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龙得良的报告
  
  长沙市司法局:
   我叫屈桂新,是长沙市的一名律师。秉于一个做律师的良知与责任,现特来信举报长沙市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龙得良以欺骗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及恶劣行径,请予查处。
  
   1、龙得良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大学文凭是假的。
   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取得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龙得良根本没有读过大学,他只是一个高中尚未毕业的闲散社会人员,长期以骗为生。他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文凭是假的,是从街头买来的假文凭。龙得良的文凭应要依法验证,还律师资格考试的一个公正。
  
   2、龙得良的律师资格考试是其兄龙某冒名顶替代考的。
   龙得良高中尚未毕业,连高中毕业证也没有,是无法考取律师资格证的。他的哥哥龙某是学法律的,比他大不到二岁,两人相貎相似。于是龙得良要他兄长代考,用的是龙得良的照片与身份证,而参加考试的是其兄长。龙得良的律师资格考试成绩是假的。
   3、龙得良原名叫龙啸,是有犯罪前科的。
  
   龙得良原名叫龙啸,长期无业,冒充律师、组织部干部四处招摇撞骗,以上网、征婚骗取女性钱财,并与其妻组织卖淫。他于1999年冒充组织部干部在邵阳县黄塘乡农村合作基金会骗取贷款六万元,被黄塘乡政府干部抓进邵阳县看守所,后他在深夜越狱逃走,这在邵阳县有案可查。2004年冒充省委干部帮助解决问题,骗取蔡桥一个煤矿老板七万元逃逸,在邵阳县公安局备过案。龙啸为躲避捉拿,长期不敢回邵阳,改名龙得良。
   我是龙得良有关事情的知情者,反映的全都是确切的事实,请有关部门对龙得良的大学文凭予以验证,并对他的考试成绩予以核实。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龙得良的律师资格证应依法收回,并确认无效,以澄清律师队伍,还法律一个公正。
  
   特此报告
  
  
   举报人:屈桂新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