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检察院优秀检察官杨宏伟在张彦平寻衅滋事罪一案中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失职渎职,枉法办案。
  事实如下:
  张彦平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新生国有林场的退休职工,女,今年62岁,2009年开始反应北林区林业局局长杨清福和副局长杨国庆(兼职国有林场场长 )合谋贪污,截留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曾经在2010年3月到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实名举报,北林区检察院在同年6月份拿到北林区国有林场的账本和传票,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已经查出:杨国庆贪污70多万,这笔钱不包括退耕还林补贴资金413万多元。杨清福和杨国庆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强权,打通关系,从北林区检察院将账本和传票拿回,拿回不到20天就报案北林区公安机关:仓库被盗账本和票据丢失。北林区检察院不给张彦平任何处理结果。2011年7月21日北林区信访局凭借伪造上访信,改变张彦平的诉求,将张彦平所要的“土地使用权”改为!土地所有权’来认定张彦平的诉求是无理诉求。将张彦平的信访案件终结,信访局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终结案件没有给张彦平终结手续,导致张彦平的案件不能进入复议和诉讼阶段。因此张彦平才进京上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年2月至2017年3月张彦平先后遭到9次行政拘留,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2012年3月9日下午,张彦平在北京南站等车时被大公交车拉去久敬庄,被北林区信访局驻京办主任王一汉接出后雇车送进黑监狱一天一夜,3月10日晚有雇车拉回北林区,于3月11日晚实施行政拘留十天。
  2012年11月11日,张彦平陪同妹妹到北京协和医院看病被北林区林业局、北林区检察院、北林区信访局三家联合截住,调动警察将妹妹张艳敏腰椎摔成滑脱、腹腔压出血,强行押回,不许张艳敏去医院检查,使用过期的拘留证(2012年5月11日钉在张彦平的拘留卷中)对张艳敏实施拘留,造成父亲张洪鼻子流血不止,一个人在家冤死在家中,张彦平的此次拘留经行政复议后被撤销。至今不给赔偿。
  2014年7月2日张彦平到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邮局给国家领导人邮寄信件,由于身份证上被设限导致被送进久敬庄,因为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北京警察给予训诫告知。7月4日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4年12月10日,由于北林区政府信访局不解决问题,张彦平又到北京中南海邮局邮寄信件,邮寄完到14路站点等车时被查身份证件后,送去久敬庄。回来后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5年2月3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27日,同样被北林区行政拘留分别十天。
  2017年3月4日到北京天安门看升旗,安检时被查身份证,又一次被送去久敬庄,回来后同样被拘留十天。
  从此后张彦平没有去过北京。2017年9月30日,张彦平在家接到北林区林业局纪检书记姜洪波的电话通知到北林区信访局开听证会解决问题,张彦平于30日下午上班时间准时到达信访局,刚到信访局就被北林区治安队押走,以以往的8次行政拘留为由,定成寻衅滋事罪,将张彦平刑事拘留在绥化市看守所里。2017年11月7日绥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欺骗张彦平说:写一个认罪悔罪就出去了。张彦平在一张空白纸上只写了“认罪悔罪”四个字,于当天办理了取保候审。2018年10月16日北林区公安局移送起诉到绥棱县检察院。2018年10月30日绥棱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2018年11月15日绥棱县检察院优秀的检察官杨宏伟副检察长对张彦平提起公诉(黑棱检诉刑诉【2018】82号),量刑建议书(黑棱检诉量建【2018】82号),2018年12月27日绥棱县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时,公诉人没有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对张彦平给予公平公正,反而以推理的形式对张彦平从重定罪量刑。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寻衅滋事罪强行加在张彦平的身上。从重判决张彦平有期徒刑三年。法院于27日当天将张彦平收进监狱(绥棱县看守所),张彦平的律师提出会尽快向合议庭提交律师建议涵,而绥棱县人民法院完全不在意律师建议函,于次日(28日)就枉法作出判决张彦平三年有期徒刑(2018)黑1226刑初93号刑事判决书。
  张彦平对判决不服,于2019年1月2日提起上诉,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6日作出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9)黑12刑终36号。裁定如下:一、撤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2018)黑1226刑初93号刑事判决;二、发回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绥棱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受案,6月24日告知绥棱检察院申请延期,7月5日张彦平的家人申请取保候审,绥棱县法院一拖再拖,总是告知主管领导不在,直至今日(7月24日)才告知申请收到了。
  下面有两段录音,一个是2019年6月24日绥棱县检察院控告科检察官打来的电话,告知我最高检察院转办的关于《举报控告信》收到了,会给我一个答复意见,我让其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绥棱检察院说会给我邮寄过来。我等了一个月,没有收到答复意见。今天给控告科的检察官打电话,检察官告知我得等绥棱县法院判决下来,才能给我答复。我同时向他提出口头控告绥棱法院推诿扯皮,至今不给答复,该检察官也说发回重审的案件期限是三个月,4月28日距离7月28日还有4天,绥棱县法院至今都没有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难道一个因揭发检举被陷害的冤假错案就这么难以下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