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成都仁爱医院的一些报道很多,网络上很多人不怀好意,发一些帖子,来恶意诽谤成都仁爱医院,同时实行自己的敲诈勒索,以获取经济利益。对此成都仁爱医院绝不姑息,不纵容,坚决抵制恶意诽谤,并且在今后的日子里,会更加高标准的做好相关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帮助更多的股骨头坏死患者走向康复的日子。
  对网络上恶意诽谤,造谣生事者,成都仁爱医院提醒:
  成都仁爱医院在此提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
  3、《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我们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相信政府部门会及时给予这样的行为惩处,更加相信那些经过成都仁爱医院精心治疗的康复患者会给我们公正的评价!调查结果为成都仁爱医院正名,让我们能够安心地工作,努力用我们的付出让更多的患者恢复健康!我们会努力保持工作的热情及工作的态度、用对患者的热忱、用对医务工作的投入这些无声的行动证明自己,因为我们相信真理永存、正义必胜!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希望公安机关加强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秩序,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