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陈碧香75岁老人被黑监狱虐待,回家途中车内再次被毒打【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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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关在黑监狱铁窗后的访民被解救前
图为:访民于洪被解救前隔窗向记者诉冤
近日,在北京上访的十多位访民在维权人士和媒体记者的随同下,成功地从湖南省郴州驻京办设立的黑监狱里解救了被关押多日的3位来自湖南的访民。
参与组织和营救行动的抚顺访民赵振甲星期一向记者表示,1月11日晚他通过被关押在湖南郴州驻京办黑监狱的于洪发来的短信得知,于洪等人被关押在黑监狱。于是,他和一些访民从12号下午开始联系维权组织公盟和媒体记者,同时寻找黑监狱的具体位置,在当日晚上终于找到了设在北京丰台区纪家庙160号的湖南郴州驻京办的黑监狱,并进行了摸底确认。
赵振甲说:“第二天决定带着记者,新京报和法治报的记者,包括一些访民去解救。11点开始进院儿,带上摄像机、照相机,开始先采访,采访完之后呢就行动。”
赵振甲向记者说,他们的突然出现让黑监狱的工作人员很吃惊,在经过理论之后,这些人纷纷逃走,而在场的警察也在访民的质问和拍照下匆匆离开。
在经历3个小时后,他们解救了3位湖南访民,50多岁的于洪女士、70多岁的陈碧香女士以及82岁的龚江保老先生。赵振甲表示,“访民需要相互救助”。
他说:“他们也是我的同胞,跟我一样都是上访的访民,都是为了反腐走到一起来的。特别是乌坎的行动感动了我。看到了乌坎的力量,访民只有团结,不管谁有难了,一人帮大家,大家帮一人。”
被解救的于洪星期一对记者陈述,她在黑监狱被关押的40多天里遭到过毒打,吃烂菜,甚至几天不给吃的。
她说:“我从12月5号被关,40天了,陈碧香20多天,龚江保是5、6天。我们遭到了虐待,吃的一般就是那市场上没人要的烂菜煮了给我们吃,后来这几天连饭都不给我们吃了。我们在里面就是有病也不给我们看病。我们个个都挨了打。我就是为了出去买药,因为我感冒了,我又有糖尿病,我想出去买药,他就抓住我一顿毒打。还有这个廖梧凤,重感冒引起了肺气肿,哭了几天都不给她买药。陈碧香,70多岁了,她高血压、冠心病,还有脑心管硬化,病了几天在床上,不闻不问,要自己出去买药,就是不让。120到了门口就不准进。分分秒秒都有人看着我们。”
抚顺访民赵振甲表示,私设黑监狱违反国家法律。
他对记着说:“这是违犯国家法律的,按照我们国家,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是属于合法关押人的地方,除此之外,一切关押人的地方都不合法。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摆样子的,在天子脚下都明目张胆的被抓进黑监狱。这不是一起、两起,我也曾经被关押过。”
据赵振甲介绍,北京的民间组织公盟的负责人、法律维权人士许志永等北京的维权人士到现场参加了营救行动。
另外, 北京的几位媒体记者全程记录了这次营救行动并给予关注。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还没有对这一事件作出反应。
这两年,“稳定压倒一切”,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从事“维稳”。可是,一些地方政府却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搞强拆强占、设黑监狱、雇黑社会,有木有?
老百姓上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国家一再要求各信访部门要做好接访工作,而一些地方政府却视访民为大敌,见一个抓一个。要么押送回来,要么关进黑监狱,要么送进精神病院,有木有?
看看我国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随便把访民抓起来,关起来这不是维稳,是违法!“稳定压倒一切”这个可以有,以“维稳”之名行违法之事,这个绝不允许有!
2012年大年初二,1月24日,湖南省郴州访民陈碧香75岁被黑社会押回家途中在车内再次被郴州驻京办一名姓范男性毒打震惊世界,公民的基本人权被严重侵犯,国家宪法被严重践踏,访民陈碧香75岁身体伤害图片如下(注:下列伤势是被打后三天的情况),请广大网友帮忙转帖。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07-04