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西村乡:请公开小窑山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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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荣区西村乡小窑山的张万因违纪问题,近期“辞去”村支书兼村主任职务,却给村集体留下一笔糊涂账,广大村民的诉求并没有得到解决。乡亲们向西村乡政府诉求的核心,是依法公开村务!而乡政府将张万免职,却避而不谈公开村务,似嫌扯东问西、舍卒保帅。为此,广大村民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强烈要求:由乡政府敦促,向村民公开下列村务——
一、请公开危房改造经费开支明细2014年至今,小窑山村在危房改造工程按政策规定,每户补助1。1万元元,但不少村民家的危房改造造价明显不达标。为此,请公开危房改造各项材料、人工等费用明细,并请第三方重新评估。
二、请公开生态修复款的使用明细小窑山村周围共建有52台风电设施,建设过程造成小窑山青山绿水变得千疮百孔。占地款里包含生态修复款,但生态至今未恢复,愈加破败,不知钱弄到何处?为此,请公开此项费用明细。
三、请公开易地搬迁扶贫款发放明细2018年,小窑山村启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搬迁补偿款无明细、无标准,想给谁就给谁,且所有款项均为现金发放,违背了通过“农信卡发款”的规定。为此,请公开此项费用发放情况。
四、请公开风电项目占地款明细风电项目一期占地款及使用情况,至今不向村民公开;二期占地款36万元流向不明。另:占地费标准多少、是否占用耕地等情况也不透明。村民申请信息公开,都被张万拒绝。此外,小窑山村北大洼100多亩退耕还林地,属于非经营性建设用地,而村委会却擅自低价租给他人建羊场。2019年,羊场向西占用圈马沟63亩集体土地,也未经《村民组织法》合法程序。
根据《村民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委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公布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为此我们恳请西村乡政府乃至新荣区政府,高度重视村民的合法诉求,尽快小窑山村委会公开上述村务。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