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人大代表苏志远强取豪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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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社接到山西省大同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属处刘建刚、孟全美举 报,反应其承建大同市南郊区人大代表苏志远(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枫林逸景开发工程,从2013年8月工程全部竣工并移交甲方使用,小区大部分业主入住,但至今拖欠施工方巨额工程款,还利用黑社会欲绑架孟全美儿子威胁恐吓举 报人,迫使其自认倒霉就范,致使100多农民工工资至今得不到解决的重大事件。
据举 报人反应,山西省大同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建刚与孟全美,从2010年9月承包大同市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大同市枫林逸景小区、朗丰园多个项目的施工任务,进场开始施工,直到2013年8月底工程全部移交甲方并使用。并且于2013年将全部预决算及签正资料交于甲方,至今百般抵赖拖延,不予决算,拖欠巨额工程款。致使山西省大同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属处刘建刚、孟全美拖欠农民工工资至今无法兑现,使他们有家不敢回,有房不敢住。因拖欠工资及材料款,使他们家被霸占,车被开走。而100多名农民工因拿不到工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孩子上不起学,老人生活失去保障,境遇窘困不堪。在当地引发重大事件,激化矛盾。
晨报新闻网2015 04 0113 :27刊登了《包工头讨薪被暴打开发商扬言“不服整死你”》的报道文章。2015年3月27日上午9时,在山西省大同市第四建筑安装公司办公楼内发生了一起由南郊区人大代表、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枫林逸景)法人代表苏志远策划制造、30多个社会人员穷凶极恶毒打大同市第四建筑安装公司项目负责人韩跃进,欲威胁迫使大同市第四建筑安装公司答应其坑骗施工方的条件的血案。与刘建刚一样承建大同市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枫林逸景朗丰园多个项目的施工工程的韩跃进及其他两名项目经理正在与公司领导赵福如商量结算对策,突然万城地产开发商的副总苏国果带领了30多名社会人员,闯入公司楼内,手提棍棒、封锁楼门,大声威胁在场人员:“任何人不准报警!谁报警打死谁!”苏国果又一声令下:“找姓韩的!要死的!不要活的”!并扬言:“不服整死你!”众凶手围住,脚踢手打,棍棒相加,直至韩跃进不省人事。最后住进了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韩跃进报案后,大同市公 安局至今未处理。
另据报道文章及群众反应称,大同市万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苏志远系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 府驻京办事处副主任陈雁南之同胞兄弟。多年来在大同,仰仗胞兄多方周旋,从涂料施工起家,以行贿、勾结腐 败官员开道,并利用黑白两道,横行霸道,势力发展逐步庞大。2010年,大同市规划局女局长靳晓慧落马案苏涉嫌其中。而其胞兄陈雁南1995年至今,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有二胎,但却凭借手段了得,仕途一路顺风顺水。历任大同市建筑质检站站长、执法大队队长,大同市人民政 府驻京办事处副主任。利用手中权力开过煤矿,搞过开发,在北京拥有豪宅,豪车有宝马7、奔驰S级、奥迪A8豪车各一部,实力非常雄厚。
恶 性 事 件发生后,孟全美的儿子在大同吧和怀仁吧将晨报新闻网报道的该起恶 性 事 件文章复制发帖予以公 开,在当地引起巨大反响,大同人民都在拭目以待在中 央大力反腐和打黑除恶的严峻背景下,大同市委、政 府、市公 安局及相关部门将如何处理该起恶 性 事 件,以印证大同市委是否在坚定不移的贯彻党中 央十八大以来的决策部署。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孟全美的儿子收到了一位女子打来的电话,自称是记者,说根本没有此事发生,你把发出去的都删了吧。孟全美的儿子说,怎么没有此事,人被打成重伤躺在医院里没人管,我和父母都去医院看过。我们也和韩跃进一样,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苏志远欠我们几千万巨额工程款不给想抵赖,怎么就没有这样的事呢?阴谋被拒后,又有自称是快递公司的人给孟全美的儿子打电话,问你在哪我给你送快递。后又问你家在什么地方,几号楼几单元几层?后又打电话说你在不在单位,你下来,公 安局的来了,你不下来后果自负。当时孟全美与儿子在一起,为预防不测再次遭到象韩跃进那样被黑恶人员毒打,便打了报 警电 话 110。(有孟全美儿子提供的电话录音与电话号码等证据)。
据举 报人反应,乙方山西省大同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甲方苏志远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枫林逸景开发工程,预决算总面积39976。04平米,按照2005年定额,乙方的原报价42605660。69元。甲方为达到非法占有目的,肆意造假,制定公司霸王条款,2015年7月12日甲方自行审定工程决算造价是33590225。97元,从中审核下乙方9015434。72元。给施工方做出令人不可想象的结果,违背合同,欲坑害抵赖施工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方亏空上千万,导致无法偿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并且强令他们签字同意,若土建工程不按开发商作出的决算签字,那么所做的硬化工程便不给兑结算。
2015年9月16日施工方通过上 访,大同市住建委进行调解,重新对预决算。但甲方重重刁难,把施工方交上去的一些施工签正单、签正图以各种理由不承认,无法对预决算。仍旧拖欠施工款,使农民工讨薪无果,施工方面临跳楼自 杀的地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作为劳动者中比较弱势的群体,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 央的高度重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把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而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是: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走访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人大代表应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为大同市南郊区人大代表的苏志远,我们且不论其人大代表资格是如何取得的,当选区人大代表之后,理应让自己的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枫林逸景)成为知法、守法的模范企业,应该不折不扣地拥护中 央的方针政策,在大同市南郊区,在自己涉及的开发建设房地产领域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努力为人民服务,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为什么带着“人大代表”的光环却敢在当地飞横跋扈,利用亲属权势与黑白两道势力,巧取豪夺沦为“欠薪老赖”的“代表”呢?个中缘由,令人深思!
俗话说,基层不稳,地动山摇。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我们只有消除“蚊蝇”,打好基层基础,才能稳步迈向全面小康。权力任性和权力腐 败,值得大家思考。如果没有适宜的腐 败土壤和环境,难以让权力腐 败发挥到极致 ;如果没有那么多人围绕着权力转,就会受到孤立,大同市南郊区人大代表的苏志远就不敢胆大妄为和知法犯法。正因为在大同市南郊区人大代表的苏志远周围有不少势利眼在为他抬轿子,所以他才敢借用权力骄横跋扈,无恶不作。
纵观当前反腐 败的很多案例,群众的举 报是在中 央巡视组那里得到的回应,再从上面返回地方,这才掀开了罪恶的盖子。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自上而下的辗转过程,想必许多腐 败分子还在安稳地享用贪腐“红利”。事实上,这也是民众遇事每每“往上找”、却对基层监管部门缺乏信任的关键所在。目前还不好说大同市当地政 府、公 安、城建等相关部门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形,但其失察、缺位自不待言。若每一层级部门都能够守土有责、强化责任意识,才可能从源头打击象大同市南郊区人大代表的苏志远们那样的“越红线、闯禁区”的借用官场人脉、黑恶势力称霸一方的底气。
我社不知山西省大同市委、市纪委能否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部门协调,迅速责令欠薪“老赖”南郊区人大代表的苏志远偿还所欠举 报人工程款,让100多名农民工得以维持生计,让他们的孩子得以复学,让他们的父母妻儿得以正常生活。从而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并且狠挖深究其人大代表资格光环后的犯罪事实,及其是否具有官商勾结公然坑骗多个施工方及农民工的利益,严惩其腐 败利益链条上的贪腐官员。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社将对此事件追踪报道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