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由陆航二旅对外签定的施工合同离奇演变成营房股股长私刻公章,伪造公文的个人行为,介入刑侦的工作人员(自称是原十三集团军政治部保卫处)说这案件以惊动中央军委两位副 重视的诈骗大案要案,十多家公司上当受骗涉案金额数千万,嫌疑人还是通过外交关系从境外抓回来的。军委政法首长你们知道这事吗?我个人认为你们肯定不知道这事件,我不相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刑侦办案会这样毫无章法,不会相信中央军委重视的大案要案可以徇私枉法的理直气壮,更不会相信在部队办公场所会出现这样的诈骗丑闻。现如今最迷茫的是由施工方转变成受害方的我们,出这么大个事部队旅首长至今没出面表个态,(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唯一见到的就是场站政委邓文,他只是说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这说法我举双手赞成。最初本是以挽回损失为目的,没想到能介入这事件能成为当事人之人。介入到这个所谓执法程序才真让我开眼界了,我们是做为受害方介入,执法人员对我们怎么搞得向对待嫌疑人一样,这场面只有在电影红岩中看过,全靠吓让我们就范一般,这场景出现过两次但部门不同,一个是所谓工作组刑侦,一个是所谓成都军事检察院(确定为水货)相同的是这两人都姓廖,一个是自称为保卫处长的廖处长,一个是廖检察官。军委政法首长我们好久见过这场面嘛,我不过说点实话怎么会以这样态度对我嘛,更何况我又有病经不得这样惊吓。这么大的诈骗大案而且是惊动军委的诈骗大案,居然没有一个人能对案件自圆其说,而涉案其中的受害方本应享有的诉讼权,控告权被完全剥夺!军委政治首长,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参与这事件执法办案的有一个算一个,徇私枉法!!!对这话我承担法律责任。网上我不想说太多让部队蒙羞的事,只望部队首长能重视这个丑化军队司法的事件,我也知道能操纵这么大个风波出来的人肯定有一定背景与势力,也知道说不一定哪天就被人带走式者消失,我有心里准备!我接受法律法规与一切军事条例条规!在这事件上来说如果部队单一只是为维护部队形象而导演出这事件,我同样能接受同样能本着大局着想!不可能接受的是欺骗,合同是否被骗我不知道,摆在我面前的所谓军事司法可以肯定的说是具有目的性的伪执法,对于这伪执法我也会认真到底,也不会妥协。我也不会说什么大道理,对与错我还是知道是与非我还是能辨。正义与道义,公平与公正在这伪程序中荡然无存!军委政法首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颜面让这伙人丢尽了,军事司法在这事件上被人为的玷污!望部队政法部门尽快介入,去伪成真还原事件真像。我愿为我所写的一切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