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联部街8号院动迁盖大楼,在院内临时盖了一个供工人休息的约300平米是无任何的临建房,2008年南岗区政府革新办事处将此房占用,这几年市政府开展了如火如荼的拆除违建,办事处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居民违建房产拆的非常彻底,然而自己占用的超出所有居民违章建筑面积,至今依然在使用。面对辖区居民质疑和市长热线举报给出了我们是公益单位,星光计划工程。不提是否有房产手续,难道是延续了几千年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又再现了。政府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百姓的吗?就这么体现新时期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吗?你们公益单位就可以明目张胆使用违建?你们作为共产党员,基层人民政府管理着几万户居民,你们不觉得亏心吗,在你们面前国家法律法规视若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