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政府出动警察警犬消防城管救护车、助力开发商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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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政府出动警察警犬消防城管救护车、助力开发商强拆!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 :
我们是内蒙古通辽鑫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景华庭小区的二期被拆迁户,
今天以实名制对通辽市政府,科尔沁区政府违法征收并与通辽鑫国房地产开发有公司官商勾结一事实名举报 :
一,通辽市政府违法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通辽市政府在通辽鑫国房地产没有拿到2007年发改委的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已经非法给鑫国房地产办理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通辽市政府非法卖地 :
在2007年,通辽政府在我们328户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们合法居住、并都有房产权证和土地证的情况下,把我们居住祖辈留下的房产和土地,重复卖给了通辽鑫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7年8月31日由内蒙古通辽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通用(2007)第0788号,土地使用权人是鑫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类,用途,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使用权面积 :40098。95平方米。这块土地就成了一女二嫁,这不是官商勾结吗?, 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要么任政府宰割、要么上访!
三。通辽鑫国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施工
2015年6月23日我们向通辽市城乡建设部门申请要通辽鑫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许可证,答复是正在办理中,可是,当时20多层30多层楼房十几栋已经封顶,一直到2015年7月16日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只批7栋,他们却盖了十几栋,这不是官商勾结、政府纵容吗?
四。政府违法征收
本地段实属商业开发,一直以来,政府下发的国有土地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书,通辽市发改委在2014年,三次下发项目核准批复、也是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根据国家下发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在2011年1月21日此条例颁发前自己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在2007年,2009通辽鑫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次拿到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此条款,政府不能在同一块土地,同一开发商,同一用途,即有商业开发,又有政府征收,其中有200多户是商业开发,还剩60左右户政府搞征收,不合常理,违反法律规定。如果科尔沁区政府认为是公益项目,请拿出证据证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院长王震宇在2014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非常严肃说 :你用什么证明这是公共利益需要!
五、暴力拆迁,政府助力
从2007年至今,无论是开发商拆迁还是政府征收,不依法补偿,补偿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格,并且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指使黑恶势力用最缺德的办法残害百姓,断水断电,破坏道路,砸玻璃,挖居民房屋墙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的威胁,还偷扒民宅20多户,殷秀梅和尚宝芝二家因白天遭偷扒至今无家可归。110报案达到上百起,老百姓手中都有报警回执,就是不破案。老百姓用一生心血积攒的一套房产违法了吗?多年来,我们到通辽市政府信访局上访、到科尔沁区政府找哈斯布和区长、要求政府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但政府却视而不见,互相推拖扯皮,处处维护开发商的利益。哈斯布和区长,做为百姓的父母官,为什么不为百姓着想,把科尔沁区搞得乌烟瘴气,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呢?
近十年的拆迁,给我们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私有企业和住宅,造成严重伤害,无法正常营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更无法接受在当今大好形势下,科尔沁区的老百姓仍处在苦难中。
在2014年七月,本地段侯春光家和王凤娟家,科尔沁区法院在没有和当事人商谈的情况下,又没开庭,就下了强拆行政裁决,时过两年之后的2016年4月29日,科尔沁区政府用党赋予他们的权力,采取强制拆迁,科区政府动用了政府人员,公安,执法人员,消防,警犬,救护,开发商等几百人封道对王凤娟家暴力强拆,同时,王凤娟被警方控制,丈夫刘德福因不明身份的人采取暴力而住院。在强拆时,破坏了冷饮厂的氨气设备,造成氨气泄露,事态非常严重,随时都有危害周围百姓和临近一家医院的危险。可他们对外不知情的群众宣称:封道是因氨气泄露,实为在暴力强拆中而引起的泄露。政府就这样欺骗不知情的群众和媒体,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
以上是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富景华庭二期被拆迁户的部分代表,对哈斯布和区长的违法,违规问题实名举报,请上级领导彻查,让通辽市政府,科尔沁区政府手中的权力,不能成为开发商欺压百姓的违法,违规的工具。
此致
被拆迁户代表:尚宝芝13948555152候春光18647580311范亚茹13848055230
殷秀梅13722151380王凤娟13848458729吕有才15849581983
于淑华14747533230何凤祥13604752926刘永坚
赵丽华11947510852
2016年5月10号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