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河南省发改委(计委)讨债6。5万元

  发改委叫挂河南省、驻马店市发改委3块牌子营业,挣钱发改委拿走分光。欠90垫资和工资,恶意赖账。

  2004年4月19日下午在驻马店市西园宾馆,河南省发改委纪检组王处长、陆处长、驻马店市发改委纪检组郭组长、三人拿走了河南省发改委赖账证据。省、市发改委至今都还赖账。

  我们垫资河南省发改委餐费,两年半不报销,还恶意赖账说没有吃,是我们捡的发票骗发改委的钱。法院判省、市发改委吃了喝了不付餐费。

  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大发脾气、拍桌子、大骂发改委官员流氓无赖、吃了喝了、不付钱、还不认账。吓得驻马店市发改委流氓官员不得不付一笔3年赖账。 法院判决不叫发改委付钱,我们也要回了一笔垫资餐费。

  河南省发改委(计委)赖账6。5万元
  一.垫资费用8651元。
  1。 2000年4月5日河南省计委通知招标培训费2505元。
  2。 2001年3月21日河南省计委评奖三等奖材料邮寄费5。70元。
  3。 2001年6月22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血站项目招标胶卷及电池费42元。
  4。 2001年8月28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血站项目招标转账付款费5。50元。
  5。 2001年6月 7月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血站项目招标市内交通费67元。
  6。 2001年8月10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血站项目招标资料打印费68。80元。
  7。 2000年2月 2002年5月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电话费3675元。
  8。 2001年8月29日河南省计委项目成果三等奖评奖差旅费45元。
  9.2001年4月28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项目招标第一次差旅费154元。
  10。 2001年5月24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项目招标第二次差旅费487元。
  11。 2001年6月21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项目招标第三次差旅费402元。
  12。 2001年6月28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项目招标第四次差旅费344元。
  13。 2001年7月17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项目招标第五次差旅费399元。
  14。 2001年8月1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项目招标第六次差旅费192元。
  15。 2001年8月31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项目招标第七次差旅费209元。
  16。 2001年7月14日河南省计委豫信公司白明会住宿宾馆卡押金50元。
  17。 工作期间工资未计入。另行计算。合计:8651元
  二.垫资利息37372。32元。
  三、工资3600元加工资利息15552元等于19152元。
  四、河南省发改委赖账合计:65175。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