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举报人:
  姑苏区盘氏瑶医美容美体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508MA1N8B
  地址人民路927号,负责人兼法人宗敏
  消费过程描述
  2017年2月18号,我进入盘氏瑶医进行咨询并查询其官方网站查看宣传资料,营销人员推销其瑶医对产后恢复的奇特功效,并声称不会对产妇及小孩母乳喂养有任何影响,并保证经过套餐治疗后可以解决其月子病痛且后续不复发;在每次治疗过程中,经多次夸大其产品的功效进行推销,并声称如不办理其他套餐达不到疗效等说辞,并让我支付58元检测费,经量子测试仪器检查并生成所谓体检报告欺骗我消费,我陆续办理了4项消费套餐,所有项目我均已缴款总计22563元,店家仅仅给予收据。因以上项目均涉及中药材与身体皮肤的直接涂覆,商家使用的瑶浴药包外包装无成分说明,产生较大的药材气味,初期我向该店医生反映:每次药物泡浴和涂覆后,婴儿不吃母乳,并伴随轻微腹泻,得到该店人员回复为正常现象,可以继续用药。直到3月2号下午第七次药物治疗后,喂食母乳,婴儿产生严重腹泻,医生根据描述及粪便症状认为疑似肠炎,建议暂停母乳喂养,并建议我身体不要再与任何药物接触观察后效。我于3月4日前往与该店负责人沟通,希望能停止所有项目的治疗并予以退款。因各项问题表明,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使用三无产品并导致人身伤害,我要求店方全额退款22563元,并协商赔偿事宜。
  以下投诉,希望各位月子妈妈可以看到,请务必谨慎消费。如你的遭遇与我一样被欺骗消费,可以站内联系,我将持续维权,维权QQ17258520

  举报投诉内容:
  1商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未下达之前非法营业(第三十七条),同时未开具消费发票,多次催要未果,涉嫌偷税漏税(第二十一条)。
  2 商家营业范围为美容美体,采用所述量子检测医疗器械让我付费检测并出具体检报告,还屡次拒绝提供报告给我,涉嫌非法使用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十二条。同时,商家还涉嫌超范围经营。
  3 商家在我消费之前,利用我对瑶医是云南瑶族医生的认知,同时店家大肆宣扬该店为盘氏瑶医国际研究院投资设立等信息来隐含医疗、误导我,宣扬对我的月子病痛、乳腺、产后盆骨修复、乳房身材恢复有医疗功效,甚至不惜采用非法医疗器械出具的身体检测报告来进一步引导我做出错误消费判断,而实际使用产品为保健用品和化妆品,以上店家涉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4 商家宣传所用产品均为盘氏瑶医国际研究院利用名贵中草药研制和生产,虚假宣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在收取费用后,给我身上使用的产品实际为保健品和化妆品,还涉嫌三无产品,其包装上的证号黔卫用健证字2012第0015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官网查询不到,且该证字也涉嫌超出期限使用。商家在哺乳期客户使用特殊化妆品,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其委托方香港公司盘氏瑶医国际研究院查询不到注册信息,受委托生产方为广州家安化妆品有限公司,许可证为粤妆20160060号。该研究院与该店直接关联,也涉嫌违法。商家不顾各种法规,使用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对我和婴儿造成了人身伤害,我要求严肃查处和赔偿。
  5 商家在店门口、店内及使用产品上均有盘氏瑶医、盘氏瑶医国际研究院,在店内循环播放的录像和宣传资料均是云南瑶族医生行医相关,很大程度上让消费者混淆该美容美体店与瑶医的关系,同时该店内人员均以医生称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盘氏瑶医作为宗吉敏个人拥有的商标,权限范围为3类化妆品相关,且未查到该商标授予任何公司使用该商标,但我在店内各种产品上均出现盘氏瑶医商标,在盘氏瑶医国际研究院委托生产的产品上也出现盘氏瑶医商标,店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