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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的二十八亩蔬菜地被用地企业征占后始终未得到补偿,本人在2018年12月6日上访期间已经被内蒙自治区信访局登记并受理了我家确实拥有这二十八亩蔬菜地征地补偿合法权益。由自治区信访局返回到当地信访时却给我出示了一份不予受理告知书。 不予受理告知书上的回复是我家28亩蔬菜地没被征占的同时把我家蔬菜地给村官崔志民办成了退耕还林地。我家蔬菜地未经我本人同意也没签订转让手续凭什么转到崔志民的名下?谁给崔志民的权利把我家地占为己有?这是不是沙尔呼热街道政府与崔志民的共同违法行为?按照霍林郭勒市当地政策每人5亩退耕还林地,崔志民家四口人应该是20亩退耕还林地。拿我家的蔬菜地为崔志民家办理退耕地本身就已经违法了,另外我家28亩蔬菜地都给崔志民办了退耕地,崔志民应该得到的是20亩退耕地。多出的8亩退耕还林地也没有合理的解释? 有判决书作依据的8亩蔬菜地在水源地2号泵房附近是矿区供水单位征用后被围封。另外20亩蔬菜地在北侧与准特花社区交界处被中铁八局征用,并修建铁路被围封。根本不是告知书里写的那样28亩蔬菜地都在2号泵与4号泵房之间。 冯云梅只有八亩工资地(冯云梅当村官时期没开工资,所以用耕地顶的工资,工资地是干一年有一年,不干就收回),也不是告知书里写的16亩地。 街道政府征地卖地期间从未与沙尔敖包社区开会协商任何征地事宜,为什么我家的地要经过沙尔敖包社区开会协商并收回? 30年不变的合同上的那二十亩口粮田在我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就已经和村委会协商后,将口粮田依法流转到其它地里后,已经被征占并签订了征占补偿合同并得到补偿款,合同本上的二十亩地经我父亲与村委会协商改成蔬菜地后一直经营到2013年被铁路征占。 2017年期间我去街道政府讨要这28亩蔬菜地时,街道主任张庆龙拿出崔志民家的征地账单给我看,街道主任张庆龙让我找崔志民要征地补偿款。账单上写着沙尔敖包社区的454亩地都被崔志民办成退耕还林地,据知情人透漏说:崔志民之所以能办这么多的退耕还林地是因为崔志民在当村官面临换届选举时,拿着一摞空白纸挨张都扣上村委会的公章留着为自己卸任村干部以后好办事用的。在2008年,沙尔敖包村委会改成沙尔敖包社区,以村委会开头的公章也改成了以社区开头的公章。崔志民还拿着村委会开出来的公章做假账是不是已经违法了?看完账单我跟张庆龙解释退耕还林地是按照第一轮口粮田办理的退耕还林地。街道主任张庆龙这才意识到他自己犯下了重罪。后期我上访时张庆龙发短信威胁说要找人整死我(短信已保存到手机)。街道政府答复我这28亩蔬菜地未征用,但是没征用为什么用网围栏圈起来不给我耕地的权利?现在这28亩地我既得不到补偿款又不允许我耕种,希望心怀正义之士帮我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