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存在18年不拆,新官不理旧账?
文章目录
我叫双雨清,是一名乳腺癌患者,现住四平市铁西区站前街玉龙小区,2020年6月至今,我先后向四平市信访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铁西区站前街道办、站前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反映站前社区违章建筑问题,但时至今日,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我不明白,国家普法都35年了,这种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占用小区公共绿地的违章建筑,咋就没人管呢?
2000年左右,四平市站前社区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小区公共绿地,违法建设了二层办公用房。2010年左右,仍然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又加盖了一层,产权人是区民政局。
这种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个人的合法权益,社区办公楼距我家(二楼)间距不足,我家采光、通风都受到很大影响,房价暴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相邻的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我们国家的执法原则是: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前定法服从后定法,一般法服从特殊法。难道地方某位官员的一句话,就把国家的大法废了吗?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可以让地方官员任意践踏吗?若如此,国家制定法律还有什么用?
我强烈要求:
一、立即对四平市铁西区站前社区占用小区公共绿地无任何审批手续的办公用房予以拆除。
二、追究、查处当年滥用职权批准建房的责任人。
三、责令侵权和违法建设单位共同对受害居民进行经济补偿。
四、追究市不动产管理中心为违建的站前社区办公用房发放《房屋产权证》。
五、追究市自然资源局明知站前社区办公用房属违建而不作为的责任。
实名举报人:双雨清
身份证号:220303196304203020
联系电话:13314348000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