维修,有四户是14500元,有二户是11000元,为村霸吴建庆拉关系,买选票,经举报后,有9户已收了钱回去,还有三十多户至今未收回,这又不是有保护伞吗?
  三、例:2018年2月,井刘村刘某想自己当选村支书,就暗中给每个党员送了一包中华香烟,被人举报后,平定乡党政领导立即给刘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国通报,这就是平定乡干部执法之一。
  四、例:弓塘村委会在2018年村级换届时,有四个候选人想自己有把握当选村干部,就暗中指使小组干部用钱买选票,被举报后,十多人被拘留,一人被判刑一年,向全国通报,这就是平定乡干部执法之二。请问:平定乡干部知道依法治人,难道就不知依法治己吗?这又不是有保护伞吗?
  五、2017年,余贵信大道要经过我们村小组,需要迁走上百主祖坟与建墓地,不召开村民大会,在村民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石艾村霸吴建庆暗中承包迁祖坟与建墓地,暗中将墓地建在已分上户的荒地上,约十亩地,已做了500多主墓地,不给钱荒地户主,事后,村民不同意村霸吴建庆承包迁祖坟、建墓地在已经分上户的荒地上,就举报到余江区、区政法委书记余首开在场,区联合调查组有五人在场,乡党委书记徐国明在场,徐书记当场表态说,乡政府决不会让他们几个人承包迁祖坟和建墓地,事后还是他们几个人强行承包了。这又不是有保护伞吗?
  六、2018年8月6日,区联合调查组打电话叫我们举报人员下午3点钟到区信访办接待室,当场向我们举报人员宣布,石艾村选举无效,说我们的举报是合法的,是有理的,被宣布选举后,他们四个人还在村委会开会上班,我就问村支书晏亮树,晏亮树说,乡党委副书记吴松发说,宣布选举无效他在场,宣布选举无效是实,但没有宣布他们不是村干部,他们有权上班开会,于是下午我们十多人到乡政府问吴松发,吴松发对我们也是这么说的,第二天上午,我们十多人就到区两委办问易长青主任,易主任说,宣布了选举无效,你们村委会就不存在了,他们不是村干部,没有权在村委会开会上班,易主任立即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我们又到区政法委找到政法委书记余首开,余书记说,他们什么都不是,无权上班开会,也立即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
  七、8月19日,几个被宣布无效人员带领50多人强行挖掉我们举报人员的祖坟十三主,违法强建墓地,挖掉我120多棵松木至今也不给钱,另外挖掉四家的松木全部以120元一棵给了钱,这又不是有保护伞吗?
  八、之后,余江区政府向省民政厅回假文,平定乡政府暗中增加500张选票个字不提,《请看余江区人民政府回的假文》于是余江区政府责成平定乡重新选举,我们向联合调查组列强要求,先追责,通报后,再重新选举,联合调查组不同意。按一贯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成立了,原村干部无权参加选举会议,可他们天天在场开会、策划、主持会场,村支书带领他们四人到各小组拉选票,并说,选得到是他们当,选不到也是他们当,就是宣布了选举无效3个多月,他们还是一样当村干部,为确保他们四人当选村干部,乡人大 周志坚、派出所孙所长直接出面不准任何人参选村干部,这不是滥用职权吗?这又不是保护伞吗?
  九、我们多次举报揭发了村霸吴建庆霸到村主任8年期间,明目张胆的欺负我们村民的二十九条罪责,吴建庆自霸到村主任后,直接指定亲信当村小组干部,当了几年拿了几万元钱就不当,没有那一任小组干部付出本小组账目移交,就我一个人“吴百普”是乡政府派出六个乡干部在我们渡头村小组村民大会上选出来的村民小组长,“自2005年至2012年”吴建庆暗中将我撤掉,又暗中指定亲信当小组干部,至今也没有给我七年的小组长工资,区公安局领导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叫乡党委书记责成石艾村付给吴百普工资,乡党委书记到石艾村责成石艾村支付吴百普工资,可至今也没有拿到工资,这又不是有保护伞吗?
  十、2018年3月24日是石艾村选举日,25日是星期天,26日我们就将石艾村选举多唱出400多张选票的怪事举报到余江区两委办、鹰潭市两委办,27日渡头村小组理事长吴爱庆知道我们举报了他们一伙的违法事实,怕我们举报成功,他的侄儿吴晓斌当不成村主任(注:吴爱庆三十多年在鹰潭市打流,多次坐牢),2017年我们村小组搞新农村建设,吴建庆直接叫堂哥吴爱庆当事长,吴爱庆立即到刘垦场李隆艾家村请来三个社会闲杂人员“艾接大、艾年义、艾平义”,而他们四人都是多次坐过牢判过刑的,下午3点半许,吴爱庆亲自带领他们三人来到我家养猪场,打烂铁门,擅闯民宅,侵犯人权,破坏财产,手拿角铁、杉木棍冲进养猪场,因我举报,是要打我“吴百普”吓住我们不敢举报,因我们互不相认,结果打错了人,打到我儿子吴发胜,背部约十公分被打裂口,在争夺角铁时,头部、手上多处裂口出血,住院41天,药费6200多元,派出所至今未作出赔偿处理。
  十一、事过二年多,我多次请求倪晓斌所长依法赔偿我的一切费用,而倪晓斌所长回答是:他们不肯出钱,我没有办法。2020年3月3日,我将此案件控告到平定法庭,平定法庭马庭长说,你拿不出处罚决定书我们是不能立案的,我就到平定派出所找孙所长要处罚决定书,孙所长说,处罚决定书不能给我,叫法庭过去拿,我又到平定法庭对马庭长说,派出所不肯给我叫你们法庭过去拿,马庭长打电话给孙所长后,才叫我到派出所去拿,当我拿到处罚决定书一看,才知道平定派出所干警徇私枉法,弄虚作假,他们四人都是多次坐过牢,判过刑的,可处罚决定书上写着无前科,他们是打烂铁门冲进养猪场打人的。可处罚决定书上写着是碰到我儿子就打,派出所将他们作出处罚决定书三日之内,需送一份处罚决定书给我受害人,可派出所没有送达,派出所干警为什么要徇私枉法、弄虚作假、违背事实真象去包庇他们的违法事实泥?“刑法第四百零二条明文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四条明文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文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派出所干警为什么有法不依,这不明明是保护伞吗?
  十二、当我拿到处罚决定书到平定法庭给马庭长,马庭长一看处罚决定书后,立即将我推到洪湖法庭去立案,我没有办法,就到洪湖法庭去立案,洪湖法庭立了案,谁知过了二个月,洪湖法庭又将我踢回平定法庭立案,我又拿回案卷到平定法庭立案,7月8日,平定法庭开了一个糊涂庭,说他们喝了酒,不负刑事责任,不赔偿钱,说我证据不足,谁知平定乡干部又在里边作梗,这又不是明明是是保护伞吗?
  十三、2020年7月8日上午,在平定法庭开庭时,吴爱庆公然说出,他们没有进看守所,没有坐牢,说派出所所长倪晓斌给了他两包好烟,叫他听话,在派出所待上几天就没事。“刑法第四条明文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之后倪晓斌所长被我问急了,打电话叫我和邵武寿到余江区新火车站对面,对我和邵武寿说,叫我们不要告他,此案作了徇私舞弊对他无关,他作出了刑事拘留,乡党委书记徐国明不同意,因此事我跟徐国明大吵了一场,刑事拘留证至今我还放在包里。我说:你这是弄虚作假,想保自己过关,把责任全部推给别人,法律上那一条明文规定乡党委书记有权阻碍派出所办案,此事你跟局长说了吗?如果局长说,你斗不过乡党委书记,就依乡党委书记说的办,那就是局长的责任,倪晓斌说,如果此事件一旦被你们告翻了,徐国明肯定要受到处分,我说:就是徐国明要受到处分,你也要依法办案,你这是在徇私枉法,弄虚作假,你知道办假案,办错案的后果有多严重吗,倪晓斌被我说得哑口无言,这又不是明明是保护伞吗?
  十四、我到乡派出所找到冯教导员说,派出所用法不当,难道派出所干警不懂法吗?刑法第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百零二条有明文规定,冯教导员说,开始办案他在场,后来到邓埠派出所办案一年多,我刚回来,此案一直是潘志强在场办的,你去问潘志强,潘志强被我问急了也对我说,此案件有乡党委书记参与,所里也有干部参与,我只是一个办案员没有办法。我说,难道你不懂法吗?法律上那一条明文规定乡党委书记有权阻碍派出所办案,刑法第四条第293条、第402条有明文规定,难道你不懂法吗?我要告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弄虚作假,以为一个老百姓好欺负,奈何不了你,你知道办错案、办假案的后果有多严重吗?潘志强无话可说,这不明明是保护伞吗?
  十五、2017年我们村小组搞新农村建设,路面硬化,理事长吴爱庆不召开村民大会,在村民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吴爱庆擅自将渡头村小组路面硬化90多万元的工程以矛盾纠纷全部承包给几个社会混混,合同上根本没有杨辉华的名字,因为杨辉华有个伯伯是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叫杨辉华出面,在县城叫来三次社会闲杂人员,第一次是十多人,第二次是30多人,第三次是60多人,强揽工地,杨辉华暗中给了吴爱庆8。1万元钱,谁知他们从麻杨地里挖来的混合土是120元钱一大车,因为泥土大多配比不均,根本不能路面硬化,我们作为本村村民,就出面监督他们说:国家拨钱路面硬化,如果是县里指定的地方去拉硪沙是1000元钱一车,你们不能捞黑心钱,而乡党委副书记出面说,我们没有监督权,就是他们拉煤渣来打路,你们也管不着,又没有要你们出钱,于是我们用手机拍了视频,用蛇皮袋装了混合土到农工部,农工部潘部长看了混泥土就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叫他到现场去看,如果是实,此混泥土不能打路,立即终止合同,我们又找到区政法委书记余首开,余书记当着我们的面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徐国明,责成徐书记到现场去看,如果是实,立即终止他们的合同,可徐书记就是请不来看现场,路面硬化被他们强揽打成功,总共支出不超过二十万元钱,净赚70多万元黑心钱,现在路面全部断裂发策,余江区几个主管部门领导看了现场,可余江区至今也未作出任何答复,这又不是保护伞吗?
  十六、事后:我们东边房五、六十户不同意他们用这样的混凝土打路,就提出我们自己出钱打路,理事长吴爱庆说,可以,我们就叫来施工队,等我们全部搞好,可村主任、副书记、理事长等二十多人在村口不准罐车进村,要我们将水泥倒在自己的院子里,我们共花掉四千四百元钱,这又叫谁来支付。这又不是保护伞吗?
  十七、乡党委书记徐国明、副书记吴松发为了威胁我上访,暗中将我俩夫妻的低保拿掉,三个节的六仟元钱也拿掉,七年小组长工资不给,建墓地挖掉我120多棵松树也不给钱,副书记吴松发当着我的面说,给了钱你就上访不给钱看你拿什么去上访。事后乡党委书记徐国明叫我们村支书晏亮树,叫我到乡政府谈判,徐书记说,只要我不上访告状,所有的钱都可以给我,并叫我儿媳到村委会当妇女主任,我说,你们乡干部做违法的事,我不能做违法的事,我们不是想当村干部,我不是与你们乡干部过不去,现已宣布选举无效,只要把他们几个人的村干部拿掉,我们就不会上访告状,徐书记就是不同意,老天爷:我的低保是上任县委书记林军、组长部长方农责成乡政府直接办理的。这不是报复陷害吗?
  十八、上访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和义务,何罪之有。可平定乡干部违法腐败怕我们上访告翻,绞尽脑汁,为了截访、控访,便指使乡干部将我们几个上访人员的身份证抢走,“一次在南昌,一次在北京”长达二个多月不还,三、四次指使乡干部开车堵住我家养猪场大门,不准我们去上访,2019年8月24日,我们还在北京上访,乡里四、五十人以威胁我,叫我快从北京回来,如不快回来,就将我的养猪场拆掉,乡党委书记亲自指使几个被宣布无效人员到北京,找到牛力集团派了六个人,将我“吴百普”从市驻京办事处五楼将我捉上车绑架回来,花掉二万多元钱,“此事实区公安局吴建基、市驻京办事处郑宝财主任可以作证”,六次将我们几个上访人员从南昌、东乡、北京接回直接送到区公安局,要区公安局将们几个人员拘留,因区公安局长是懂法的,不敢违法将我们拘留而放了人,综上事实,这不明明是吴松发、徐国明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报复陷害吗?区联合调查组多次调查,市纪委调查,省公安厅调查为什么他们都是走马观花,听之任之,不了了之,中国法律何在,为什么他们得不到追究,这不明明是保护伞吗?
  十九、举报人邵武寿是邵家村小组理事长,只因举报了平定乡干部暗中增加了500张选票和吴松发套取国家资金20多万元为村霸吴建庆买选票,拉关系的事实,乡人大 周志坚、乡司法所所长袁静、乡派出所所长倪晓斌将我骗到派出所后,周志坚、袁静指着邵武寿骂娘,叫你不要上访告状你不听,今天我们就整死你,将你送进看守所,判你二年三年刑,邵武寿说,你们做错了事不改,连亡羊补牢的勇气都没有,还不一定是你们坐牢,还是我坐牢,这时倪晓斌所长一声令下,将他关起来,看他还嘴硬不硬,于是他们四、五人就将我捉进警闭室关了一个多小时,邵武寿明知是威胁他,自己没有违法,就以死来抗争,我死了以后,看你们怎样下台,于是就割脉自杀,血象泉水一样向外射,约过了十几分钟,流血二千克左右,这时倪晓斌、周志坚、袁静他们吓到了,并大声叫,这是他自杀,对我们无关,在那里看着,还不赶快打开铁门将邵武寿送去抢救,这时邵武寿的姐姐来了,一看到现场就骂他们没有人性,人都快死了,还不赶快送去抢救。这时他们才打开铁门将邵武寿送到区医院抢救。事后,余江区将袁静、倪晓斌调离平定乡。这明明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威胁来吓住邵武寿不敢不让告状,为什么余江区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这不又明明是保护伞吗?
  二十、正当全国发生重大疫情时,为了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号召党员干部应在第一线负责,可我们的村主任吴晓斌不但不听从党中央号召,不但不宣传中央号召,在非常时期,从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十,不但不阻止村民打扑克、打麻将聚众赌搏和上百人围观的村民,反而吴晓斌在初一至初五亲自参与打扑克赌博、初八参与打麻将输掉近三千元钱。我们在手机上看到前山村委会书记艾高荣在正月初七打了一会儿扑克而被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初八在鹰潭市曝光通报,因为疫情情况,我们进不了区政府,正月
  十二,我用电话举报到余江区、鹰潭市,正月廿八,平定乡纪检刘书记打电话叫我“吴百普”到乡政府,刘书记对我宣布调查结果说,吴晓斌打了扑克,打了麻将是实,因为他不是党员,平定乡党委对他作出口头警告,4月20日,乡人大 周志坚又对我宣布,扣除吴晓斌一个月工资。叫我不要再告,我问周志坚,法律上那一条规定干部违法扣工资就没事,周志坚不作声,这又不明明是保护伞吗?
  二十一、例:请问,平定乡前山村委会党支部书记艾高荣在正月初七打了一会儿扑克,而被撤掉党内一切职务,初八在鹰潭市曝光、通报。因打扑克、打麻将全市撤掉十多个村干部职务,我们是在手机上看到艾高荣等十几个村干部被撤职后,才于正月十二打电话举报吴晓斌打了扑克、打麻将的事实,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举报十五天后,平定乡党委会作出如此荒唐的处理,因他不是党员只能作出口头警告,国家法律何在,吴晓斌究竟花了多少钱买官,吴晓斌究竟有多大的保护伞,这不明明是保护伞吗?
  综上所述都是铁的事实,敬请上级各有关部门领导能引起高度重视,派员深入调查,帮我们打破这钢筋铁骨的保护伞,将这些不法之徒绳之以法,为我们农民讨回公道,还我人格,还我尊严,让我们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更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